《故都的秋》赏析文章两篇 故都的秋语言赏析

《故都的秋》的画面美和音乐美

黄清华

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优美的散文──《故都的秋》。作者在对北平秋的“色”“味”“意境”和“姿态”的描绘中,寄寓了眷恋故都自然风物的情愫和对美的执著追求,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语言清新淡远,蕴含着色彩感和韵律美,体现了郁达夫散文的独特个性和美学价值。

由主观感受和客观描绘的统一而形成的和谐的色彩感和画面美,是《故都的秋》的第一个特色。

色彩,作为美学上的概念,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无不带有自身的某种色彩,我们不妨称它为客观色彩;客观存在反映到人的意念上来,它的色彩便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我们称它为主观色彩。这两种色彩在郁达夫的笔下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这“清”“静”“悲凉”,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之上的总投影,它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为什么一开始就在读者感情上涂上一层悲凉的色彩呢?是不是违反了生活的逻辑?不,这种清、静、悲凉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东西,因为这色彩本身就是一种美的表现。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中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是说人的情感随外物变化而变化,春景使人畅怀,暮秋令人感伤。具有这种感情色彩的语句,《故都的秋》中,还有很多:

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

如果说用“细腻”来形容“灰土上留下来的”“扫帚的丝纹”还勉强有点客观性的话,那“清闲”“落寞”则完全是主观的、意念上的了。一片飘零的槐叶能打动情意,几声秋虫的哀鸣更足以牵动心魄,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由于在客观事物的描绘中融进了作家的情绪,自然要觉得落寞和悲凉,和故都北平一样,作者的感情上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秋意。

在评论古人悲秋时,文章写道:

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

将上述富有主观色彩的词语汇集起来:清、清闲──恬静安谧,这是故都秋的“清”;细腻、幽远──幽静深邃,这是秋的“深沉”;落寞、衰弱、萧条──萧条凄凉,这是秋的“悲凉”。郁达夫用他的情感绘画出了一幅细腻深沉的主观意境图,它构成了文章的骨架。读者可在对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态的体味中,感受作品美的力量。优秀的散文作者,往往注意创造诗一般的意境,但大多在对客观生活的描绘中完成,郁达夫却注重从主观感受上来展示北平秋的特色,恐怕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

如果把以上的主观色彩称为“理智的思索”,需要借助读者的文学素养和一定的鉴赏能力才可完成的话,那么,也可以把《故都的秋》对客观色彩的描绘称为“自然的再现”,它直接诉诸读者的感官。这篇散文,对于自然风物,既没有浓妆艳抹的涂饰,也没有对色彩层次的刻意雕琢,只是在生活的底片上稍事点染,便把自然力赋于北平秋天的种种神韵和盘托出给了它的读者,既映衬出秋的底色,又和谐着文间的基调。你看:

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

这是一幅巨大的画面,带有立体的美感。碧绿辽阔的天空作了画的背景;地面上,五颜六色的牵牛花荟萃成流光泛彩的野花圃;天与地之间,间或出现一两只白色或瓦灰色的驯鸽,点缀在一大片的空白中间,显得疏密得体,浓淡相宜,可与天工媲美。坐在院子里的人,手捧茶碗,举头望碧空,俯身撷牵牛,耳边不时传来驯鸽的飞声,画面有静有动,绘声绘色,秋的美、秋的情趣完全融合在蓝天白花之中。这种清淡中略带一点“野味”的情调,体现出故都秋的质朴美和原始美。从表面看,作者只是信笔而至的点缀,其实作者对色彩的选配是颇具匠心的。这幅画面选用的大多是些“冷色”,如青、蓝、灰、白等等,以此来显示深沉、淡泊的特征。若改用红、黄、橙等“热色”,就破坏了主观色彩的协调和统一,冲淡了故都秋特有的风味和精神。它是作家审美观点在文学作品中的反映。

再看对枣树的描写:

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

这节是以枣子颜色的变化,来写季节特征的,是从动的角度描绘色彩的。读者可依靠文中色彩的细微变化展开想像,从而认识事物。很显然,前面的画面是由空间的若干色点来组成的。枣子由淡绿到微黄再到红完,无疑是一条线上的色彩,宛如物理学上的光谱图,轻度的差异都能分辨出来。若不是对事物观察得细致,感触得入微,是难以如此准确表现出来的。

《故都的秋》像一块晶莹的玻璃,还透射出了一些不曾着色的颜色,请看:

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

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

《故都的秋》赏析文章两篇 故都的秋语言赏析

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

上面几句,并没有直接表现色彩的词句,但由于作者将一些具有某种色彩的特征性事物展示给了读者,读者可以根据作品的艺术境界,加上自己对生活的观察体验,给事物“补”上它的色彩(客观或主观的)。不是吗?透过上面的叙述,人们会在脑海里呈现出金灿灿的阳光和枯黄的小草的形象;看到沙尘灰土的飞扬,读者也会和作者一样,生出“朔风动劲草,边马有归心”的冷落荒凉的悲感。文章的内容也在不断地向内部开拓,逐渐显示出它的深度。再如“廿四桥的明月”“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也同样具有这种特征。

韵律感和音乐美,在《故都的秋》中表现得比较强烈。韵律本是诗歌的专门术语,这里借以揭示这篇散文的诗意美。

关于散文的自然韵律,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里,作过明确的阐述。他说:“在散文里,那种王渔洋所说的神韵,若不以音律的死律而讲,专指广义的自然韵律……却也可以有;因为四季的来复,阴阳的配合……无一不合于自然的韵律的。”这就是说,自然万物的运动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着某种规律和节奏,这便是一种自然的韵律,作为描绘自然风物的散文,自然是可以具备这一美学特征的。郁达夫写《故都的秋》时,正是为“良友”图书公司编选散文二集的前夕,因而这篇作品是较好地体现着这种艺术主张的。

先看作品对秋雨的描写: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

再看对槐树的描写:

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读了这两段,谁不觉得作者在写诗?在娓娓的叙述之中,创造了无穷的诗意。首先作者选择的事物,具有诗意,其中有动(凉风、落雨、云逝)有静(灰沉沉的天,无声无息的落蕊),亦情亦景。行文像轻轻飘浮的白云,又像叮咚作响的山泉,自然的韵律和音乐的节奏融化在平静细腻的描绘中。王渔洋所说的“神韵”也巧妙地蕴藉在“息列索落”的秋雨中,蕴藉在“微细柔软”的落蕊里,或有声或无声,或状物或寄情,字里行间暗暗地渗透了秋的意味,秋的情调。这是自然界里最美的一种韵律。

诗歌的声韵和节奏,加强了《故都的秋》的音乐美。“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上面三句,结构相同,动词后面均辅以结构助词“得”,形式整齐划一,有一种整体的美感。作谓语的形容词,“慢”“润”“淡”,表现的都是平淡细腻的意味。它们又都是响亮的音节。“慢”(màn)“润”(rùn)“淡”(dàn)声调相同,前后两字又叶韵,这样读起来声韵铿锵,语势贯通,具有很强的音乐感。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一个修饰语用得有力,其结果不但被修饰的词,而且连动词甚至插入语也显得十分强劲有力。”(《论创作》)由于《故都的秋》里很多词语具有这个特点(如上文的“润”“淡”等),读起来显得很有节奏。再看下面:“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作者把这些名胜用一个个偏正词组整齐地排列起来,回旋往复,像一串珠玑那样,有着明丽轻快的韵律和节奏。

一切景语皆情语。这篇散文“物”“我”之间完美的交融和统一,显示了作家卓越的艺术才华。它既是对北平秋的客观描绘,又是作者当时心情的折射,在郁达夫大量的写景抒情散文中,是很有特色的一篇。

(选自《散文写作艺术指要》,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

着意绘秋景,闲笔出真情

方世教

古往今来,对于“秋”,或讴歌,或诅咒;或因它而寓之以意,或借它而寄之以情。但时有古今,地有南北,意有深浅,情有厚薄,于是“秋”也就显示不同的姿、色、声、味来。郁达夫写的《故都的秋》,通过独特的表现手法,表现出了它独特的风姿,独特的彩色,独特的音响,独特的韵味,独特的意境。

(一)

《故都的秋》中的“秋”是这样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这秋的早晨,是“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那铺得满地的似花非花的槐树的落蕊,“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这秋的傍晚,这到处都是树的树底下和到处都是矮屋的墙根底,都能听到“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显得“奇”“有味”“更像样”的,那是故都的秋雨:“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啦!”作者先景后情、景中寓情,闲闲散散地让读者体味到:的确,故都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但故都,也“GoldenDays”(即“金色的秋天”)的佳日,那“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作者如此淋漓尽致地绘秋景、谱秋声、摄秋实,真实地表达了他对故都的热爱的感情。作者有意要读者了解,富于个性的故都的秋色秋声,更能体会到一种独特的秋意,更能感受到一种独特的秋味,以及由诸多成分糅合而成的深情。作者的笔调是那样明快、清新,又是那样含蓄、深沉。

《故都的秋》中的这“清”“静”“悲凉”的特点,不像某些咏秋之作那样铺陈许多古刹胜迹,也没有传统的带有“秋”色标记的陈词套语,而是通过平凡的词句表达了平凡的秋姿、秋色、秋声与秋味。在作者的笔下,故都的秋就在故都的每座低矮的家屋内外,就在街道两旁的槐树前后,以及高高的天空里。作者虽然在回忆中点数了“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等故都胜景,但作者着力描绘的是存在于千家万户之中的秋姿、秋声、秋意与秋实,这就使文章的主题更富有生活的情趣。

《故都的秋》是一篇抒情性强而议论成分又较多的抒情散文。所以,文中对于“秋”的形态、神韵的着笔,目的在于表达对故都的眷恋与哀婉之情。作者热忱地爱故都,爱故都的人民,爱故都的秋天。所以,作者在最后直抒胸臆:“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作者的爱国、爱民与“落寞”“衰弱”的真实感情,融进了故都的以至北国的秋中,因而既独特,又平凡。读完全文,我们的确感到:“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诚然,南国的“秋”,也是“清”“静”“悲凉”的,只不过欠“特别”罢了,作者本人当时不正处在这“清”“静”“悲凉”之中吗?

(二)

《故都的秋》的确是“清”“静”“悲凉”的。作者为了通过故都的平凡的秋姿、秋色、秋声,传递他独特的秋味、秋意、秋情,着意调动了以下一些表现手法,在运思谋篇、遣词造句、文笔风格以及记叙、描写、议论与抒情的结合上表现了独特的色彩。

1.烘托、对照手法。作者除了直接叙描故都的“秋”外,着意以南方的“秋”为写照,烘云托月似的映衬出故都秋的浓度与特色。如第二、五、六、十三段,都通过关联词如“但”“或”“可是”“并且”等连词和“也”“更”“都”“总”等副词将南北的秋姿、秋色、秋味、秋意进行类比,或以正衬反,或以反显正,或肯定中见出否定,或否定中加强肯定,动用多种句式从侧面显示出了故都秋的“量”与“质”的特色来。表面上,作者好像闲情信笔;而实际上,作者正是通过这间接手法将读者引入秋的里层,去体会那故都的秋味,去领会那故都秋意,去思考那秋的人生。

2.复沓、跌宕手法。读过《故都的秋》,难免有这种感觉:这是诗式的散文,还是散文式的诗?其实,作者是饱含诗情写散文的。我们读这篇写景文字,之所以有一种情深意切的快感,这不正是“诗”的功力吗?作者赋予《故都的秋》以满腔的激情,无论礼赞或哀怜,无论热烈或悲凉,我们总深感作者的情是真切的。这种表达效果的产生,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复沓、跌宕手法的运用。这种反复咏叹的手法虽渊源流长,但用在现代散文中,且用得恰到佳处,的确是难能可贵的。如,对古今文人很少提及的“秋味”这个抽象的“触觉”,作者一共提到五次,再加上一些富于“秋味”的描写镜头,使本来抽象的东西也成为可感触的具体物象了。当然,本文最主要的复沓、跌宕还不在于具体的“物象”上,而在于它的旋律和情味上,通过“旋律”和“情味”,反复拨动读者对于“秋”的宏观与微观的认识与深化的感情。所以,作者在结构上采取了叙述、描写与议论、抒情相结合的方法,因情生景,借景发情,将“物”“我”“主”“客”完美地统一到“意境”这个极点上,通过读者的美感经验而完成作者所要传递的思想。

3.清新典雅、酣畅淋漓的语言风格。能否这样说,《故都的秋》不是写出来的,而是作者的闲情漫话。从开篇到结尾,这里没有文字的雕饰痕迹,但每个词语、句式,却又好像未经“炉火”而已到了“纯青”的程度。如在选择搭配词语上,作者似乎是很洒脱地从生活中拣来的,平凡极了;可是它们又是那样精当,搭配在一起就再也无法拆开了。名词如“芦花”“柳影”“虫唱”“夜月”“钟声”等宏观的秋色、秋声,以及“飞声”“日光”“蓝朵”等微观的秋色、秋声,它们配搭得匀称和谐,最能调动读者的情感。这些物象声色,本是现实中无处不有的,但被作者随意拣来配在一起,就产生了特别的美感效果。再如动词与形容词,作者是很注意它们的表现力的,尽管作者是精心选择与搭配的,但读者却感到一种纯朴自然的美。看那北国的“秋”,“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而我们南国的“秋”正是“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这里的动词、形容词所代表的动态、特征就在读者的周围,所以感到平易亲切、酣畅明快。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但长短相间;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但整散结合:形成了一种既典雅、又洒脱的风格。如文章的后半部分从中外文人学士对“秋”的那种“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引导读者领略“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接着笔锋一转,来了一大段对“南国之秋”的速写,以映衬“北国之秋”的特色。这段“速写”中运用了多种句式,但仍以短句、整句为主,雅俗熔于一炉,特别能代表作者的语言风格。

“一语天然万古新,去掉豪华见纯真。”清水出芙蓉,闲笔出真情。这些话概括《故都的秋》的语言特色,是当之无愧的。

(选自《散文写作艺术指要》,东方出版社199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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