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2009年度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赫塔·米勒的小说,一直在猜她是哪国人,可能是东德,也可能是罗马尼亚。在专制国家生活过的人。农村人。我很喜欢她的小说。她的长处是从普通的事物中感觉出奇异的意义,发掘出奇异的印象。那个洗澡的故事写得多好。给人印象多真实,多刺激。还有葬礼的一篇也是。使人对这个浑浑噩噩的人、那个残酷的战争有了一种真实的感觉。
她使我认识到,人能不能写小说取决于两个要素:一是他的生活是否与众不同;二是他对生活的感受的深度和烈度。如果他的生活没什么特别的,那就没法写;如果他对生活的印象不够深,不够烈,那也没法写。
用这两个标准,我是不能写的,一个是生活比较平淡,另一个是感受比较平淡。那还写什么写!可是当初是有窒息的感觉的呀。一般人没有这种感觉,但是知识分子会有,那就是言论不自由的感觉。现在这个问题基本解决了,但是仍可以写当年的感觉。她写的那个时代不是也过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