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小说同《基督山伯爵》一起作为大仲马通俗小说的代表,有着经久不衰的魅力,任何为他作序的语言比起原著来都是苍白的。萧伯纳曾经评价过大仲马的小说:“没有人能够比他写得更好,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在看完《基督山伯爵》后,我就对大仲马的生平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究竟是拥有怎样性格际遇的一个人,才能写出这样想象雄奇情节波涛汹涌的故事?在此之前,我从未想过通俗小说也可以被写得如此之好,以至于就连文化背景和语言使用上的中西差异也未对它本身魅力产生丝毫减损。百度百科上对他进行了简单的介绍,大仲马原名亚历山大·仲马,是法国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作家。他本人是个疾风暴雨式的人物,性情豪爽大方,自命为“基督山伯爵”。他在圣日耳曼昂莱山脚下濒临塞纳河的地方买下一大块地皮,准备构建梦想中的“基督山城堡”,城堡内部装饰完全符合他华丽精致美轮美奂的要求。可惜由于大仲马的生性大方挥霍无度,这个梦想最终被迫中途夭折。
对于这部情节曲折语言生动的《三个火枪手》,我最想写的不是主人公达达尼昂或其他三个勇敢正直的火枪手,而是并非作为主人公存在却极富有个性特征的白金汉公爵和米拉迪。
乔治·维利尔斯身受白金汉公爵封号,是英国历史上的一个传奇人物,在他谢世几百年之后,他的生平仍令后人惊叹不已。身为英王詹姆士一世的首相,他相貌英俊,风流倜傥,是两朝国王的宠臣,拥有百万家资的巨富,是一个王国的极权人物。他行事肆无忌惮,整个王国被他搅得动荡不安,却又在他的任性行事面前俯首帖耳。历史上,白金汉公爵与法国王后安娜·奥地利并无交集,这两人的人生轨迹就如两条平行线,各自一往无前地奔向命运的终途。可在大仲马笔下,乔治·维利尔斯成为了安娜·奥地利多情的情人和热情的臣仆。他曾对达达尼昂说:“我真正的女王只有安娜·奥地利。”
我们如今已很难想象距今几百年前历史上的那个白金汉公爵的风采,而《三个火枪手》里大仲马想象中的白金汉是个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人。也许书中所有关于他对爱情之狂热的描写全是基于作家纵横恣肆的想象力和虚构能力之上,历史上真实的他并非如此。但所谓的历史是被榨干汁水后的苹果,没有了红润的色泽和充足的水分,只剩下一个干瘪瘪的空架子,而大仲马的一支笔就为尘封在历史中的他填补了新鲜的血肉。至于这些血肉是否是他原来的那部分,我们暂且可以不必深究,因为他毕竟在这本书中重新活了过来。我所想写的,也并非是那个历史上真实的英王首相白金汉公爵,而是书中这个虚构的受封白金汉的乔治·维利尔斯。
白金汉这个人物是极富魅力的,他身上体现出来的特质满足了所有女子对爱情的向往。他英俊、多金、有权势、风度翩翩,最重要的是一往情深至死不悔。放在现代,这样的人物会是个浑身闪耀着完美男人光芒的黄金单身汉,如花中之王般引得众女争相逢迎。而在书中他所处的那个时代,乔治·维利尔斯凭借国王的信任,手中拥有无边的权势,却用这些权势来为自己的爱情服务。他蓄意挑起英法两国的战争,竟只是为了在战争结束后的和谈中以谈判者的身份进入巴黎,再见他心爱的美人一面。英吉利海峡的深度、英法两国的敌对,甚至婚姻誓约的神圣,都没能阻止他爱得如痴如狂。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除去热烈的爱情为他带来的光环之后,他同时是个大肆敛财的横征暴敛者。他挥金如土,眼中只有远在天边的美人儿,却视自己的臣民为无物。国内人民对他怨声载道,清教徒们甚至称呼他为撒旦。
白金汉最后的结局是在战争接近尾声时被暗杀,他直到最后也没能实现发起这场战争的目的。临死之前,面对王后派来的使者,他只是拖着奄奄一息的身体,强撑着用最后一口气不断追问王后还有没有其他话对他说。在使者含泪向他转达王后也同样爱他的心意时,他如释重负,留下了在这个世上的最后一句话:“这样我的死对她而言就不是一个外国人的死了!”看到这里,不仅使者,就连捧着书的看客也不禁涕泗横流。这个传奇人物就这样离开了他无限眷恋的美人。不管白金汉生前是如何为爱痴狂和充满争议,随着他咽下了在这个世上最后的一丝气息,他所能留下的,也不过是和平常人一样的他人的思念或怨懑罢了。
我在微博上关注了言情小说作家匪我思存,从微博上的一言一行可以看出,她有着典型的言情式思维,可以随时随地由任何情景得到灵感从而脑补出一个个精彩动人的言情片段。她自己也曾笑言,她可以根据新闻联播的报道在短短三十秒内编出一个生离死别的爱情故事。我想,假若把这个痴情的白金汉公爵作为素材给她,不知她会写出怎样可歌可泣的悲情大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