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国旗仪式程序:
(一) 周一升国旗仪式程序:
宣布升国旗仪式开始
1、出国旗;
奏出旗曲《歌唱祖国》,旗手(1名)肩扛国旗,护旗(2-18名)在旗手两侧,按节奏由出旗点正步走向旗杆,全体师生整齐列队,立正站立,着装整洁,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队徽)。
2、升国旗,奏国歌;
在国歌伴奏下,旗手将国旗徐徐升起,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升旗时,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敬队礼;国歌伴奏带应音调准确、保证质量。
3、唱国歌;
唱国歌时,全体师生态度庄重,声音嘹亮。应现场伴奏,无条件也可用无伴唱伴奏带。唱国歌时应设指挥。
4、国旗下教育;
(1)国旗下讲话:国旗下讲话可由校领导、党团员及优秀少先队员代表或邀请劳动模范等先进人物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国旗下讲话要认真准备,保证质量。
(2)自主教育活动:根据学校教育重点,适当安排合理的教育活动。
5、呼校训,唱校歌;
呼校训、唱校歌时声音洪亮,态度认真。
宣布升旗仪式结束
(二) 重大节日、纪念日或重要集会升国旗程序:
宣布升国旗仪式开始
1、出国旗;(程序要求同周一升国旗仪式)
2、升国旗,奏国歌;(程序要求同周一升国旗仪式)
3、唱国歌;(程序要求同周一升国旗仪式)
宣布升旗仪式结束
(三) 平时升国旗程序:
升旗时,听到国歌时师生员工都应面向国旗,自觉肃立,少先队员行队礼,待升国旗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二、 降旗仪式:
(一)降旗时,听到降旗曲时师生员工都应面向国旗,自觉肃立,少先队员行队礼,待降国旗完毕时,方可自由行动。
(二)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三、 升(降)国旗要求:
(一) 每周星期一早晨应举行升国旗仪式,寒暑假除外。
(二) 重大节日、纪念日及重要集会应举行升国旗仪式。
(三) 因特殊原因在室内举行升旗仪式同重大节日、纪念日或重要集会升国旗仪式要求相同,可不安排出旗。
(四) 遇有恶劣天气可不举行升旗仪式。
(五) 旗手、护旗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六) 每日傍晚静校前,由旗手和护旗降国旗。国旗降下后由旗手放到指定位置存放。
(七) 各校要按照本规定按时升(降)国旗,不得无故擅自取消升国旗仪式。
(八) 国旗应定时由专人清洗,确保国旗整洁,如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
(九) 各学校要建立升(降)旗日志制度,设专人负责管理。
四、 本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