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读了一本一美国医生写的《外科医生手记—死亡的脸》。该书以敏锐的观察,细致的情节,通俗的语言为我们描绘各种死亡前的表现。这些死亡中有因心梗而快速死亡的;有因心衰而慢慢死亡的。有因癌而死的;有因感染而死的。有自杀的;也有他杀的。在所有这些死亡中,最令我胆颤心惊的而最不愿效妨的,恐怕得算是阿兹海默综合症。
医学中有一不成文的习惯,若某一医生发现了某病的所具有的系列症状,体征和其它表现时,如此时其病理,病因又暂未明了,那么此病就会以该医生的名字命名。
阿兹海默综合症就是德国医生阿兹海默首先于1906年所先报道的一个病例。他的一位50余岁的女性患者,在走向死亡前表现出了一系列精神神经症状,如嫉妒,健忘,妄想,失去理智,理解力丧失,昏迷等……。虽然此病的病因还未完全明了,各种学说还在吵吵嚷嚷,彼此争论不休。但其病理变化还是得到公认的,那就是大脑皮质的神经细胞逐渐退化,并且数目大量减少。
人类区别于其它哺乳动物的最大特征可能莫过于我们拥有一个非常发达的大脑,更精确的说应是大脑皮质。大脑皮质是大脑表面厚约1-4mm的灰色成分,主要有神经系胞构成。不同部位的皮质神经细胞主管着不同的功能,有些部位的细胞功能早已明了,有些则还属未知。但不管有多少未知,相信正是这些皮质神经细胞才使得躯体并不强壮的我们人类成为万物的主宰,坐在食物链的最高层。也正是这些细胞才使得我们有爱有恨,有哭有笑……。所以当这些宝贵的神经细胞出现退化,不能行使其功能时,出现上述症状也就不难解释。
此症是不可逆,逐渐加重的。谁患上此症均是不幸的,但我以为更不幸的还是那些深爱着他的人们。
在疾病的早期,该病表现多伴是健忘,习惯改变,通常不被引起注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患者的脾气开始暴躁,经常发火,将亲人们搞得哭哭啼啼。一开始还似有可缘,亲人们总在检讨自已是否真有什么令其不快。但以后他会越来越无中生有,不可理喻。如书中那位患者,竟指责妻子与早已死去多年的表弟幽会。若非其表弟已死,不然,他那位对他无比珍爱的妻子还会守着最后的心理防线——他会好的,他只是暂时的心智失衡。在往以后,患者理解力会越来越差,记忆力丧失也更明显,说后就忘,直至连共同生活几十年的妻子也认不出来。还有词不达意,不知道用正确的语言表达自已的所需。也许是退化的皮质神经细胞进一步增多的缘故吧,患者在进一步的发展就是我们易于辨识的痴呆状态,如言语减少,长时保持一种姿态或者不断重复某个固定动作,大小便失禁,不会咀嚼吞咽。如果护理得当,患者不死于某种意外或心肺并发症的话,患者将最终成为植物人。
不同的阿兹海默综合症患者的表现是不尽相同的,但确给深爱他的亲人们相似的伤害。每一个亲人都将经验一场心灵的考验。很多的亲属在疾病的一开始会豪不犹豫的承担起照顾患者的重担,然而由于是这重担实在是太沉,要挑起它必须负出昂贵的代价,这些代价包括精神上的折磨,个人目标的忽略,亲属关系的受损以及经济上窘迫等等。很少有人能安如初愿般的一路挑完这副重担。书中患者的妻子无疑是忠诚与祟高的,但最后她也在庆幸他的离开。
书中患者在病前是一位温文尔雅,风趣浪漫,有着较高生活格调的人,他是一位事业成功者,是一位体贴的丈夫,是一位尊敬的父亲,然面疾病改变了这一切。我虽然没有他那么多值得骄傲的地方,但还是从心里厌恶这种人生历程。
死亡是人类繁衍的必须条件,谁也拒绝不了。虽然没有人有权力剥夺别人的生命,但我想个人应还是有选择尊严死亡的自由。我是一位安乐死的赞成者。现在谈论死亡对我来说可能早了点,但人生怕“渐”,也许不时的提醒自已才是防“渐”的关键。苹果公司的CEO乔布斯一个重要的格言是“Rememberthat I’ll be dead.”(记住我将死去),他说此话让他的尽量的使每一天过得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