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藤、老树、昏鸦。
一声鸦啼,如泣如诉,啼到一半,有人轻点树梢,纵身直直跃起,一把将它握在掌中。身形落下时看了一眼茅屋,担心这声哀啼惊扰了屋中人的沉眠。
屋中轻微响动,一女子迷糊的声音道:“于安?”
于安叹了口气,“云姑娘,再睡一会儿吧。孟珏还没有醒。 ”
房内传来整理衣裙的细碎声响,一张清灵绝俗,见之忘忧的脸庞自窗口探出,眉目甚是憔悴,“我睡足了,你去拿盆雪水。”
于安低声道:“下次让奴才去试试罢。”
云歌笑起来:“于大叔武功比侄女高出十倍,可是金灵蜂的阴毒,男子中者立毙。”
于安不语,转身去取雪水。云歌卷起袖口,眼光望向床上躺着的男子,他俊美之极的面目对着窗口,闭目似在沉睡,头发披散下来,乌黑与银丝交杂触目。
回想在渭河打捞起重伤的他的那晚,当真恍如一梦。被河底暗流从沧河带到渭河那么长的一段时间,就算高手也早已气绝,可是孟珏却不同常人。
他被义父收养的时候,已经年纪不轻,错过了学武的良时,加之要学的太多,琴棋书画、医道商贾,占用了他太多的时间,不可能多花功夫去扎实内功根基。所以他另辟蹊径,修习的是一位西域杀手所传的诡异内功。
比起中原的正宗武学,倒没其他的高超之处,只是能让人长期闭气,在河水里可以像鱼一样存活多时,即使被埋入地下数日也能存有一息之机。
然而身中十余箭,就算掉到河里也丢了八成命,何况刘询怕射不死他,在箭上下了剧毒,云歌知道,那一刻若不是身边有于安在,她可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断气了。
于安也许是不想救他的,但是见了她哀求的眼神,还是默默以绝世内力将他的毒暂时逼至一处,暂时阻止发作。但于安纵然功力深厚,也没法将他中的毒逼出来,终于盼得孟珏自己醒来,判断出自己中的是“有所思”之毒。
“有所思”是以天山异草熬炼而成,中者忌嗔、痴、慢、疑等人心烦恼,所思越多,毒越深入肺腑。所以孟珏中毒之后,用药长日昏睡,每天只醒一个时辰,尽量避免思虑,
云歌带着他日夜兼程,赶到天山。此毒至今中原未见解药,因为解药便是此草结的果实,但果子离枝超过半个时辰,便会失去解毒作用,无论用任何办法保存,均无效果。云歌悬赏打探,发动牧民寻找,总算在一处断崖畔找到这种草,幸喜结果之期便在近日。
却没想到断崖之畔,早就住了一窝不速之客,乃是天下奇毒的翘楚金灵蜂。更奇的是,金灵蜂在草叶边穿梭出出,却一点也不会误伤了草身。要知道此草本身虽也是毒,却更忌其他剧毒,只要稍加沾染,必然枯萎。
金灵蜂机敏凶残,天下罕有,一般人到百步之内,便会遭到疯狂攻击,这她倒也不惧,可是一旦引得哪只蜂儿误蛰了一下草身,解药就完了。她远远的看着,草上结了五颗碧荧荧的果子,慢慢由碧变红,只有由红变紫的一天内,必须立即下手采摘,早一天药力无效,迟一天果实委败。
云歌皱着眉,将双臂浸入冰冷的雪水中,遭到多次蜂蛰后,肿得像馒头,痛得她整夜睡不着,像现在让火辣辣的痛被雪水的寒意冷却,她才觉得舒服些。
云歌叹口气,心想自己以前常做蜂糕,这次倒好,让蜂糕长自己身上了,她苦中作乐的想着,看向孟珏,突然道:“想睁开眼睛就睁罢,醒了还要装睡也很累的。”
孟珏张开双目,静静的看着她,眼中的墨黑涌动,忽然开口,“用金针刺穴,放一放毒血。”
云歌怔了一下,道:“还有两次,你的毒才能完全解,到时候再说。”
金灵蜂第二次第三次蛰她明显减轻,因为她身上沾染了蜂毒的味道,一放血,蜂毒的痛楚是小了,但是再去采摘,蜜蜂肯定蛰得更狠。
云歌浸泡完手臂,用熬好的草药糊摊在白布上,裹好双臂,罩上外袍,出门回头道:“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她手臂肿成这样,碰一下都钻心的痛,当然不能做菜了。
孟珏却已闭上眼睛,一言不发,让容颜沉浸在床外槐树的阴影之中.
这是天山脚下一个极其偏僻的小镇,虽然比不上大汉的人烟繁密,但人们脸上挂着的笑容更朴实豪迈,不似天子脚下,人人谨小慎微,谁都多想带两张面具。
云歌买了几张卷着羊肉的面饼,又买了碗羊汤,可是手实在拿不动刀筷,抽痛的咧咧嘴,取出怀中早已备下的芦管,低下头用芦管去吸汤。
周围人们奇怪的看她这种进餐方式,对她窃窃私语,云歌才不在乎,喝了一会儿,面汤辣得她直打喷嚏,她呛了几口,呆了呆,突然端起汤来,一饮而尽。
喝完之后,她跑去向老板讨教这种羊肚汤的做法,和老板娘笑嘻嘻聊了半天,已经在探讨该往羊肚里塞什么样的香草调料,烙到什么火候的馍最适合泡着羊汤吃,她曾对一个人夸下海口,要让汉族和异族互相沟通烹调手段,都能吃到各自的出色菜肴。
外面传来轱辘辘的马车声,云歌没在意,依旧低头研究着汤料,老板娘连忙跑出去招呼。
马车外表十分普通,赶车的持鞭人是个中年匈奴人,眼神犀利、冷如刀锋,老板娘凭多年世故阅历,不敢多话,只满脸堆笑的等待吩咐。
赶车人沉吟一下,道:“来两盆羊汤,两斤面饼。”老板娘唯唯诺诺,赶紧去准备。
赶车人向车内问道:“松公子,行到这里,还往哪个方向走?”
车内传来不疾不徐,风碎玉裂的声音,透出碧水千洄,关山万重的疏离淡漠,“在这个镇上,我想住两天,仔细研究一下。”
赶车人冷冷道:“你若能寻到宝藏,就是单于的大功臣,但若错了,会死得比五马分尸还惨十倍。”
车内人声音平静不起波澜:“这些天来,有劳将军保护了。在下谢过。”
赶车人一怔,自己本来是监视他、押着他办事的,但他的语气如此真诚,道出的是毋庸置疑的感谢。
这个人的举止言谈,仿佛就在诠释“真诚”两个字,让人无法怀疑半分。都说汉人聪明,但比草原上的狼还阴险狡猾十倍,但这样的真挚可能作伪吗?
老板娘提着面饼和汤过来,隐约只见车帘下一个清冷轩昂的身影。赶车人接过食物,用银针试过,才分给车内人吃。吃了几口,忽然听见帘中人“咦”了一声。
声音虽轻,但赶车人知道此子镇定冷静的功夫,泰山崩于前而目不瞬,急问:“怎么了?”
沉寂半响,才回道:“没什么,突然心口疼痛了一下。”
老板娘回到灶前,只见云歌期盼的望着她,“客人说好吃吗?我加了点荷包里的调料,一定辣得很特别。”
老板娘擦着手上的油腻,“好姑娘,我认你做妹子,你来帮我调味,肯定顾客盈门,我早就想着涨价,就怕老主顾不肯,现在没问题了!”
云歌一阵恍惚,仿佛回到了当年和许平君试酿“竹叶青”新酒后的欢呼喜悦,老板许叔也是高呼着要涨价,贝齿一咬下唇,微笑着道:“我明天再来。”
峰身陡峭、冰雪皑皑,在墨蓝的天空下折射出绮丽的光彩。背阴处却葱翠蓊郁,蜜蜂翩翩来去,个头比一般蜂儿大了一倍,形态狰狞,令人一见生惧。
云歌以羊皮帽子裹了头脸,只露出一双眼睛,一双手臂却故意裸露在外,散发蜂毒味道,金灵蜂最是灵敏,若非感觉血肉之躯沾染上了它们的气味,必会层层围拢攻击,难免误蛰了异草。
云歌身上吊着绳索,慢慢移动,她动作极缓,小半个时辰才挪动到草药边,手臂上停了数只将栖的蜂儿,摘下果实只几个极轻的动作,已使蜂儿受惊,手臂几下剧痛,尽管早已服下遏止蜂毒的药,仍是痛彻心扉。
云歌咬牙,拉动身上所系的一条玲索,崖上传来玎玲玎玲的清脆响声,不多时空中白影隐隐,两只白雕飞到崖边,云歌挥手将果实远远扔去,白雕扑下衔着,一个盘旋冲向天际。
云歌松了口气,她登上这一处险峰要花大半天时间,根本来不及在半个时辰内赶回让孟珏服下,幸亏来到塞外,双雕便随伺在侧,她便号令它们将果实衔给于安,比人力快过十倍。可惜白雕害怕毒蜂,不敢靠近蜂巢百步之内,否则就不用自己亲来采摘了。
慢慢扯着绳索离开,心头平安喜乐,再过三天,估计最后一颗果子就成熟了,正想着时,游目瞥了一眼崖下草丛,不禁脸色大变。
金灵蜂顾名思义、色作金黄,这些日她采药时看惯了,这一瞥见有几点黑黄在草叶暗处颇不醒目,却让她如浇雪水,悚然心惊。
她在医药典籍中读过,乌魂蜂乃是金灵蜂天生死敌,喜食金灵蜂蛹,但凡找到金灵蜂巢穴,最初派工蜂窥伺,三五日内必然大举偷袭,两窝厮杀,情景惨烈自不必言,而药草
就生长在侧,如何能不殃及池鱼?
云歌只觉得头阵阵发晕,险些栽到崖下,定了定神,勉强支持着攀上崖顶,径自下峰。一路上心乱如麻,只有求老天保佑,千万莫要在果实成熟之前展开蜂战。回到屋中,见孟珏已气色大好,正慢慢喝着白粥,看到她回到,眼中立现喜色。
中箭之后仿佛是一场梦,恍惚之间,他还以为自己那天终于追上了云歌的船,与她并行。见到她后便是漫长的昏睡,梦中无数破碎的片段,自己带着弟弟淘气后母亲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手势,刘询落子时的散漫言笑、义父怜惜而责备的眼神——
再久的梦也终是会醒的。他睁开眼来,看到这个轻云出岫、采岚盈歌的女子,心头不知是欢喜,还是痛楚。
云歌对他关怀和微笑都恰到好处,再无以前的斗气寻恼,自是因为他毒伤之故,但两人相处,却较平常安静了许多,似乎都不动声色的将过去那最残酷的一页揭过,留任时光冲淡记忆。
这一年里,云歌去了云阳,去拜祭钩弋夫人的墓。这个姿容不逊卫皇后、李夫人的女子,据说自幼手掌不能伸开,直到汉武帝召见时方乃舒展,手心握有一双玉钩,是以赐名为“钩弋夫人”。
云歌将她留给陵哥哥的发绳放在墓碑之前,每天吹萧做菜,对墓中人讲述陵哥哥十几年的艰辛与政绩。也许是冥冥中注定,赵钩弋的墓冢叫“云陵”。
武帝曾云:“阿娇若赋,子夫若曲,李妍若歌,钩弋若诗。”评价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四位绝色佳人。云歌在宫中看过她们的画像,却觉得美则美矣,眉梢眼角,少了些灵气生动,曾笑问刘弗陵:“为何不换个好的画师?”刘弗陵回答:“画中只有真人七八份韵致,便是最好。画得太好,不免会以假为真了。”
一年后,她想回到平陵之前,告诉陵哥哥,自己代他克尽了人子之孝,却没想到,却在沧河救了孟珏。
此刻她对上了孟珏的眼神,心头一酸,微笑道:“三月她们得到你的消息,不知道会怎么开心呢,我已经派小淘给他们引路,再过几天就该到了。”
孟珏沉默半响,道:“谢谢你。”
他性子高傲,如此诚挚的开口言谢当真少有。云歌有些诧异,勉强笑道:“还不到感谢的时候,要是取不到最后一枝果子,你就算能保住命也只怕要全身瘫痪了。”
孟珏淡淡道:“义父就是在轮椅上度过余生的,今能效仿他老人家,幸何如之。”
云歌全身一震,刹那间明白了孟九为什么不肯见自己父母的原因。因为不愿意给他们的幸福笼上歉疚的阴影,于是宁可远离。
她突然想起了自己所做的“参商”那道菜,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原来,并非不能相见,而是不愿相见。
她以为自己这些年已经变得很坚强了,却突然泪水不受抑制的涌出了眼眶,她匆匆转身,道:“我去弄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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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歌来到小摊前面,老板娘一见她就笑逐言开,拿块抹布擦了擦手,拉进她进厨房,小声说:“昨天晚上我突然想起一份调料配方,生怕一觉睡过后就忘了,幸好有位客人帮我记在了羊皮上,你来看看。”
云歌含笑侧头去看,一瞥之下,身子却陡然僵住。
老板娘等了半响,没见她反应,忐忑不安的问:“怎么?有问题吗?”
好久好久,才传来一个微弱的声音,“是谁——谁给你写的这份菜谱?”
老板娘一时竟然回答不出,那声音里隐含的颤抖、期盼、痛楚与凄苦,令她不敢直视。嗫嚅了一会儿才道:“是一个年青的汉人公子,半夜他来这儿喝汤,正好我在试新的配方,他就顺手帮我记了下来——”
云歌揪着羊皮,问道:“他呢?”
“他好象住在东边的客栈里——”老板娘只说了这半句,见云歌已经转身冲了出去。
羊皮上清劲古朴的小篆彷如龙游九天,字字都可以拓下,供后人临摹。这字迹便是自己扬了骨化了灰,轮回一千遍一万遍也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