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当年的顶头上司、现上海海洋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黄晞建教授,曾被说是昂立的“早期”创立人之一。但当年兰先德风头最盛的时候,闭口不谈黄晞建、许晓鸣等元老级人员的开创性贡献。所有,工作之余,我们敬爱的、率性的黄晞建教授认为,兰过于张狂,对他们尚活得好好的元老级人士视而不见,忽略了他们过去的创业经历和贡献,忽视了他们的存在,有失公允,有些缺德,迟早是要倒霉的。不巧,一语成谶,兰先德真的锒铛入狱。
黄晞建在业内以相貌酷似刘德华,英俊潇洒,积极正派,思维活跃著称。不久前,某领导突然“被协助调查”,我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他,他也表示吃惊,表示自己正在和公安系统的同志在一起呢。呵呵,我们的老领导真幽默!
文中红颜色字体部分有自相矛盾自嫌。博主也在校办产业系统工作过,以博主的观点,兰先德显然属交大派出人员,工资当然由所在公司发放,根本上应属国家工作人员。但法庭经审理后,最后还是采信了兰先德及其辩护人的观点,认定他的身份为非国家工作人员,从而规避了更严厉的惩处。
另,百科资料显示,2010年11月12日,交大昂立原总裁兰先德等高管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一审判决兰先德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挪用资金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法院查明:
1、2003年1月,茸北房产拟增资扩股。兰先德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叶文良未经董事会讨论,擅自决定交大昂立放弃增资权,增资800万元全部由自然人股东认购。交大昂立持股比例因此由80%降至48%。兰先德事后向董事会报告时,继续隐瞒茸北房产资产增值情况,使董事会追认同意放弃增资权的决定。经评估,交大昂立因放弃增资权实际被侵吞资产4700万余元,兰先德和叶文良从中各占有680余万元。
2、2003年,在上海捷捷置业有限公司与交大昂立合作开发宝山区某地块时,捷捷公司总经理朱敏与范小兵约定,朱将其所有的捷捷公司名下50%股份给予兰、范,该部分股份隐匿于范小兵姐夫陈某名下。后来,被蒙在鼓里的叶文良得知后要求参股,并支付440万元,作为他与兰、范等人共同拥有20%股权的参股款。
3、兰先德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范小兵,将交大昂立下属的诺德公司5500万元资金借给捷捷公司用于地块开发。一年后捷捷公司归还了诺德公司本金及利息。此后,朱敏以分红、借款等名义支付了2568万元给兰先德等3人。其中,兰先德伙同范小兵共同收受捷捷公司分红中未出资的30%股权部分,共计1571万余元,已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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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交大昂立原总裁兰先德2007年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至今尚未定罪。他在信中表示自己并非“国家工作人员”。控辩双方对交大昂立高管案性质的身份问题辩论或更加激烈。
“在十几亿甚至几十亿元的个人利益面前,任何事情均有可能发生,任何事情发生了都不足为奇。”这是一封信的第一句话。
写信的人名叫兰先德,创立了交大昂立(600530.SH),其曾任该公司总裁、上海市政协委员,2007年底,其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尚未定罪。
“十几亿甚至几十亿”是6000万股兴业证券发起人股票的价值,兴业证券A股IPO申请获得了证监会的批准。
信中兰先德指出,上海大众交通集团(600611.SH)(下称大众交通)董事长杨国平为了获得这6000万股股票的收益而致使自己入狱。
在兰先德任交大昂立总裁时,杨国平执掌的大众交通是交大昂立的股东,如今,杨国平是交大昂立的董事长,同时也是大众交通的董事长。
8月4日下午五点,杨国平发来短信回应本报,称“这不可能的。详见昂立的年报或咨询昂立股份董秘或证券代表。相信贵报会负责任地报道上市公司有关事。”昂立证券代表孙英则表示,“确实不太可能”。
这听起来宛如一则商业小说,在这封信中,大众交通、交大昂立、刚刚IPO过会的兴业证券、数亿元股票、企业高管、曾经的政协委员、交通大学构成了这部小说的主要角色。
本报记者近日独家获得了兰先德在狱中写给上海市相关部门负责人的信。
与此同时,关系到整个交大昂立高管案性质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问题”也有了进一步发展,控辩双方的辩论或将更加激烈。
“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之辩
在这份高达5000多字的信中,兰先德首先回顾了自己的创业经历,之后就表示自己并非是国家工作人员。
检方起诉书称,兰先德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4753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71万元,挪用公款9000万元,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起诉。到目前为止已经进行过三次开庭,最后一次是在2009年年底,但开庭结果尚未宣布。
在此之前的三次开庭中,控辩双方始终围绕这一问题展开辩论,因为身份问题对于案件定性非常重要。
按照《刑法》规定,贪污罪的成立条件要求涉案人主体身份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本案中,“交大昂立”并非国有上市公司,因此只有锁定兰先德一系列行为是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履行公职,才能将其归罪于贪污。
在此前的审判中,兰先德认为自己“只是违规,未触及刑法”。
在此前的开庭中,检方曾提出十二份书证,证明兰先德是上海交通大学委派至交大昂立的“国家公务人员”。
这其中,最有证明力的是两份1996年、1997年交通大学的推荐函,称委派兰先德至交大昂立任董事,检方还提供了交大党委任命兰先德为党支部书记的文书。
在这份信中,兰先德对此作了回应,“上市公司有着健全的规范和治理结构,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回避制度,每一届董事会各股东方对其委派的人员都有书面委派公函。”兰表示自己是董事会委派的,有据可查。
兰先德的律师沈超英此前告诉记者,据公司章程,交通大学持股22%,可推荐2名董事,“交通大学当年出具的委派函显示,其推选了当时的两名副校长许晓鸣和盛焕烨,兰先德不在其中”。
上海交通大学纪委亦提供了一份《证明》,认为兰先德、范小兵“分别担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正、副总裁期间,未确定行政职称,但在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是作为处级干部管理的。”
上海交通大学纪委书记潘国礼8月4日表示,这份《证明》是应法院要求出具的。
身份问题一直纠缠至今,由于第三次开庭在2009年12月进行之后一直未宣判,目前尚不知结果。
事情或出现了变化。
1999年9月6日,松江茸北镇党委出具的松茸委字(99)第45号《关于建立“中共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的通知》(下称《通知》)显示,兰先德书记身份并不属于交大党委任命。
《通知》显示,中共茸北镇委员会报松江区委组织部审批同意,镇党委研究决定:建立“中共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隶属茸北镇党委领导”,“兰先德同志任书记”。
为何出现了两份党委任命书,据了解,松江茸北方面考虑到交大也是昂立的股东,所以松江茸北方面也抄送给上海交通大学党委,但指出“隶属茸北镇党委领导。”
从1992年到2003年就担任交大党委书记的王宗光也出具证明,表示兰先德等人在“交大没有行政职务,没有定过行政级别,上海交大没有对兰先德做过任何企业高管的职务委派。”
这份6月25日出具的证明信写明,“兰先德与松江茸北镇合作创立上海昂立生物食品公司后,即与上海交大断开了劳动工资关系,直到现在。”
8月4日,沈超英告诉本报记者,由于交大方面一直没有出具任何直接证明文件证明兰先德是交大委派的,而辩方出具了直接证明,因为对案子未来走向比以前乐观了一些。
3日,本报记者亦致电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询问何时再开庭,但没有得到回复,法院官方网站上开庭排期也查询不到,沈超英表示,目前案子处于停滞的状态。
祸起6000万发起人股?
兰先德在信中回忆,在被抓之前他也被举报过,证监会、上海证交所都曾经前来监督检查并均有过明确的结论,证明了其清白。
对于之后突然而至的被抓,兰先德想了很久,“有一件事情一直压在我心中很久很久”,兰先德决定将之写出来,尽管他也觉得这事情或“无法证实”。
兰在信中直接指向了一个名叫杨国平的人,大众交通董事长,其执掌的大众交通在兰先德任交大昂立总裁时就是股东,如今是昂立第二大股东,持股15.64%。
杨是胡润榜富豪,外界评价杨很低调,能做事。
杨国平也短信回复本报记者,坚决否认了这一说法,“这不可能的。”
杨在短信中表示可以“详见昂立的年报或咨询昂立股份董秘或证券代表”方式来证明对他的指责是错误的。
该信是直接写给上海有关高层的,兰为何这样做?目前尚不得而知。
信里兰先德这样诉述这段历史:杨国平个人曾经决定购买兴业证券的发起人股份6000万股,由于暂时的资金困难,希望通过昂立公司先行购买,然后在短期内加价予以转让,“出于对大股东的支持和信任,且昂立公司能够小赚一笔,我决定做这笔生意。”
公开资料显示,大众交通持有4880万兴业证券股份;而杨国平任董事的上海巴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则也拥有兴业证券6000万股股份,这或显示杨国平或较为看好兴业证券。
长城证券的网站信息指,巴士实业股份购买的兴业证券股于1999年底和2000年之间。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交大昂立如今持有兴业证券6070万股,占股3.4899%,最初持有成本是78,000,000元。
若真如兰先德信中描述的那样,事情的走向或并没有按照两人设定的路径走下去。
“后来由于国家开始讨论股票的全流通事宜,一度盛传股票市场要推倒重来,股市相当低迷,这6000万股发起人股票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贬值。”兰先德信中回忆说。
因此,兰先德“多次催促杨国平尽快按照承诺接手这批股票,然而结果可想而知,我被杨国平彻底戏弄了。”
于是,兰先德决定昂立自己持有这批股票,但事情又峰回路转。
“随着股票全流通的顺利实施,股票开始大涨,中信证券股票受到追捧(同样每股1元钱的发起人股最高曾经涨至110多元)。此时杨国平反过来开始多次催促我,希望按照约定接手兴业证券的股票。由于曾经被戏弄和昂立公司的自身利益,我多次毅然坚定否决了这笔交易。”兰先德信中写到。
事情陡然发生变化,之后兰先德就被抓,“是在股票市场最疯狂的时候,坚定否决该笔交易的我锒铛入狱,兴业证券股权转让的障碍被排除”,兰先德信中说。
兰先德写到,在看守所中其看到电视上说兴业证券的IPO已经于2009年底报至中国证监会,上市股票开盘价格预计为22元,“也就是说,这笔原先6000万元的投资,将会增值到13.2亿元。此时的股市行情尚不足3000点,若按照我被捕时近6000点的股票行情(中信证券最高110元的参考价格),此利润增值空间至少将在20亿元以上。”
“无时无处不漂浮着一个固定的身影,其背后极有可能就是兴业证券巨额的商业利益。”兰先德说。
让兰先德更加“深信不已”的是,“就在我入狱后不久,昂立公司竟然将低价出让这6000万股兴业证券发起人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关联交易大股东没有表决权,股民在股东大会上投票否决了这次交易。”兰先德信中这样写道。兰先德在信中表示是在狱中看到这个投票的电视消息之后更加确定了其对自己入狱原因的推断。
“配合兴业证券做好了上市的准备,良好的投资收益已可预期。”交大昂立2009年年报中说,“公司金融投资板块也将因兴业证券的上市而产生不菲的收益。”
记者试图进一步联系杨国平,以更准确回应兰先德的信,但到本报截稿时,尚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