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质监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实施方案
各室、队、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玛党发〔2009〕14号)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投资与发展环境,圆满完成2010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制定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为把机关效能建设开展的扎实有效,经研究,决定成立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杨立新 局长、党组副书记
副组长:董志勇 党组书记、副局长
黄晓旺 副局长、党组成员
成 员:王凤娥 办公室主任
李克仁 法规室主任
高 峰 业务室主任
杨金梅 稽查队队长
祖 春 综合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凤娥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主题活动的相关材料和日常事务。
二、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要求,以制度建设为基础,办事公开为重点,机制创新为动力,绩效考评为关键,效能监察为手段,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整合机关管理资源,改进机关管理方式,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营造风正心齐、政通人和、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重点解决机关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等作风问题;解决业务流转不畅、办事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失时误事等运转低效问题;解决各所、室、队职能不明、职责不清、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解决不依法办事、不按程序办事的问题;解决利用权力谋取个人利益、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问题,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三、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步骤方法
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按动员部署、查摆问题、建章立制集中整改、考评总结四个阶段,从2010年3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安排部署阶段(3月10日——3月30日)
1、组织召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开展效能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集中学习《玛纳斯县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成立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于3月30日前报县效能办。
2、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以及相关党纪条规;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玛纳斯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办法》《昌吉回族自治州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暂行办法》、《昌吉回族自治州机关效能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本部门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通过学习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营造人人讲效能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明确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方法步骤和工作重点,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的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社会的基本理念。“以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工作质量明显改善、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目标实施理念先行,着力强化工作效能意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全面推行机关效能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阶段:分析查摆、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5月20日)
1.重点围绕以下十个方面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1)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漠视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2)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3)缺乏工作热情,精神状态不佳,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的问题;(4)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阳奉阴违,我行我素,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问题;(5)脱离实际,急功近利,不察实情、不讲实话、不办实事、不求实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严重的问题;(6)为政不廉,以权谋私,铺张浪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严重的问题;(7)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8)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的问题;(9)行政审批项目偏多,环节过繁、效能偏低的问题;(10)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问题。
2.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走访等方式,针对效能及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中,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本单位和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等行为,归纳整理、分析研究、及时反馈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同时,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找准思想根源,不能就事论事。开展反面典型教育,使机关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以督促抓整改,以整改见实效。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集中整改阶段(5月21日-10月30日)。
1、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对涉及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清理,特别是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建立的建立、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形成制度建设汇编。一是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等机关管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二是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机关服务方面的制度和规定;三是建立和完善社会公示、听证、咨询等科学民主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四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示制、限时办结制等公开办事制度和规定,建立公开的审核制度、公开的评议制度、公开的反馈制度、公开的备案制度。五是探索建立绩效评议工作方案,也包括干部个人的绩效考核办法;六是建立和完善失职追究制、责任追究制等纠错制度和规定。修改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坚持每月考核,并与阳光津贴挂钩。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程序,堵塞机关管理漏洞,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事。
2、实行公开承诺。着重从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转变工作作风等四个方面进行整改,要在深入查找、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对效能建设反馈意见和查摆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逐条进行深入研究,根据各单位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就便民利民的内容方式、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整改的责任时限等整改措施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3、规范机关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切实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创新服务机制。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机关行为,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为宗旨,以效率为先,以效率为上,以效率为本。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规范机关行为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从日常管理抓起,从小事抓起,提高工作和办事效率;二是将规范机关行为与治理机关“庸、懒、散”长效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三是将规范机关行为与当前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三个结合”的落实,切实提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
4、规范办文办会办事,提高工作运行效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规范机关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办公效率。规范办文办会办事,控制文件数量、篇幅,压缩不必要的发文。减少会议数量,提高会议效率,采取合并等措施,切实减少各类会议,对各类会议作出限时规定,控制规模,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办公自动化,优化工作流程,改善机关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5、组织单位内部测评。通过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评议员以及服务对象发放问卷表的形式对局属各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情况进行测评。
第四阶段:考核评比、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1、开展自查自评。结合本单位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于2010年11月15日前将自查自评报告报县效能办。
2、总结提高。要认真对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总结,结合自身实际深化完善措施。开展“回头看”活动,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巩固效能建设成果。
3、认真做好迎接县效能办综合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和分管的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效能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完成好效能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干部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氛围,通过机关效能建设推动工作,转变作风,为质监事业和当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