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沪上生活
一.内涵
公推即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公开推荐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
直选即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基层党组织的委员、书记和副书记。
二。班子的名额、条件和构成要求:
1。支部党员人数在5人以下的设书记1名,6人以上的设委员3人,委员数含书记1名。
2。委员人选、条件:入党两年以上,热爱党务工作,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为人正直,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各组织应根据自身实际研究制定适当的候选人条件,如遇特殊情况需放宽条件的,须报经社区综合党委同意。
三。群众推荐的人员范围
参加群众推荐的应是不属本党组织的有关人员,人员数要达到党员数的20%以上。一般包括:群团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员工、一线员工、统战人士等。
四。对参加选举人数的要求:
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或等于应到会人数的4/5,会议有效。党员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同意,并经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五。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情况的说明:
介绍人选条件、结构,候选人经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产生。
具体工作步骤、方法细化如下:
一。宣传发动
1。制定计划
2。思想发动
3。召开会议(党委会、总支会、支委会)----商议有关情况
4。呈报请示----向上级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含新一届班子组成结构、选举方式等)
5。公布条件----对经上级批准的新一届组成人员任职条件和职数进行公布
6。组织学习----利用多种形式
二。公开推荐
7。组织推荐
8。党员推荐
9。群众推荐
10。党员自荐
11。民主推荐
三。考察公示
12。组织考察---根据管理权限,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13。召开会议----本届党委(总支、支委)据考察结果,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人选
14。呈报请示
15。公示----经上级同意后,对新一届候选人进行公示
四。组织选举----
16。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选(会前的筹备:时间、地点、确保参与率;严格选举议程)
五。上报审批
17。上报结果(新一届及上级应共同做好落选人的思想工作)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将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上级组织审批。
备注:已于上周前往北站街道,落实了今后操作过程中的有关时间安排,上述内容是自己据实学习、领会所得,可作为下段工作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