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约五百万年前,狼起源于新大陆,并在一百五十万年前分化、发展。在人类文明不发达的时期,狼曾是世界上分布最广的野生动物。在中国的主流文化中,狼一直是所有野生动物中最为人类痛恨的种群,它被人仇视,使人恐惧。随着人类的发展强大以及对狼的杀戮,狼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野。今天只有在美国阿拉斯加、明尼苏达州和加拿大的一些地方生活着相当数量的狼。
远古的人类对狼充满了崇敬与膜拜。他们把狼的形象刻在岩洞的石壁上,爱斯基摩人和印第安人很早就认识到狼的优秀品质,许多原始印第安部落还把狼当做他们的图腾,他们尊重狼的勇敢、智慧和坚韧,他们认为狼是最高智慧的神,可以与一切力量抗衡。我国古代的一些游牧民族,如鲜卑、匈奴等,在他们的文化中都对狼有一种原始的崇拜。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人类逐渐对狼产生了深刻的误解,把狼视为贪婪、凶残、忘恩负义的代表。在汉语中,许多关于狼的词语表现了我们这种误解,如“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
由于世界各国文化的巨大差异,对狼产生的仇恨、误解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中国古代以羊为美,把羊视为美好事物的象征,而羊却是狼最喜欢的食物,因此狼自然就被人们当成邪恶、凶残的象征。在欧洲的基督教文化中,羔羊代表着受难的基督,狼以羔羊为猎食对象,自然为所有基督徒所憎恨。
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人们把狼描绘成孤独、阴险、狡诈的物种,对血腥食物的高度渴望让它们不择手段、丧心病狂。这是人类武断地把自己的某种行为和思想强加在狼的身上,赋予了狼丑陋的人性。由于这种误解所导致的恐惧、仇恨,人类对狼展开了残酷的捕猎、屠杀。其实,狼的所有行为只不过是一种生存的本能表现,倒是狼在艰苦的自然环境下顽强生存所表现出来的各种优秀品质一直被人类忽略。
最近,随着对狼研究的深入,许多人的观点已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他们发现狼本身具备很多独特的品质,认识到狼同别的动物迥然有别,它代表着旺盛的生命力与不羁的野性、自由的天性以及征服世界的战斗性格和勇气,而这正是现在的人们所需要的。我们的社会正在为狼正名,正在逐渐形成了解狼、理解狼、学习狼的热潮。
从自然界的生态平衡的角度看,狼和其他物种一样是大自然不可或缺的。狼的消失会造成生态的失衡。某国家的森林公园引进了500头驯鹿,几年之后,人们发现优越的自然条件并没有使驯鹿的数量明显增加。相反,驯鹿的体质越来越衰弱,数量也不断减少。经过生物学家的指导,森林公园的管理者引进了十几头狼。由于有狼的追杀,驯鹿开始拼命地奔跑,跑得最慢的驯鹿就成为了狼的食物。在狼的追逐下,驯鹿群的体质大为增强,又经过几年的时间,驯鹿的数量不仅没有因为狼的捕食而减少,反而大量增加。爱尔兰作家阿奎利斯?艾克斯在他的著作《豺狼的微笑》中写到:
狼,是陆地上生物中最高的食物链终结者之一。由于有狼的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得以淘汰老、弱、病、残的不良族群;也因为有狼的威胁存在,其他野生动物才被迫进化得更加优秀,以免被狼淘汰。所以,是狼使生态处于一种平衡状态。没有狼的存在,生态上将出现良莠不齐、传染病丛生的局面,不利于生命稳定、健康、平衡地发展。况且,狼是群居动物中最有秩序、最有纪律的族群。
广阔无垠的旷野上,一群狼踏着积雪寻找猎物。它们最常用的一种行进方法是单列行进,一匹挨一匹。领头狼的体力消耗最大。作为开路先锋,它在松软的雪地上率先冲开一条小路,以便让后边的狼保存体力。领头狼累了时,便会让到一边,让紧跟在身后的那匹狼接替它的位置。这样它就可以跟队尾,休息一下,养精蓄锐,迎接新的挑战。
在夜里,没有哪一种声音比狼群异乎寻常的音乐般嚎叫更阴森、凄楚、可怕而又动听的了。狼嚎的原因也许是为打破一切等级界线提供时间、场合和机会。狼群的社会秩序非常牢固,每个成员都明白自己的作用和地位。我们观察狼群进食时,能看到类似屈膝行礼、鞠躬、哀叫和拥抱的声音及动作——一切都依每个成员在狼群中的地位而定。但是当狼在一起嚎叫时,一切等级界线都消失了,它们仿佛在宣告:“我们是一个整体,但是各个都与众不同,所以最好不要惹我们。”任何听过狼群奇妙合唱的人都会证明,它们的这种信息表达得十分清楚。
在狼的身上,我们发现了人类所需要的一切。正如英国动物学家绍?艾利斯所说:“在所有哺乳动物中,最有情感者,莫过于狼;最具韧性者,莫过于狼;最有成就者,还是莫过于狼。”
狼代表了一种精神,代表了一种哲学。狼,遵守一种道——狼道。
在人类繁荣昌盛以前,狼曾是世界上分布最为广泛的野生动物。它们不需要人的施舍,只希望能不被打扰,按自己的社会秩序和生活方式生存。正因为这种坚持,使它们几乎从地球上灭绝,然而它们仍锲而不舍,自由地游荡于更为遥远偏僻的地方,哪怕需要去适应更为严酷的气候和更为恶劣的环境。这就是狼族的生命尊严。
血性的尊严
到目前为止,人类驯服了所有的动物,但只有狼还没有被人类驯服。
在所有关于狼的描述中,顽强不屈的性格、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是最不容置疑的,也是狼身上最显著的特点。
到现在为止,人类驯服了所有的动物,但只有狼是不可被驯服的。想想看,我们在马戏团看到了老虎、狮子、猎豹等等在驯兽员的指挥下做着各种动作,它们在人的眼里都算得上兽中之王。但没有任何一个人在马戏团中看见过狼的身影。不要以为是因为狼与这些动物相比显得弱小、没有吸引力。其实很多驯兽员都做过努力,希望狼能登台表演,但都没能成功。即使是从狼出生的那一刻起,就用饲养家畜的方式去喂养,也同样不能使狼的野性消失。相反,这种野性会因为失去自由而变得更加强烈。虽然在南美草原上流传着许多人与狼和平共处的传说,但狼决不会屈服于人,决不会时时刻刻听人的指挥。
为了使我对狼的论述更加真实生动,我在阿根廷的潘帕斯草原和巴西的稀树草原上对当地的牧民们进行了深入的采访,在与他们的交谈中,我听到了许多关于狼的传说和故事以及牧民的真实经历。这些关于狼的感性知识在我的头脑中与我所了解的科学知识综合在一起,形成了我对狼更全面的认识。
在阿根廷的潘帕斯大草原上,人们曾经梦想能够驯服草原野狼。狗是牧羊人必不可少的动物,牧羊狗可以帮牧羊人管理羊群,驱赶一些企图侵袭羊群的野兽。狼和狗在很多方面都很相近,但狗的嗅觉、视觉、听觉等都不如狼发达,狗的奔跑速度也没有狼快,因此牧民们渴望能够驯服野狼,以帮助自己管理羊群。但所有牧民的努力都没有成功,有的牧民还因为饲养狼而受伤甚至丢掉生命。
在自然界,动物的所有行为都是为了生存,动物之间的所有斗争都是为了生存。生物学家达尔文在几百年前就发现了自然界的最大秘密。狼在与其他动物进行的搏斗中,充分表现了誓死战斗、决不屈服的精神。当狼遇到比自己强大的动物,一般都采取群攻战略。狼的自身条件并不突出,与老虎、狮子、犀牛等动物相比,它们显得非常弱小,即使是群攻,也会造成狼群的大量损失。但狼绝对不会退缩,不管牺牲多少,它们都不会退缩,直到将强大的对手杀死或者赶跑。
即使在不同狼群之间,也会存在你死我活的争斗。每个狼群都有属于自己的领地,领地在狼心目中占有非常神圣的地位。由于自然环境的限制和人类的杀害,有的狼群会和另外的狼群争夺领地。于是两支狼群之间会有一场血腥的战争,最后的胜利者就成为这片领地的主人,而失败者只能收拾残兵败将去寻找另外的领地。两支狼群绝对不会为了避免牺牲而共享一片领地,战败的一方即使被饿死也不会屈服于其他狼群之下。
看,这就是桀骜不驯、决不屈服的狼,狼的身上有着那种让我们的心灵为之震颤的力量!
强者须有桀骜不驯的狼性
我们所有人都会认为:人是这个世界上最高贵的动物。的确,从许多方面来看,人类都具有其他物种所不具有的优势和智慧,这些优势和智慧也帮助人类成为了地球上的最强者。但在这个物质文明越来越发达、科学技术越来越高深的现代社会,我们是否正在丧失一些在远古时代就已经具有的精神素质?或者我们根本就不曾具有过?而这些却在一些动物身上有着近乎本能的体现?
答案应该是肯定的,许多人都会同意我的观点。比如我们现在所谈论的桀骜不驯、决不屈服的狼性,这是一种多么高贵的品格。如果这种品格在一个士兵的身上出现,那么他就会成为战斗中的英雄或烈士;如果这种品格在一个企业员工或团队成员身上出现,那么这个企业或团队就会在竞争中大有作为。
狼的本性是吃人.《狼》内容分析
第一部分,两只恶狼以妄图吃掉屠夫开始,以被屠夫杀死而告终,全文紧紧围绕屠夫与恶狼之间生死悠关的矛盾冲突,安排故事情节,波澜起伏,扣人心弦。按照故事的发生、发展、高潮、结局又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第1段),屠户归途遇狼,两狼缀行,矛盾发生,是故事的开端,屠夫独自一人,又时值傍晚,路遇两只恶狼,处境极其不利。而两只恶狼“缀行甚远”,表现出狼贪婪、凶恶的本性。故事一开始,屠夫与恶狼就构成了尖锐的矛盾冲突。同时,狼又没敢轻举妄动,表现了它的狡猾。
第二层(第2段),屠夫惧狼,对狼存有幻想,而恶狼步步进逼,是故事的发展。屠夫在危急情势中,产生了惧怕心理,想用担中剩骨把狼哄骗住,摆脱狼的尾随。这只是一厢情愿的幻想。狼既是贪婪的,又是狡猾的,针对屠夫投骨,“后狼止前狼又至”,两狼相互配合,穷追不舍。当屠夫担中的骨已尽时,狼的贪欲仍得不到满足。则“两狼之并驱如故”。想以剩骨满足狼的贪欲,这只是屠夫的幻想,屠夫处境更加困难和危险,矛盾进一步发展。屠夫的生路是什么?自然引起人们的关注。
第三层(第3段),屠夫在困境中,改变态度,选择有利地势,奋起自卫,而“狼不敢前”形成相持局面。这是故事的进一步发展。这层通过描写屠夫的一系列动作,写出他在情急事危中态度变化,“奔、倚、驰、持”等动词的使用,准确、生动、传神地描写出屠夫严阵以待、用战斗求生存的姿态。因此,初步改变了被动的局面,“狼不敢前”,正是屠夫敢于斗争后所取得的初步效果。但是,恶狼也不会从此弃恶从善,改变它吃人的本性,而是继续施展它的伎俩,“眈眈相向”正是揭露了它的“变诈”。
第四层(第4段),屠夫抓住有利时机,奋起反击,先后刀劈两狼,是故事的高潮和结局。故事进一步写狼的狡诈,“一狼径去”,一狼“犬坐于前”,看似矛盾缓和,实则暗藏杀机。但是,屠夫抓住了这个时机,暂时的一对一的局面,犬坐之狼正以放松戒备打掩护,屠夫采取突然行动,发起攻击。文中用“暴起”、“劈”、“毙”等词语,传神地描写出屠夫的机智勇敢,与先前的“惧”“大窘”形成鲜明对比。径去之狼的结局如何呢?这只隧入而攻其后的恶狼。也被屠夫刀劈在柴草洞中,真可说是“自掘坟墓”。既交代了一狼的去向,照应前文,再次描写狼的狡猾、凶恶,又表现出屠夫除恶务尽的决心和机警。狡猾、凶恶的狼自以为得计,最终被奋起斗争的屠夫杀死了。
第二部分(第5段)针对上文的故事进行议论,进一步揭示了主题,对狡诈、贪婪的恶狼予以嘲讽和蔑视。狼虽然阴险狡猾,玩弄花招,但终于被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屠夫所制服,没有逃脱灭亡的命运。善良的人们,难道不应从这个故事和作者的议论中受到深刻的启示吗?
这篇文章以生动曲折的故事情节,通过激烈的矛盾冲突,刻画了鲜明的艺术形象。狼的贪婪、狡诈而又愚蠢的本性,屠夫从害怕到斗争,以及勇敢和机智的性格,都是在矛盾冲突中,在起伏跌宕的情节发展中得到展现的。作为短篇小说的精品,本篇语言十分精练生动,富有表现力。如“缀行甚远”、“并驱如故”、“眈眈相向”等语,极俭省地刻画了狼的贪婪、凶狠的形象,“径去”、“目似瞑,意暇甚”、“将隧入”等语,把狼的狡诈的本性写得十分生动。议论部分对狼的嘲讽辛辣有力,“止增笑耳”,讥讽狼的愚蠢入木三分。蒲松龄真不愧是驾驭语言的巨匠。
狼,贪婪、凶残、狡诈、虚弱的本性。如:“缀行甚远”,表现出狼的贪婪和谨慎。“后狼止而前狼又至”、“两狼之并驱如故”表现狼的贪婪。“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则写出狼虚弱胆怯的本性。而“一狼径去,……意暇甚。”“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则着力表现狼的狡诈。文章就是通过这一连串简洁生动的描写使狼的本性跃然纸上。
屠户,遇到狼时,是“惧”,对狼抱有幻想,没有认清狼的本性,所以“投以骨”。当“骨已尽矣”,“两狼之并驱如故”,他开始认识了狼的贪婪本性,在“大窘”之后,头脑非常清醒,明确自己的危险处境“前后受其敌”。于是,他寻找机会,改变自己的处境。当他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后,“弛担持刀”准备与狼决战。当狼以装睡迷惑屠户时,屠户更加清醒地认识了狼的本性,果断抓住时机,主动攻击,一举杀死了两狼。归结屠户性格的发展变化是:惧──蔽──劈──悟。
对狼而言,一个反问句强调禽兽总是禽兽,根本无法与人相比,真正有智慧、有力量的还是人。这段议论的作用是点明了故事的主题。
蒲松龄的代表作《聊斋志异》是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是他书斋之名,“志”是记述之意,“异”指奇异之故事,全书分16卷,共491篇(版本不同,篇数不一)约40多万字,主要来源于民间故事和传说。这些故事按其主题思想主要分为以下三类:①尖锐地暴露了当时的黑暗、与窳(恶劣;坏)败的政治,鞭挞了为虎作伥、无恶不作的贪官污吏和土豪劣绅,同情被压迫的善良人民的种种痛苦遭遇。②广泛地揭露和抨击了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的罪恶和弊端。③反映了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合理及当时社会上广大青年男女在重重的压抑和摧残下所产生的冲破樊笼、打碎桎梏的愿望和行动。总括来说,《聊斋志异》反映了广阔的社会生活,提出了许多重大社会问题。作品中的反封建思想在当时有相当的进步意义。
由于作者毕竟是封建时代的知识分子,深受传统的儒家思想熏陶,因而作品中也有封建糟粕。如封建伦理观念、忠孝节义的封建道德、神道迷信、因果报应、宿命论以至一些低级庸俗的色情描写。这些是应该批判的。
《聊斋志异》继承了志怪小说、唐人传奇和《史记》传记文学的传统,有很高的艺术性。全书想象丰富,富有浪漫主义色彩,语言简练,故事生动,情节曲折,布局奇妙,人物描写细腻入微,栩栩如生。鲁迅先生曾在《中国小说史略》中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聊斋志异》虽亦如当时同类之书,不外记神仙鬼狐精魅故事,然描写委曲,叙次井然,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偶述琐闻,亦多简洁,故读者耳目,为之一新。”
课文选自《聊斋志异》的《狼三则》中的第二则。
第一则写的屠户为狼所逼,将肉钩挂在树上,狼为了吃肉而被肉钩吊死于树上的故事: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中肉,似甚涎垂;步亦步,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则稍却;既走,又从之。屠无计,默念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蚤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空。狼乃止。屠即径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之:则死狼也。仰首审视,见口中含肉,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革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亦可笑已!”
第三则写的是屠户被狼困在一个野外的席棚里,狼将爪子伸入试探,最终被屠户割破爪皮吹气胀死的故事: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傍视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白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