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多处提到把犯人刺配沙门岛。
第十七回,吴用等智取生辰纲后,北京大名府留守梁中书派一干办到济州府督促捉拿,干办威胁府尹说:“若十日不获得这件公事时,怕不先请相公去沙门岛走一遭。”
第四十四回,写铁面孔目裴宣落草饮马川山寨,是“为因朝廷除将一员贪滥知府到来,把他寻事刺配沙门岛。”当途经饮马川时,被杨林、邓飞杀了防送公人,推为寨主。
第六十二回,卢俊义被李固陷害,押入死囚牢中,梁山英雄到北京大名府上下打点,梁中书等受贿后免了卢俊义的死刑,“差董超、薛霸,管押前去,直配沙门岛。”路上,两公差因受李固贿赂欲害死卢俊义,相反却被燕青放冷箭射杀。
《水浒传》写的是宋代宋江一伙人聚义梁山“替天行道”起义造反的故事。小说情节虽可编造,但宋代将犯人刺配(1)沙门岛一事却是有史可查的。所谓刺配沙门岛就是在犯人的面部或额头上烙上字,发配到沙门岛充军干苦役的一种刑罚。据史籍记载,宋代的刺配刑罚从重到轻大致分成十四等,而刺配沙门岛列为第一,是刺配刑中最严厉的一种。(2)
这沙门岛在何处呢?根据查考比对,宋代登州府的沙门岛就是现在山东省蓬莱县西北海中的长岛(3)。除沙门岛外,通州海岛(即今日上海市崇明岛),以及海南岛都是宋代犯人的发配地。
宋王朝为何要选择海岛作为犯人的发配地呢?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出于巩固西北边防的政治原因。宋初,根据五代以来的旧制,把重罪犯人刺配西北边陲去戍边,其本意是为了巩固西北边防,而结果却有许多犯人投奔塞外,反而增强了敌国的力量,削弱了大宋的边防。于是,宋太宗下诏将刺配西北的犯人改为刺配南方海岛及蛮荒之地。宋太祖建隆三年(公元962年)就有将罪犯刺配沙门岛的记载(4)。
其次,把犯人刺配海岛,便于对重罪囚犯的控制。沙门岛离大陆海岸约三十公里,崇明岛离大陆海岸约十五公里,海南岛离大陆海岸约二十公里,只要控制住岛上的船只,海岛就成了与世隔绝的禁地,犯人插翅也难逃离。
第三,到了宋代,航海技术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海岛的开发已成为现实。宋王朝建立了相当规模的海军,对海岛的控制也已成为可能。这些,为把罪犯刺配沙门岛等海岛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刺配沙门岛的囚徒主要是那些本来判处死刑而获得从宽减刑的罪犯(5)。这些囚犯中大多数是被统治阶段的成员,但也有一些是统治阶段内部的犯罪分子。《宋史》传记中记载刺配沙门岛的官员就不少。有“坐赃枉法”遭弹劾的贪官污吏,有“坐药不精审”,为皇亲国戚看病掉以轻心致死人命的御医,有“查田不均”失职的检田使,还有那观察天象预测人间灾异失误的“应试无取”的天文术士等等。
沙门岛的囚犯是如何管理的呢?
沙门岛上居住着八十多户岛民,有驻军把守。沙门岛上建有沙门寨。寨,是宋代一种军事单位,这沙门寨既是一个兵营,又附设有监狱,沙门寨管理监狱的总负现人叫监押。刺配的犯人脸上烙着七分长的“刺配沙门岛”的印记,编入军籍,在监狱中关押,由驻军看守,完全没有行动自由(6)。从《宋会要辑稿》所载史料来看,宋天僖年间(公元1017年——公元1021年)的监押是董遇,宋治平年间(公元1064年——公元1067年)的监押是李庆。监押受提点五岛使臣察举,同时又要受中央派出的京东路提点刑狱使检察。
沙门岛的囚犯要服役,主要内容就是养马和造船。在宋代,马和船既是运输工具,更是陆战和水战的重要军需物资。宋太祖建隆二年有西北的“灵武节度史冯继业献马五百”,建隆三年有瓜州节度使曹元忠献马,乾德元年(公元963年),有北方的女真国进贡了一批优良名贵种马,宋太祖把这批种马运到了沙门岛培育驯养,刺配到沙门岛的囚犯就承担驯养西域良种马和建造运马船和战船的劳役。(7)
沙门岛的囚犯,根据罪行的轻重分为“永不放还”和“遇赦移配”两种。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活着出沙门岛的囚犯是极少数。封建社会的中国监狱是人间地狱,沙门寨监狱当然不会例外,关于沙门寨监狱的内情很少有记载,但从京东转运使王举元在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十二月六日报的一笔帐中,就可看出沙门寨监狱的黑暗。王举元说:发配沙门岛的犯人“如计每年配到三百人,十年约有三千人,内除一分死亡,合有二千人见管(一分死亡即为三百人,另外七百人为遇赦移配——作者注)。今只及一百八十,足见其弊。”按照统治阶级的看法,犯人的死亡率达百分之十,尚属正常范围,而根据王举元提供的数字推算,沙门岛犯人的死亡率竟高达百分之九十二,这实在是一个惊人的数字,简直令人难以置信(8)。其实,这是确实的,官修的《宋史•刑法志》有两处可以证实,一讲配沙门岛的犯人,“至者多死”,另一处讲广南“春州瘴疠之地配隶至者十死八九”,即死亡率达百分之八、九十。比沙门岛轻两个等级的广南春州尚且如此,那么沙门岛配囚死亡率达百分之九十二绝不是夸大其辞。
为何沙门岛囚犯的死亡率这么高呢?
首先,狱吏囚卒借故滥杀罪犯。《宋史•王化基传》提及“沙门岛多流人,守吏顾货橐,阴杀之。”曾发生一场由于沙门寨官吏滥杀囚犯引起的官司,而且这场官司一直闹到了真宗皇帝那儿。那是发生在宋天僖年间的事,著作郎高清因罪刺配到沙门岛,沙门寨监狱监押官董遇不知出于什么动机借故寻事害了高清的性命。有一年皇帝大赦天下,根据高清的罪行应在赦免之列,但高家久等不见高清返乡,高清的家属历经曲折,打听得高清已在沙门寨被害,于是高清的长子决心为父申冤,历经艰辛到京城告状,在大理院滚钉板去击鼓喊冤,这件案子惊动了宋真宗,下令要查清此事,但因高清和有关当事人已死,高清长子状告沙门寨监狱监押官董遇徇私杀人的罪行无法证辩,结果这件案子最终不了了之。宋真宗只好下诏:“沙门寨监押不得挟私事非理杀配流人,委提点五岛使臣常察举之,违者具事此闻,重置其罪。”以空话来安抚被害人家属。沙门岛天高皇帝远,皇帝想管也管不了(9)。
其次,沙门岛人犯的囚粮经常无着落。开始,进岛的囚犯人数少,由沙门岛的八十余家岛户供给。根据岛内情况,审刑院额定刺配人数只有二百人,后来又增加指标为三百人,但是,后来进岛的囚犯越来越多,实际刺配来的犯人成倍增加。同时看守囚犯的戍卒也相应增加了,岛民根本无法供给人数众多的罪犯口粮,结果造成大批囚犯饿毙。宋朝有关官员曾多次上书请皇帝解决,但从来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宋大中祥符三年(公元1010年)视察沙门岛的官吏回京后,报告宋真宗说沙门岛口粮奇缺,刺配去的犯人大量饿死,请求皇上恩准给沙门岛的罪犯配给一些粗粮杂食。这完全是正当的要求,但却遭到了枢密副使马知节的反对,他的理由是刺配流放的犯人从来没有由中央政府配给粮食的先例,不能破这个例子。这次,宋真宗还是发了慈悲,下诏:“沙门岛流人量给口粮。”可能皇帝的诏令只在当年有效,并不能长期解决罪犯的口粮问题,到宋景祐三年(公元1036年)国子博士卢南金又向宋仁宗报告沙门岛罪囚因饥馑闹事的情况,并请求给“沙门岛罪人日支口粮一升。”这一次,宋仁宗只是下诏命令严格防范,并没答应卢南金的请求。国家不调拨粮食,岛民又无更多的余粮,那后果是可想而知的。(10)
另外,成百上千的囚犯挤在狱中,监房环境极差,根本谈不上医药条件,传染病漫延,造成大量囚犯瘐死,甚至有的病囚还没咽气,就被活活抛进大海。还是上文的卢南金,曾向宋仁宗呼吁,要求严禁狱吏将囚犯“妄以病患别致杀害。”(13)不过,在粮食严重匮乏,无医无药的严酷环境中,沙门岛的犯人中只能残酷地演绎着弱肉强食的规则,把病弱的犯人抛向海中,不管移配来多少犯人,岛上的犯人只能保持在二百人以内,否则岛上的人就都无法生存。
可见,刺配沙门岛就等于进了鬼门关,所以《水浒传》第十七回中,济州府尹听到梁中书派来催办破案的干办以“请相公去沙门岛走一遭”相威胁时,竟吓得魂不附体,也来了个上行下效,限定三都缉捕使臣何涛十日破案,并在何涛脸上刺下“迭配……州”字样,以此催逼何涛加紧缉捕,免得他自己丢官送命。
刺配沙门岛的罪犯在如此险恶的生存环境中也有不甘束手待毙的。有的偷盗岛民,有的反抗狱吏,甚至还发生过好几起极少数囚犯相互配合,偷得看管极严的船筏逃出沙门岛的事例。据有人考证,家喻户晓的“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民间故事,就是文人根据沙门岛罪犯胜利大逃亡的事实,借托张果老等神仙之名编篡出来的。为了防止沙门岛罪囚逃亡,宋仁宗下诏命沙门寨“船筏严加铃辖。”宋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宋仁宗根据登州府郡守郭志高的奏请,增设三百名刀鱼水兵守卫沙门岛(11),所谓刀鱼水兵就是乘坐刀鱼船的水兵,而刀鱼船是形如刀鱼的快艇,刀鱼水兵可称宋代海岸边的快速反应部队了,现在山东蓬莱阁边上仍保留着宋代刀鱼寨的遗迹。
随着金兵南侵,长江以北的大宋国土逐渐为金兵占领,自然,沙门岛就无法作为宋王朝犯人的刺配地了。绍兴元年后,宋史就不再见有记载刺配沙门岛的情况了(12)。
注释:
(1)剌配:宋代的一种刑罚,是用杖责打犯人背部,并在其面部加剌标记后送往较远的一定地区令充军役或服其他劳役的制度。宋人马端临在《宋会要辑稿》中评述这种刑罚是“既杖其脊,又配其人,且剌其面,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
(2)宋律承唐律,流刑的法定刑为三等,即二千里,二千五百里,三千里。(见窦仪《宋刑统》),但在实际执行中,不断增加流刑的种类,发展到十四个等级:一,永不放还;二、海岛(沙门岛)等;三远恶州军(琼州、万安、昌化、朱崖);四、广南;五、三千里外;六、二千五百里外;七、二千里外;八、一千五百里外;九、一千里外;十、五百里外;十一、邻州;十二、本州牢城;十三、本州州城;十四、不剌面。(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法律研究所编《宋史刑法志注释》)
(3)《水浒传》和《宋史》所说的沙门岛均说在登州府。顾祖禹《读史方舆》在“登州府•沙门岛”下注明,它在“府西北六十里海中,海舟行者,必泊此避风。五代时,置沙门寨。”《中国古今在名大辞典》注明:“沙门岛,在山东蓬莱县西北六十里。”经比对,旧时登州沙门岛即今之山东蓬莱县西北海中的长岛。
(4)《宋史•刑法志》载“太宗以国初诸方割据,沿五代之制,罪人率配隶西北边。多亡投塞外,诱羌为寇,用乃诏:‘当徒者,勿复隶秦州、灵武、通远军及缘边诸郡。’时江、广已平,乃皆流南方。先是,犯死罪获贷者,多配隶登州沙门岛及通州海岛,皆有屯兵使者领护。”又《宋史•太祖本纪》:建隆三年秋七月丁卯“索内外军不律者配沙门岛。”
(5)《宋史•刑法志》:“犯死罪获贷者,多配隶沙门岛。”
(6)马端临《文献通考•刑考》
(7)《宋史•太祖本纪》“建隆二年(公元961年)春┄┄灵武节度使冯继业献马五百。”“建隆三年春┄┄瓜州归义节度使曹元忠献马。”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乾德元年(公元963年),女真国遣使献名马,命蠲(免除)登州沙门岛军民税,令专治船渡马。”
(8)清人徐松根据《永乐大典》辑录的《宋会要辑稿》
(9)徐松《宋会要辑稿》
(10)徐松《宋会要辑稿》
(11)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宋庆历三年,郡守郭志高奏置刀鱼水兵三百戍沙门岛。”
(12)徐松《宋会要辑稿》载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十一月十二日刑部言:“乞应诸路人犯配沙门,权配海外州军。”
附录:
最近,中国监狱学会监狱史学专业委员会要召开《中国现存历代监狱旧址(遗址)和监狱历史文物研讨会》,要我将《漫话刺配沙门岛》一文修改后提交研讨会,《漫话刺配沙门岛》一文是我在市院监所处工作时读《水浒传》拟写的水浒法制考证系列文章中的一篇,曾在网络上发过,再将引文附上,重发一篇。历史已离我们远去,但历史是不应该忘记的,历史知识是一个人成长的沃土,一个人历史知识的多少,应该会影响着我们对现实的思考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