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卷四十一汉纪三十三光武建武五年(公元29年)P1335
弇为将,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焉。
三生案:明清之际的反清志士提起 “扬州十日”、“嘉定三屠”,无不切齿痛恨,以为异族侵略者与野兽无异,但我们读后汉史,却发现汉人耿弇——被称作后汉开国元勋的耿弇同志比野兽更加凶残。
战争机器让耿弇杀人杀红了眼,攻占城池,必要屠城。三百座城池,大多数人是手无寸铁的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他们身犯何罪,全部被杀掉?耿弇对毫无反抗力的弱者毫无顾怜之情,实施彻底的屠杀行动,完全丧失了人性。尽管官方史官替他辩解,说他的屠城行为是“以杀止杀”(范晔《后汉书·耿弇传》),称颂他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革命的一生,但我们还是要补充一下,耿弇同志的一生更是屠杀无辜的一生,是屠夫的一生,是比野兽更凶残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