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文昌律师
“中国第一刑辩律师田文昌”不知道这个字号是谁封的,但是听过他辩论,看见他辩护词的人至少应该有许多人是可以服气的。
田先生因为几件轰动一时的大案而名声大躁,近年的确很多律师的确抓住了几个吸引人眼球的案件,可是人们关注的只是案件本身,而且事情发生之后,就没有多少人记住他们的名字了,很多律师把成功律师的成功只归结于会炒作,是不恰当的,人心可能浮华,可是能够沉淀下来的,必然是经得起推敲的东西,一般百姓的确可以只把田律师当作新闻人物,但是作为法律人的我们,应该思考这些新闻背后的东西,在美丽的表象都没有隐含其后的朴素真理更有魅力。
"虽千万人无往矣",是我认识的一位很有学识的性情中人对与田律师的评价,他说做男人要做田文昌,做律师就要做田文昌这样的律师。田之所以得到他如此垂青,实在是有缘故的。
想想那几件惊心动魄的案子,我们可以知道,在个别场合,惊险和刺激决不是警察和检察官的专利,律师也可能遇见这样的情景,而且律师的景遇或许更加凶险,警察和检察官背后站着的是权力,在这个权力国家,谁敢轻视权力。而律师背后的只有法律的正义和正义的信仰。正义是个迟到早退的坏孩子,信仰更不会转化为世俗的现实力量。
口舌上的争辩,估计从来不是律师的难题,这是个以灵牙利齿见长的群体,这是个把玩味语言当作谋生技法的群体,如果某些人以为田文昌只是因为滔滔不绝才成为律师的那确实是肤浅的,我知道从中国律师中找到些胜于他的人,应该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那是为什么?为什么他可以成为一个成功的律师,甚至很有可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有多少法学院的学生,是看着法庭剧报考法学院的那?曾经随即问过几个法科学生的寝室,几乎所有人都承认是这样,或者至少是那些电视剧对他们产生了某些积极影响.需要说明的是,这些电视剧都是港台和欧美的,而对我们印象深刻的是那些律师,这或许是幼稚的表现,几十分钟短暂的片子,因为剧情需要而所剩无几的真实性,到底能对我们产生对律师的理性认识有过多少积极影响?但是形成了根深蒂固的感性认识是不可质疑的,套用北大才女林昭的话来理解感性和理性吧,感性可以补充理性,但是理性永远无法代替感性。
的确如此,律师们在生活中的绅士风度,奢侈享受,在法庭上的侃侃而谈,纵横捭阖,让多少人为之心折?这些影片不是格式化的塑造律师,他塑造了形形色色的律师,正义的,邪恶的,坚强的,懦弱的.小学的时候,热播过一个律师体裁的电视剧,大家每天在讨论,说着喜欢哪个律师,为什么喜欢,我却不敢说,我喜欢的那个,是个大反派,歪曲事实,曲解法律,使好人蒙冤,使坏人出狱,撒起慌来滴水不漏,做起事来缜密周严,动则使陪审团垂泣,轻易使证人崩溃,需要说明的是他使人哭泣的事实是不存在的,他使之崩溃的那个证人则说的全是事实。
我是错的,但是那个时候,我还太小,的确不知道善和恶,真和假的区别,我之所以崇拜,是因为我欣赏那位律师的力量,力量是中性的,本无所谓善恶,但只要是强大的力量,都具有震慑人心的魔力。假使正义那么伟大,如果法律那么神圣,为什么律师可以亵渎正义,践踏神圣?既然可以,他当然有力量。
后来,我可以懂得,正义可能偶而闭上眼睛,但是永远都不会失明。神圣可能间或被群氓戏弄,但是必将成为信仰的源泉。那些以为正义可以强奸,神圣可以猥亵的人,非但与此两者无损,而且终必自缚。而且我知道,律师不是正义和神圣的对立面,而是它们呵护的婴儿,它的信徒,律师从那里获取社会的尊重和力量的泉源,如果背弃,他能动用的所谓力量,将失去任何光彩,而是从撒旦那里换来的诅咒,虽然可以暂时貌似强大,但是命运已经注定。
之所以说这些,是因为我觉得田律师拥有的是我所谓的真正真实和强大的力量,一个在很多人身上已经消亡殆尽的力量,虽然田律师一再说过,律师是中性的,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但是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律师作为职业才是中性的,但是作为律师个人,至少不应该站在高尚的对立面。这只能用信仰解释,信仰没有现实的力量,却可以给现实以力量。那些面对权力和诱惑而盲从或者迷茫的人,为什么没有觉得这个信仰的重要性那?一次青年律师论坛,大连的一位律师极力建议同行为自己找个信仰,宗教也罢,政治立场也好。我信然功利主义者不会知道什么是信仰,实证主义者用经验去推敲信仰,这都是错误的。信仰从来都是经不起推敲的,它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它不需要推敲。它也不是经验范畴内的东西,无法用寻常的理性主义阐述。
从这个角度说,我认为田律师应该是有这种信仰的人。
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他,记得那个飞机迟航事件,在他的带领下,我们这个习惯隐忍的民族中的个别人,终于愿意去运用权力了。一个官员气愤的说,正是因为多了那些多事的律师,事情才搞的那么大,朋友们,你们不觉得这是对律师最高的礼赞吗?我们大可不必为自己大唱赞歌,看看这位官员的话,我们就找到我们的价值了。如果不是律师,谁会多事?如果不是律师,谁会把事情搞这么大?如果没有律师,那些可怜的乘客们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也不知道怎么搞大这个事?如果没有搞大这个事,谁会把民众的权利当回事?
这几乎绕口令的话,是一位律师前辈的原创,我斗胆写出,不敢掠美。
律师人民权利的保姆。
田律师在法庭上不只一次得到过掌声,如果庭审是仪式,那么律师在这个过程中获得的掌声,应该算24响礼炮。一个老律师曾经说过我这种想法极端幼稚,我自己想想也是,律师不是演员,掌声不是他们追求的,胜诉才是。我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我终于知道沉闷的中国法庭是可以容许一个张扬的律师的,生硬的中国诉讼结果之下,还是有一些亮色的。大陆法系确实没有英美法系庭审中那样张力和表演力,作为中国尤是。如果只是为了查清事实,那么法庭上的口舌之争似乎意义不大,但是如果想想律师在这套法官主导的法庭上竟然可以反客为主,难道这还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很多民主人士赋予了田文昌太多意义,认为他意味着中国法制的未来。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律师还是律师,法庭还是法庭,那振聋发聩的24响礼炮,即使不是绝响,也很少在发生过,至少鄙陋的我,就没遇见过这种情况,当然如果说听众发出过其他声音,那么咳嗽和嘘声还是有的,虽然有些律师自嘲说可以当掌声听,,但是终究不是。
田律师终究是个异数,好象从未来来的人,所以他亮相之后,仍然没多少普遍意义和实质影响,这也告诉我们,法制的命运和律师的命运,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如田这样的奇才固然很好,但是可以改变什么的,必将是那些塌实和为数众多的凡人,历史都是凡人写成的,奇人只是异端,因为大家不会真正理解他。除非他是救主,但是三大宗教已经有几千年没有救主降临了,不要期待救主,凡人事凡人了。或许田意味着未来,一个几乎可以触摸和感觉到的未来,那一定很美。但是不知道美好和现实究竟有多远,如果上帝在,他感知得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