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蝶和戴笠那点事 胡蝶 戴笠

很多人说胡蝶与戴笠之间没有真情,我不这样认为。胡蝶是当时的电影皇后,而戴笠是她忠实的粉丝,是他梦中的白雪公主。而这个影幕上的女神有一天竟然走下影幕来到了戴笠的眼前,由不得戴笠不欣喜若狂。

胡蝶三十年代初就在上海走红了。

戴笠那时刚到上海滩混饭吃,尽管有时吃饭都成问题,但只要有胡蝶演的电影他是每场必看。当了复兴社特务处长后,戴笠仍旧对胡蝶演的电影喜爱有加。当时,南京的白天鹅电影院里,经常有戴笠的身影。他曾多次对人说,胡蝶的一举一动和一颦一笑都恰到好处,什么角色让她一演就活了,可真是中国特有的艺术之花。虽然戴笠对胡蝶极为迷恋,但由于当时身份和地位的距离太大,就连见胡蝶一面的可能性都不存在。说到头,此时的戴笠只能是个“胡蝶迷”。过后,随着抗战的全面爆发,特别是日本人进驻上海后,戴笠也就没有了在银幕上欣赏胡蝶了。

就说胡蝶吧,多次当选为电影皇后。看看老照片,不难发现,胡蝶的姿色并不在阮玲玉之上,阮玲玉本人比照片还要美丽,在过去的一些电影片花中,阮玲玉秀气中有一种妩媚,内里的妖娆与悲哀的性情并存,是很让男人迷惑的。胡蝶脸盘大,虽是端庄,却不耐看,甚至稍嫌粗笨。胡蝶并未以天下第一的姿色,却独得第一美女的称号,原因何在?


  说起来,胡蝶还是比阮玲玉更会做人吧。她们也是共事过的。在影片《白云塔》中,导演张石川要胡蝶演一个正派的小姐,要阮玲玉演一个品质比较坏的小姐。原因是导演喜欢胡蝶,因为胡蝶听话,是有名的乖少女,让她咋演就咋演。阮玲玉却总喜欢按自己的体会演绎角色,这难免会与导演发生争执。导演一烦,就不愿给她好角色演,甚至后来都不愿重用她。阮玲玉失意之中,只好换到联华公司。联华公司虽也重用阮,但这个公司的新派人物比较多,更加关注的是演员的表演,而不是选美这类带有娱乐性质的事情。所以,也不会去为阮玲去买选票。而胡蝶在的明星公司,则极力吹捧胡蝶。他们捧胡蝶,还因为胡蝶性格好。在各种派别纷争中,胡蝶总是保持沉默,不参与意见。与人相处总是周到友好。阮玲玉更情绪化一些。

  不管怎样的渠道,胡蝶在当选为最美丽的女明星之后,得到的实惠是数不尽的。当时的一些杂志报纸关注胡蝶的一举一动,把胡蝶的打扮从头到脚分析给读者看,以她作为最美丽的范本。而胡蝶的酒涡成为美的标质,她的影像纷纷出现在广告画中,甚至这种美一直延续到她去香港之后,还以胡蝶牌暖水瓶为丈夫做生意用之。


  究竟什么样的女人才算第一美女?是姿色、名气还是好的人际关系?就说当今的美丽级天后张曼玉、巩俐以及章子怡,谁又是真正的第一美女呢?就连西施、貂婵、杨贵妃也不过是一个时代的产物罢了,如果放在今天,她们的姿色未必倾国倾城,就如胡蝶,民国的第一美女在隔了70年的岁月之后,很多人连她是谁都不再知晓。可在上个世纪的三十年代,处处可见胡蝶的芳姿靓影,如此招摇,而阮玲玉只是她身边那朵最沉默的花。

  很多人都以为胡蝶是中国第一位电影皇后,事实上在她之前已经有张织云,不过张织云戏演的不多,且成名于默片,之后又沉迷于感情中,事业每况愈下,于是,横跨默片与有声电影的蝴蝶便成为家喻户晓的电影皇后,而将张织云被众人日渐遗忘。

  说到蝴蝶,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滩可谓红极一时,她脸上那对招牌式的酒涡,成了美女的重要标志,而身上穿的旗袍,戴的首饰,都成为大众模仿的对象。

  那时的胡蝶除了拍电影,还是宣传海报的模特儿,做肥皂香烟的广告时,画里的样子非常美。她与阮玲玉当年都是上海滩的红星,阮玲玉感性,胡蝶理性。阮玲玉对事业也肯吃苦,却没有像胡蝶那样刻意去追求。胡蝶为了拍好戏去北京拜梅兰芳学京剧,讲普通话。演戏配音的时候,她在录音室里一待就是七个小时。


  性格开朗的胡蝶一直是个目标非常明确的女子,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于是在第一次婚姻结束之后,胡蝶就接受了潘有声。但只是恋爱,并不提订婚的事情。与林雪怀退婚得折麽给她心里留下太多阴影。她不想重蹈覆辙。潘有声很迁就胡蝶。她要怎样就怎样。一不干涉她圈内事,二不迫她订婚。这种不远不近的距离掌握的恰到好处,也和胡蝶的心意。这时的胡蝶要的是一桩平等与尊重的婚姻,命运的改变是从胡蝶的30箱珠宝丢失开始的吧。

上海沦陷之后,日本人来拉拢胡蝶让她出演日本制片的电影,胡蝶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演日本电影就意味着成了万夫所指的汉奸,她当然不会去做这样的民族败类。可是对于日本人的“盛情邀请”明着回绝当然是没有好果子吃,胡蝶并不是一个与石俱焚的性格,她会坚持自己的原则,但懂得采取一些策略以维护自身安全。当时胡蝶已经三十多岁,人也开始发福了,心里对日本人极其厌恶的她表面对他们打得是太极权,她说自己怀孕了所以不能出演,看着珠圆玉润的胡蝶日本人将信不信地走了。胡蝶知道这只是个缓兵之计,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谎言终会被戳穿。平时不太爱出门的胡蝶开始和家人频敏地打扮光鲜地出门购物,走亲访友,在那么一天大早她一家人又衣着光鲜地出门了,就再也没有回来,原来她们一家在朋友的帮助下逃离了上海转道去了香港。为了避免日本人的注意,胡蝶将毕生积蓄分装了30个百宝箱托友人转运香港,不料却在途中遗失。这是胡蝶前半生的心血,得此消息她心疼不矣。

胡蝶开始运用她的一切关系去寻找这三十个百宝箱,却无果,最后朋友向她介绍了戴笠。听说胡蝶求助于已,戴笠第一个念头应该是喜上眉梢,他当即表态,这事包在他身上,反正不能委屈了我们的大明星。在戴笠的授意下军统安排胡蝶一家到重庆,又由朋友夫妇安排的盛大舞会上,戴笠第一次见到了他的“梦中情人”,虽然对这位电影明星的美貌他素有耳闻,但第一次见到真人,这位戴笠还是睁大了眼睛,胡蝶的容貌无疑是好的,端庄俏丽的容貌,含情脉脉的双眸及两颊若隐若现的招牌式梨花酒窝都吸引了这个叫作戴笠的男人的眼球,但我想这位电影皇后见惯大场面,在这种场合一定是落落大方,进退有度,待人接物温和有礼的。其实美女之所以成为美女相貌一定不会太丑陋,但也不单纯就是从相貌角度来评价,性情,处世,性格,教养,才华,气质等综合素质都会为一个女人的美丽加分。戴笠立刻邀请胡蝶共舞,失箱后的胡蝶大病一场,除了自己的箱子之外对其它事情都提不起兴趣来,但出于朋友的面子不好拒绝,就和戴笠跳了一曲,却拒绝跳第二曲。望着胡蝶离去的背影,戴笠怅然若失。


胡蝶的到来重又勾起了戴笠心底里对她的迷恋和崇拜,为了取悦于胡蝶,这年的除夕夜戴笠把胡蝶一家请到了曾家岩公馆吃年夜饭。酒宴开始后,戴笠的脸上完全没有了往日的严肃和冷峻,他满脸春色谈笑风生,那兴奋的样子就像个天真的大孩子。散席后,戴笠还与胡蝶的小孩玩起了纸牌,出牌时不时地做着各种怪模样,逗得孩子大笑不止。过后,他又带着胡蝶的孩子到园子里放起了烟花……这些胡蝶全看在了眼里,而且对眼前这个身材中等而壮实有力的男人自然有了很好的感觉。临离去时,胡蝶握了戴笠的手,顿时有了令男人喜爱的红晕。这红晕,使戴笠增添了征服这女人的欲望。

说起戴笠也是在风月场里混过的人,他知道要想获得美人的青睐。本来只是个捉贼的案子,他却利用自己的特权用了宰牛刀杀鸡。宝箱里的东西追回了一小部分,另大部分他按照清单从外国买了同款的回来补齐带。带着这些宝物,戴笠问胡蝶可是这些,胡蝶一开始真的以为是自己的东西被追回,欣喜若狂,胡蝶见所归还的财物虽然与自己原有的大致相同,但却是全新的而且贴有美国的商标,她对戴笠的用心全都明白了。胡蝶,这位十六岁进入演艺圈,并深深懂得风月场里男女之事的女人,在戴笠面前激动得眼眶里有了泪水。胡蝶是个多么善解人意的女人,当着戴笠下属的面她一低首道:是的。这是给了戴笠面子。早有准备的戴笠慢慢地靠近胡蝶,拿出丝绸手绢温情地帮她擦去了泪水。此时的胡蝶还不到四十岁,仍然是仪态万方、丰腴端庄和妩媚动人,特别是左边脸上的那个又深又圆的酒窝,更平添了她无尽的魅力。为此,当戴笠的手绢还没有从胡蝶的脸上移去,他早已渴望的心就控制不住了。对戴笠的这份用心胡蝶还是感激涕泣的,态度也对戴笠从冷淡转为热情。

居人篱下的生活有诸多不便,于是潘有声就开了个公司做些生意,想早日买个住处。但是却不想潘有声被人以私藏枪支的罪名抓起来了。六神无主的胡蝶为了解救丈夫只得再次求助于戴笠,没想到正中戴笠的下怀,这本来就是为了再次接近胡蝶的戴笠设了请君入瓮的招数。当着胡蝶的面,戴笠立刻叫人放了潘有声。后又设计让胡蝶一家搬入了他的曾家岩公馆。见面的方便使得戴笠几乎每日都来问候,他知道胡蝶爱吃水果,而战时重庆又没有什么好吃的,就不惜代价派人从新疆空运来哈密瓜;看到胡蝶身体不好,就请来名医,细心调理,并举止得体地陪她出去散心。他的这些举动令胡蝶和潘有声都非常感动,夫妇二人对戴笠的戒备之心慢慢地放松了。

有人说在这一切里胡蝶都是被动的承受者,从表面看是这样,但是如果真的对戴笠十分讨厌,她完全可以严词拒绝,何必要这样犹抱琵琶半遮面,欲迎还拒。她退一退,那头逼一逼,她又进一进。此时的胡蝶毕竟已经不是幼稚少女,而是一位熟女,她也不是一位家庭妇女而是一位三教九流都结识,什么场面都见过的电影皇后。心里知道却不点破,你设扣,我入扣,欲语还休,这才是女子最深厚的功力。对戴笠的心思胡蝶应该一早就知道,没有退避三舍,应该是有着她女性的特有的心理在心头的,不管哪个年龄段的女子,也不管她婚否,总是喜欢有人倾慕的。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无条件的好总是有其对这个女人的欢喜在里头的,胡蝶不是无知少女,不会连这点人情世故都不知道。之所以没有严词拒绝是有她的欲语还休独特心理在里头的。

戴笠很会讨女人的欢喜,当他和女秘书余淑衡打得火热时,便连自己的化名也改为‘余龙’,以示他是余家的乘龙快婿,但自从把余送去美国深造并得到胡蝶之后,胡蝶了解他这个化名的由来,很有醋意。一次,戴在写信给特务们仍用‘余龙’两字署名时,胡蝶恰好在旁边看到,便说出一句:‘又——’戴便马上在写好‘余’字下面添上一横,把化名改为:‘金龙’。”

胡蝶入住曾家岩公馆后,戴笠总算可以天天看到自己心仪的佳人了,可是佳人却心有所属,另有怀抱。为了得到胡蝶,他开始想办法除去潘有声,除掉他很容易,可是稍有不慎,便全盘皆输。想来想去,他觉得最好的办法是调虎离山,将潘有声吸引到重庆以外的什么地方去赚钱。于是,1944年春天,潘有声接到了商人们梦寐以求的专员委任状和滇缅公路的特别通行证。此时,他已经明白了戴笠把他“发配”昆明的真正用意,明知把妻子一人留在重庆,无疑是羊入虎口,可是看着家里两个年幼的孩子和胡蝶白发苍苍的母亲,再想到戴笠的冷酷无情,他只得含泪告别胡蝶,咬着牙外出奔波。潘有声一走,戴笠就和胡蝶住在一起了。其实不伤害潘有声也是因为戴笠对胡蝶是真心喜欢,不愿意惹她不高兴。不然杀这样一个无权无势的商人对他不是什么难事。有人说胡蝶屈就戴笠是迫于一家人的人命在这个人手里。其实胡蝶拒绝戴笠他也不会杀她全家的。屈服于戴笠其实是有着胡蝶做为女人的一种微妙心理在里头。


为了避免别人的干扰,同时也为使胡蝶忘记过去,免去对丈夫的负疚感,在戴笠的精心安排下,她搬进了位于歌乐山的杨家山公馆。为了讨得胡蝶的欢心,戴笠把一切置之度外。胡蝶想吃南国的水果,他立即派出飞机从印度空运;胡蝶说拖鞋不受用,他一个电话就让人弄来各式各样的鞋子;胡蝶嫌杨家山公馆的窗户狭小,光线不充沛,又嫌楼前的景物不别致,他急忙命人在公馆前方,专门为她重新修建一幢花园洋房。在神仙洞周围,他计划建筑一栋规格、设施、造价远远超过其他公馆的豪华别墅,准备作为他和胡蝶将来的秘密居所。他认为神仙洞除了地名吉利外,还环境清静,风景优美,便于隐居。为显示他的真心,博胡蝶一笑,修这所房子时,他要求汽车可以直达门口而不爬坡。为此,他亲自测好地形,凡车路经过的地方,居民们都得搬走,房子一律拆迁。除此之外,他还亲自设计如何在斜坡上用石块镶成“喜”和“寿”两个大字,如何在空隙处栽上各种奇花异草。为了保密同时也为了防止胡蝶和外界接触,戴笠特地在别墅外围修建了电网、水渠及隔离外界的围墙,外面还设置了岗亭。在同居期间,为了讨胡蝶的欢心,戴笠又为胡蝶修建了好几处住所,如罗家湾19号、重庆南岸汪山、嘉陵新村、浮图关李家花园等等。另外在杨家山公馆前面还特地修建一处很考究的花园,花费了近一万银元的代价购买了各种名贵奇花异卉。他和胡蝶住在这里时,每天早晚总要陪胡蝶去花园散步。胡蝶是一个有道德底线的女艺人,身为有夫之妇的她对这样的生活是心有内疚的,胡蝶虽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但不能与自己的家人在一起,也不能与自己喜爱的电影和影迷在一起,她仍天天闷闷不乐,她觉得自己再也找不回原来那个纯洁、坦率的胡蝶,一个愿跟普通、老实的商人过日子的妻子,一个准备着为电影贡献一生的影人。在上海那个快乐美丽受观众爱戴和拥护的影后胡蝶已经死了,不会有人再瞧得起她,她也不能再从事自己热爱的电影事业,一念及此她就常常泪湿衣襟。

对这个男人胡蝶的心理是复杂的,胡蝶是个正派的女艺人,做为有夫之妇还与另外的男人同居她的内心是有着内疚的,这个叫做戴笠的男人甚至比自己的丈夫还要体贴入微,做一切事情只为博红颜一笑。女人的心是会变得,和潘有声之间相依为命的感情是爱情,对戴笠之间的体贴入微的感动也是爱情。就像古代那个杨贵妃本来与夫君也很恩爱,后来嫁给自己的公公也照样过得很好,女人的爱是会随着时间、环境所改变的。

对胡蝶戴笠是认真的,他希望和胡蝶正式结婚,戴笠不是毛头小伙子了,经历过婚姻,经历过风月,他不会对一个对自己毫无情谊的女人一往情深到要结婚的地步的。也许认识胡蝶之前在女色方面戴笠确实是阅人无数,的确是风流,可是认识胡蝶之后他的眼里就只有这个叫做“胡蝶”的女人了。为了怕这个女人不高兴,他打发了所有和自己有关系的女子,专情于她。这和那个叫做李隆基的男人一样,身为皇帝的他为了一个叫杨玉环的妃子吃醋不再临幸别的妃子。这就叫做“爱情”。戴笠应该是遭遇了他生命中的爱情,因为爱情他由滥情变为专一,为的只是他爱的这个女人高兴。所以说用霸占来评价戴笠对胡蝶的感情是不正确的,因为我看到了这个男人对胡蝶用情之深。不用情深不会如此迁就,不用情深,不会用婚姻相约。要知道这时的胡蝶已经三十六岁,有三个孩子,结过两次婚。用中国人的老观点来说是二婚头了,是残花败柳了,是美人迟幕了。真要是完全出于好色,有更年轻漂亮的佳丽可供戴笠选择,之所以选择胡蝶,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一份真实的爱。

戴笠终于成功了,胡蝶成了他的女人。胡蝶不爱戴笠,却被迫与他过起同居生活。这也是胡蝶与阮玲玉的不同,阮玲玉无论与哪个男子在一起都是为了爱,如果没有爱便宁愿自毁。胡蝶不,她在被幽禁的日子,在被戴笠强占的日子,可以一滴泪也不掉地等待时间来化解这场屈辱。

  在胡蝶还没有成为戴笠生活的重要部分时,戴笠的周围有着许多的女人,而当他有了胡蝶后,才真正体验到了男女之间那种刻骨铭心的情爱,从而使他远离了所有的女人。为了避人耳目,戴笠与胡蝶先幽居于重庆的杨家山公馆,后又为胡碟修建了神仙洞公馆,公馆内所服务的人员全是戴笠从他江山老家招来的。自从胡蝶到重庆后,文艺界的人士不但不断地上门来看望,还经常地邀请她参加援助抗战的义演活动。而且就在胡蝶与戴笠正式有了关系之前,她还接手了一部以她为主角的电影拍摄。为此,胡蝶想与戴笠背着人同居,或者说戴笠要把胡蝶深藏起来都难。作为仍然红极一时的胡蝶看重的是自己的名声,而权势和地位都极重的戴笠也不例外。加上此时胡蝶与丈夫还没有离婚,戴笠也不愿让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可如果要让戴笠与胡碟分离开来,这时的他已经做不到了。戴笠觉得自己活了四十多岁才好不容易得到了意中人,他是不会轻易放弃胡蝶的。戴笠与胡蝶在婚姻的事情上深谈过多次,在选择了多种方案后,最后俩人商定抗战一结束胡蝶就与丈夫办理离婚,而后戴笠正式迎娶胡蝶。

1946年胡蝶随戴笠回到了她思念了八年之久的上海,戴笠向她提出了结婚的要求,要明媒正娶她为妻。对胡蝶对了真情的戴笠说:“我今生最大的心愿,是与你正式结为夫妻,你是我的惟一,其他什么事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爱。我是真心爱你的,为了你,我什么都可以不要。我现在最大的心愿就是与你正式结婚。”听了这样的话没有一个女人会一点都不心动,为了达到和胡蝶结婚的目的,戴笠再次安排潜伏特务拘押了潘有声,并暗中让人诱劝他解除与胡蝶的夫妻关系,以便他与胡蝶正式结婚。期待着与家人团聚的胡蝶含着眼泪对丈夫说:“有声,虽然我们办了离婚手续,但是我的心是永远属于你的,姓戴的只能霸占我的身体,却霸占不了我的心。”对潘有声有感情是真实的,但这时的胡蝶应该是对戴笠也有了感情的,说这样的话只是出于胡蝶处世的圆润,让丈夫在接受这份屈辱时心里好受些。在我看来胡蝶是一个非常识实物的人,我觉得她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自始至终在胡蝶的人生轨迹几个重要的事件当中,我始终觉得她是做了一个非常理性的选择但是未必是她内心的选择。她周旋在丈夫与情人中间,颇是委曲求全了一阵,但是却两边都没得罪。

就在戴笠一心准备在1946年3月下旬与胡蝶正式举行婚礼时,他却因飞机失事烧死在南京西郊的戴山上。得知戴笠死于非命之后,胡蝶第一时间就回到了潘有声身边。因为知道胡蝶讨好戴笠中有一多半是为了他的生命安全,所以潘有声没有怪她,张开怀抱重新接纳了她。

对这段经历胡蝶终身缄口不言,这真是一个聪明的女人,知道什么是可以说的,什么是不可以说的。后来在胡蝶的回忆录中,她没有提及这段历史,只是写了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情,大多来自于工作,从这点上也可看出胡蝶处世的圆滑,同时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出胡蝶与阮玲玉在性格上的差别。当年阮玲玉选择了自杀,还要写封遗书,说什么“人言可畏”,把所有的事情交待得清清楚楚。一个努力记住痛苦的人,她必然总在痛苦中生活。阮玲玉比胡蝶输就输在这里。当时在访欧途中的胡蝶痛哭失声。其实胡蝶所经历的非难并不少于阮玲玉,光是九·一八前夜与张学良翩翩起舞这顶祸国的帽子就足以致人死地。其后被戴笠幽禁,家庭离散,作为一个女人,她要经受的绝非易事。但胡蝶居然都一一挺了过去。说到底还是性格使然。传统文化中忍耐、屈伸的哲学在她身上得到了体现。作家沈寂说:“有人因此就把胡蝶说的很坏,我觉得不能这样看,那个时候她没办法。”石俊也说:“她所遭遇的坎坷,其实远远比其他人多得多,但她永远是微笑着的,微笑的胡蝶。”
胡蝶是一个有经历的女人,也是一个懂得善待自己的女人,她永远不会为别人而活着,更不会为了别人伤害自己。因为美貌,更因为性格上的优点,让人们至今还能记住这位民国第一美女的芳容。有些事就让它自己沉淀在历史的尘埃里好了。胡蝶这样评价过戴笠:看人要看大是大非问题,不能拘泥于小节。至于她和戴笠的一切,那么就让它永远只留在她的记忆里好了,何必把什么都说出来让世人知道,在胡蝶的回忆录里她也对这三年的经历只字不提,这就胡蝶,一个聪慧如兰的女子。聪明如胡蝶如是说,人生在世,像这种事情你要怎么去对待,别人去说你不能去否定人家,你不能不让人家去说,问题关键你自己怎么去看待这问题。是的我们不要把胡蝶看的太低,就是说对她任何磨难她还是能够冲过来的,就是说,胡蝶怎么样、怎么样,在旧社会旧时代什么磨难都会有啊。所以不要去说胡蝶,比起慷慨就义好好活着会更不容易。


如果一个女人天生丽质,又大气从容;有引人侧目的过往,却还是平和安然;你以为她到了绝境,没想到她一肩扛过,最后反而成了赢的那个。这种女人,该是被妒忌的,因为她什么都经历过,没枉了此生。就好像一只小小蝴蝶,却有飞越过沧海的傲人资历,在人人的惊叹里淡淡笑,把百年看透的姿态。,她因中风并发心脏病,离开人世前这位电影皇后留在人间的最后一句话是:“蝴蝶要飞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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