匪我思存《千山暮雪》——结局 番外四则 千山暮雪匪我思存


番外一:风景依稀似旧年(慕咏飞)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题记

签字的时候我顿了一下,望了一眼离我不过咫尺之遥的那个男人。他似乎很放松地坐在沙发上,但明显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飘忽到什么地方。
倒是他的律师比他更紧张,见我如此,连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
只要我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此和他再无半分关系。或者还是有的,圈子里那些闲得发慌的太太们,也许背地里会将我称作他的前妻。不过我想,不至于有人这般不识趣,敢当面对我这样说。
前妻。
多么可笑的两个字。
我从来不曾做过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
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
和我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三岁,那时还是略显青涩的大男生,如今时光已经将他雕琢成稳重成熟的男人。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气质,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变。
我签完自己的名字,推开那份协议,再签另一份。
笔画出奇地流畅。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词汇与他大吵,最后他摔门而去。在他走后,我独自泣不成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
十年,我用最渴爱的孤独熬成了毒,一丝一缕,侵入了血脉。我以为自己会一生一世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
没想到还有这一天。
我还记得他的私人助理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我打电话,连最起码的沟通亦是通过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办的语气,恭谨而疏离:“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让港业49%的股份给慕氏,具体详情,您看是否方便让您的助理过来详谈?”
十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头,认了输,还是因为那个女人。
童雪。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我一直以为他这样的人,铁石心肠,岿然不动,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爱女人。
直到终于让我觉察到蛛丝马迹。
八卦报纸登载的新闻,照片里他紧紧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十指相扣。
他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
十年挂名夫妻,我单独见到他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即使是在家族的聚会中,大部分情况下,他和振飞的关系都比和我热络。所以父亲在委派执行董事去莫氏的时候,特意选择了振飞,而不是我。
父亲轻描淡写地说:“你不适合担任这类职务。”
我明白父亲的弦外之音,其实我更不适合做他的妻子。
我知道自己是发了狂。
那个演电影的女人,凭什么被他牵着手?
我要让她一辈子再也演不了电影。
敢阻在我和他之间的一切人和事,我都要毁掉。
振飞曾经劝过我,他说:“姐姐,算了吧。”
算了吧?
多么轻巧的三个字,十年来我倾尽一颗心,结果不过是一场笑话。


十年前我见到他,我发过誓,一定要嫁给他。
我的父亲是慕长河,我是慕氏最骄傲的掌上明珠,我想要什么,一定就可以得到。
十年前他第一次拒绝我,我没动声色,而是悄悄地布局。
我授意别人买通了他父亲手下的人,把整盘的商业计划偷出来给他父亲的竞争对手,然后步步为营,小心谋划。我想如果当他的父亲陷入困境,他也许会改了主意。我需要借助外力,才可以使他更接近我。
可是我没想到他的父亲会心脏病发猝死在机场,幸好我的目的已经达到。
我做的一切都非常隐秘,我很庆幸他永远不会知道我做过些什么,因为我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我十分清楚他怎样对待童雪,哪怕他那样爱她,却终究有着心魔。
他负着罪,以为爱她就是背叛自己的父亲。
我带着肆意的残忍看着私家侦探给我发来的那些照片,有一组拍得很清楚,童雪低着头,他就一直在她的身后,几次试探着伸出手,有一次他的指尖几乎触到了她的发梢,却终究还是垂下去,慢慢握成了拳头。
他的目光中有那样多的落寞,可惜她永远不会回头看见。
其实她对他而言,亦是唾手可得,却永不可得。
我觉得快意,多好,我受过的一切煎熬,他都要一遍遍经过。
她不爱他,如同他不爱我。
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掌握中。我无数次端详着童雪的照片,虽然五官端正清丽,可是比她美的人太多太多,莫绍谦到底看中她哪一点?
我渐渐觉得失落,或许在他和她认识之初,他已经知道她是谁的女儿。
也许就是因为这种禁忌,他反而对她更加无法自拔。甚至在认识之初,他就是带着一种猎奇与报复的心态,也许他起初,只是纯粹想逗她玩玩。
结果最后陷落的却是他。
我不能不想办法拆开他们,哪怕她根本就不爱他。
可是他爱她,已经太深。
深到他情愿逢场作戏,用一个演电影的女人来转移我的注意力。深到他已经宁可自己挣扎,却不让她知晓当年的事情。
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
十年前我执意要和他结婚,他说:“我不爱你,所以你务必考虑清楚。”
坦白得令我觉得心寒。
可那时候我以为,我可以改变一切,我可以让他爱上我,就如同,我爱他。
十年来,原来都是枉然。
这一切原来只是我自己痴人说梦。
慕氏帮助了他,他却更加地疏离我,因为他觉得这段婚姻是一段交易,一段令他痛苦万分的交易。
我一直在想,如果一切可以从头来过,我会不会还这样做。
就在我倍觉煎熬的时候,林姿娴告诉我另一个坏消息。
童雪怀孕了。
十年夫妻,莫绍谦从来没有碰过我,我视作奇耻大辱,可是现在童雪却怀孕了。
我终于知道他们已同居三年,莫绍谦将她藏得很好,一藏这么多年,如果不是机缘巧合,我几乎无法发现。
他一直在防着我,因为他知道我会做什么样的事。寂寞将我骨子里的血都变成了最狠的毒,我不会放过。
我决定见一见童雪,因为我已经失了理智,我本来不应该直接出面,可是我已经按捺不住。
我恨这个叫童雪的女人,我希望她最好去死。
我见到了童雪,我对她说了半真半假的一番话。
我知道莫绍谦会知道我做了些什么,但我已经顾不上了。
我不能再冒任何风险,我也已经没有任何耐心。
我知道自己乱了方寸,但总好过,我眼睁睁看着别的女人替他生孩子。
虽然我明明知道,童雪与他关系恶劣,她不会留下这个胚胎。
可我无法冒险。
因为我已经输不起。
例行的家族聚会他缺席,听说是因为病了。过了很久公司召开董事会,我才见到他,他瘦了许多,气质更加疏离冷漠。近年来他羽翼已丰,父亲照例和颜悦色地对他,而他照例很客气地待慕氏。一切都平静得仿佛百尺古井。
会议结束后我故意叫住他,笑靥如花地与他说话。
他神色倦怠,我想他已经知道我做过的一切。他对我说:“你觉得称心如意就好。”
我站在那里,看着他转身离开。
细碎的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老长。
光影寂寥。
我从来不曾知道,原来有着中央空调的会议室,也会这般冷,冷得像在冰窖。
称心如意?
恐怕我这一辈子,都不能称心如意。
我已经知道,他将所有的账都算在我头上,包括失去那个小小的胚胎。
其实我和他都心知肚明,就算我什么都不做,童雪仍旧不会留下这个胚胎。
我乱了阵脚,结果反帮了敌人的忙。
她明明不爱他,为什么他还要这样对她?
我决心让他清醒地知道,她不爱他,就是不爱他。
我像十年前一样,耐心布局。
他最看重什么,我就让他失去什么。
他最看重童雪,我就要让他知道,童雪从来没有爱过他。
他最看中事业,我就要让他知道,他连自己父亲留下的基业也保不住。
如果他一无所有,他会不会回头爱我?
不,当然不会。
他只会更加深切地恨我。
我在黑暗里静静地笑着,我已经无法控制自己血液中的毒。
如果这一切的最后都是毁灭,那么让我和他一起死吧。
我签完字后,律师将所有的文件拿给莫绍谦签字。
莫绍谦签好之后,又将其中一份交还给我的律师。
我从律师手中接过文书。
沉甸甸的文件,十年名分上的夫妻,具体到白纸黑字,却是一条条的财产协议。
他用他曾经最珍视的一切,换得另一个女人的平安。
我忽然想要流泪。
他从来不曾这样待我,他一直恨我,在童雪出事之后,他对我说过的唯一的话就是:“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我不过是想他爱我。


十年,我倾尽一颗心,用尽全部力气,却都是水中月,镜中花。
我的脸全都毁了,在日本做过很多次整容手术,但仍旧恢复不了从前的样子。幸好看不出什么伤痕来,只是在镜中看到自己,难免会觉得陌生。
振飞总是安慰我说:“姐姐,你就是换了个样子,还是一样美。”
我知道其实我长成什么样子,对他来说,都不重要。
不管我美不美,漂亮不漂亮,他都不会爱我。
我抬起头来对他微笑。
每次他的视线都会避开我的笑颜,这次也不例外。
因为他的眼中从来没有我。
等一切的法律手续结束的时候,我对他说:“我有句话想要对你说。”
我坚持要求所有人离开,他的律师很警惕,但他仍旧是那种淡淡的疏离与漠然:“让她说吧。”
偌大的空间只有我和他两个人,世界从来不曾这样安静。
也许这是我最后一次单独与他站在这里,落地窗外,这城市繁华到了极致,而我心里,只是一片荒凉。
我凝视着这个我爱了十年的男人,到了如今,他都不曾正眼看过我。
也许到现在,他仍旧没有注意过,我和从前的样子到底是不是不一样,因为我在他心里,从来没留下过什么印象。
可这一切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不会后悔我做过的事。
“绍谦,”我慢慢地对他绽开微笑,如果这是最后一次,我想在他面前,笑得最美。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再来一次,我依然会选择爱你。”


番外二:前尘不共彩云飞(萧山)


还有三天就要高考了,学校照惯例放了假,让学生回家休整,希望大家都可以以最饱满的精神参加考试。
每年到这个时候,最痛苦的不是高三即将解放的学长学姐,反而是他们这些高二马上就要进牢笼的学弟学妹们。听着楼上一片喧哗,离歌不由对同桌的玫瑰吐了吐舌头:“你听,高三的好像要走了,都收拾东西呢。唉,可怜哪,他们反正是要解放了,可学校腾出手来马上就要收拾我们了。”
玫瑰正在做一套数学的模拟题,闻言只是抬头一笑:“知道学校要收拾我们,还不赶快做题,整天嚷嚷着急就能多考两分了吗?”离歌点了点头:“是啊,我要是像你一样数学奥赛拿一等奖,不仅有保送资格高考的时候还能多加20分,我也不急了。”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你说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玫瑰白了她一眼:“你要是连我都羡慕那可就羡慕不过来了,你看高我们一级的萧山,人家奥数一拿奖,立刻P大和T大两所学校都打电话来希望他过去。你再看看童雪姐姐,人家一摸二摸三摸全在全市前十,你不得羡慕死。”
离歌这次可是真叹气了:“要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说的可一点都不假,怎么你认识的人都这么牛啊。”
玫瑰不知为什么突然有点脸红,支支吾吾:“我跟童雪姐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可萧山只见过几面,怎么就算认识了。”
离歌“嗯哼”了一声,一双眼睛贼溜溜的:“不认识就不认识呗,你脸红什么?”又出主意:“反正他们马上要高考了,肯定有很多参考书闲下来,不如你去跟童雪姐姐要两本吧,顺便可以让她传授一下复习经验啊。”
其实玫瑰也早有这样的打算,所以趁着午休去了童雪的班里,倒正好见她在收拾东西,笑眯眯地叫了一声:“童雪姐姐!”
童雪正在整理书,看到玫瑰微微怔了一下,旋即微笑:“是小玫瑰啊,来得正好,我刚刚想去找你,让你看看有没有能用得着的资料,反正我拿回去也是没有地方放的。”
玫瑰嘻嘻笑:“童雪姐姐真好。”看旁边有童雪整理好的书,便翻找了起来。
说是旧书,其实都还是很干净的,玫瑰细细地翻着,忽然发现最底下居然是一个很精致的礼品盒,不由“呀”了一声:“童雪姐姐,这个不会是你男朋友送的吧。”抬起脸来,一双眼睛笑得弯弯的如同月牙:“我可要看看喽。”
不等童雪说话,便径自将盒子打开了。
没想到这个盒子虽然包装精致,里面盛的东西却有些杂乱:一只小巧的玻璃旋盖瓶,一本有些破旧了的数学奥赛书,一支摔裂了的笔,一个易拉罐的拉环,一片已经枯萎了的花瓣,一只折的虽然很精致但材质像是快餐店垫纸的纸鹤,最夸张的是——居然还有一包萝卜干。
玫瑰很有点不好意思,连忙合上,抱起一旁已经找好的书对童雪道:“姐姐,那你先忙吧,等考完试我再去找你好了。”话音未落,自己先溜之大吉了——丝毫没有留意到身后童雪的表情。
萧山,再次念到这两个字时,却完全没有想象中的心痛,两个字轻轻地划过舌尖,像是春天清新的风。盒子里这样多的过往,像是他们的回忆,再怎样细细地收藏,仍然只能是碎片,再也不能拼合起来。


她细细地摸索着每一样东西,像是审视着自己的心——
小巧精致的玻璃旋盖瓶,里面还盛着一点点蛇油,是那次长冻疮之后抹剩下的,真的很管用,这个冬天也没有复发。
已经被她重新折过很多次的纸鹤,因为她一直说要学会折,所以拆开过很多次,可最后依旧还是只能按照折痕叠起来,换一张新的纸则完全不行。萧山为这笑话过她很多次,她不服,还曾经信誓旦旦:“等高考完了以后,我一定折一罐给你!”可离高考还有三个月,他就说:“我们分手吧。”
旧旧的奥数参考书,只因为她问他一个题目,他那时还坐在自己的后面,凝神思索了一会儿,居然就从后面握住她的手,和她一起在纸上演算。幸亏他看不到她的脸,红得像是夏夜最美的晚霞。蓝黑的笔水划在书上,那样浓郁的蓝慢慢凝固出淡淡的墨色,仿佛是沉淀了岁月。她的手握在他的手里,让人想起岁月流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被摔了太多次裂掉的笔,因为她总是不够灵活,学转笔学了那么久,将他的一支笔都摔成了这样,弄得他简直哭笑不得,只好准备把这支笔丢掉,却被她悄悄地收了起来。
易拉罐的拉环,套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松松的一直往下掉,她却喜滋滋地戴了好几天,每天把一只左手藏在口袋里,不让别人看见。
花瓣是学校种了很多的白玉兰,初初摘下来的时候洁白而馥郁,她悄悄夹在日记本里,每天都要看一看、嗅一嗅,到了后来也就忘了。现在再拿出来,却已经枯萎成了淡棕色,这样颓废的颜色,带着飘堕的姿态。
那包萧山萝卜干,其实是她的生日礼物。萧山问了很久她才将生日告诉他,他“呀”了一声,有些懊恼地搔了搔头:“不就是去年我约你出来的那天,早知道应该送你点礼物的。”她只是微笑:“现在知道也不晚啊,今年可以补上的。”结果生日那天他神神秘秘地送给她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居然还是自己包的。她很有点不安,只怕是太贵重的东西,但也不好拒绝。好容易放学回家打开,发现里面居然是一包萝卜干!真正的又好气又好笑,却看到底下一张小小的卡片,写道:“我把自己送给童雪,希望她一生都不要丢掉这个礼物。”她微微地笑,眼泪却掉了下来。
就算是碎片一样的回忆,她也不会丢掉,一定会好好地珍藏一生。

番外三:鬼迷心窍(莫绍谦)


天气很好,一如你还在的时候。
花房里的玫瑰开了,讨厌把玫瑰新出的叶子全都啃掉了,香秀特意带它去看过医生,说它缺维生素。很久以前,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也缺维生素,那时候你头发黄黄的,发梢都分岔了,真是个黄毛丫头。我带你去吃饭,你吃任何东西都很香,会眉眼弯弯对着我笑,让人觉得胃口大开。
很多年后厨房炖了燕窝,你吃起来也是一小勺,一小勺,仿佛是咽着苦药。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避免见你,因为担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但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烦闷焦虑。做任何事情都没有耐心,最知根知底的私人助理总是建议我,还是回家看看吧。
他说的回家,是指有你的地方。
可是你从来不曾把那里当成是家。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天晚上你不知道梦到什么,突然嚎啕大哭,一直到哭醒。我将你抱起想要安慰你,当看到我的脸时,你一下子惊惶失措的想要挣开。当时你的那种眼神我这一生也忘不了,我很难受,从此不愿意你再待在我的房间。我嫌你烦,嫌你吵,嫌你睡像不好,让你走开。
我却不能让你从我心底走开。
有天晚上朋友小聚,叶大公子喝高了,在KTV抱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却拿着麦放声高唱《鬼迷心窍》。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这麽多年我还忘不了
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
这么老的歌,被他唱得一往情深,姑娘们笑得前俯后仰,大家都在起哄鼓掌叫好,只有我看到他眼底隐约的泪光。


他是真的喝高了,那个晚上。
从那之后我很小心,我怕自己喝醉了会像他一样失态。
你是我的鬼迷心窍,只有我自己知道。
你回来的那次,我很放纵的喝醉了。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也许喝点酒,还有理由对你好,或者不好。
我是真的讨厌你买的那只狗,还有你。
因为在香港的时候带你去看电影,你说戒指真好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东西好看。于是特意趁着商务旅行,在比利时挑了钻石,然后交给珠宝店,依电影里原样镶出来。当我拿给你的时候,你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你并不喜欢。
后来我一直想,什么时候,我已经变得这么可怜。
连让你笑一笑,对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
我一直想,如果我可以离婚,如果在道德上没有愧疚,你会不会觉得好过一点。
但你永远不会嫁给我。
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姑娘,装模作样穿着高跟鞋,一本正经化着妆,端着剪彩的那个盘子。
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没有吭一声。后来我在后台找到你,你倔强的神色像是个小孩子。
你本来就比我小一轮,我三十岁了,你才十八岁,而我二十三岁的时候,你才十一岁。
从前发生的事情,其实你都不知道。
我用一种猎奇的心态注视着你,就像一只猫逮到耗子,玩一玩。
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玩一玩。
只是我自己心里清楚,你笑起来真好看,会露出两个酒窝,像只洋娃娃,让我情不自禁,总是想要拥有你。
我从来没有过洋娃娃,因为我是儿子,父亲从小教育我,不要玩物丧志。
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无法再放开你。所以我选择了最糟糕的方式,因为你恨我,我会觉得好一点。
我已经无法控制对你的态度,如果你对我好,我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所以宁可你恨我,这样或者会好一点。
我自己把自?
你如果恨我,我也许会少爱你一点点。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因为我没有办法对你好。
对你好一点儿,我总会想起自己的父亲。对你好一点儿,你总是对着我笑。
你一笑,我觉得心都快要融掉了。
我害怕这种感觉,它代表着失控,代表着软弱。所以我宁可对你坏一些,这样你对我,也会坏一些。
在医院的时候,我终于觉得灰心。
如果我不曾硬生生横掠进你的生活,也许我们都不必如此狼狈不堪。
那么让一切就此结束吧,就像从来不曾开始。
可是你偏偏又回来了。
你带着合同来,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朝你说出刻薄的话。
你一走,我就后悔了。
我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你那样子,小心翼翼,卑颜屈膝。
可是你讨好我的样子,让我更觉得自己可怜。


我不愿意再这样下去,明知道合同背后会有陷阱,我也下定决心,我下定决心结束一切,在事态已经没有办法控制的时候。
在海边的时候,我很放纵自己。因为这样的机会,已经注定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了。
就像注定我会遇见你。
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和你在一起,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拥有你。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那是因为我没有办法控制我自己,可是现在不会了。
就这样更好。
我一直觉得,就这样更好。
让我可以渐渐的忘记你,忘记你的样子,忘记你的笑容。忘记我曾经拥有过,忘记我曾经遇见过。
把这一切都忘了,这样更好。

番外四:禽兽和我的甜蜜生活(童雪)


一、

今天是实习的第九天,手机丢了。因为没接到大老板电话,被叫到办公室骂了半天。他说:“应届生我见得多了,像你这么笨的也罕见!今天丢手机,明天是不是把公司文件也丢了?
足足有大半个小时。
回到座位上后,同事小昭很同情我。
我也觉得他小题大做。可是没办法,这次进公司的所有实习生中,我是最不受待见的一个。
没过一会儿他的秘书又给我打电话,叫我到老板办公室去。
我想他是骂上了瘾,所以进门我就想,他要再开骂我就拍案而起,反正是实习,大不了就不干了。
结果他没再骂我,反而给了我一个新手机。
仍旧臭脸,一幅凶巴巴的样子:“你要是再把手机弄丢了,马上开除你!”
丢手机跟开除有什么关系啊?
我还是觉得他小题大作。

二、

我的手机找到了,不知什么时候掉在了客厅沙发垫子后的空隙里。兴冲冲拿着手机跑到浴室去,结果献宝也没落到一句好话。
人家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说:“只有你成天丢三落四,好意思!”
我真的生气了,真的!
于是说今天晚上你睡书房。
果然他很不高兴,说他不睡书房)
正在心中暗喜,结果他又慢腾腾补了一句:“我睡客房。”

三、

莫绍谦是大坏蛋!大坏蛋!
他说他昨天晚上睡客房,可没说我也得跟他睡客房。
他说,没说你难道就不能自觉点?当初结婚的时候答应过我什么?我在哪里,你就得在哪里。
我答应过么?
为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四、

吃午饭的时候小昭跟我八卦,她听人说老板结婚了。小昭十分艳羡的说:“不知道什么样的天仙,才搞得定我们老板啊!”
我说肯定不是天仙。
小昭瞪我,说,那也肯定不会是你这样的猪八戒。
自从回国后,我一向吃饭都是风卷残云。每次悦莹都讽刺我,说你真不像从美国回来的,真像是从非洲回来的。小昭天天跟我吃饭,她觉得我吃起来就像是猪八戒。
小昭又问我,你说老板的太太平常都怎么叫老板,叫绍谦?谦谦?想想真甜蜜啊!可以这样亲昵的叫他。
甜蜜啥啊!
我平常都叫他禽兽。

五、

老板出差,还带走我们的顶头上司,大家于是都偷偷摸鱼。我和小昭正在开心网上偷菜,忽然我的手机响了。

“又偷菜呢?”

“没有!”

“胡说,你开心网的头像都亮着。”

我大惊,一边下线一边叫小昭也赶紧撤。
撤完了小昭问我,谁发现咱们了。

我脱口说是我老公。
小昭说那怕啥啊,你老公难道还管你在公司摸鱼。
我一想也对,于是又大摇大摆上去种人参。

K" u'x
六、

小昭问我,为什么大学刚毕业就结婚。是不是那个人特别好?
我仔细总结了一下。

脾气坏,动不动摆个臭脸,把我当三岁小孩,不尊重我。特别小气,我偶尔接男同学电话他都会旁敲侧击,从来不陪我逛街,每个月签帐单的时候,总挑剔我不会当家。嫌我笨,不准我留在国外读硕士。在家总是他说了算,还从来不准我在他同事面前说自己是他老婆。

小昭大惊失色,问,这种JP你到底看中他什么啊? p
我想了半天,只好说我看中他会挣钱。

七、

小昭这个大嘴巴,公司同事全都知道了我老公是个JP,最后风声终于传到某人耳朵里去了。原

害得我第二天上班都爬不起来,迟到了,全勤奖自然也泡汤了。
小昭安慰我说,没关系,今天老板也迟到了。
可是他又不用打考勤!

八、
拿到第一个月工资我很高兴,跟小昭一块上街买东西。转了半天就买了一条领带,贵死了,正好我一个月工资。第二天小昭一脸陶醉的说,老板是她见过最有品味的男人。然后夸我眼光不错,替自己老公买条领带跟老板今天的领带一模一样。

小昭又说,老板今天心情真好,容光焕发,出电梯还在笑呢,他是万年难得笑一回,大家都快受宠若惊了。TXT下载|交流|分享|VIP小说|完结小说|+s) H* Z7 z( h) f$ y
我可笑不出来,一个月工资买他老人家笑一笑,这是千金买笑。


九、

我们部门组织活动唱KTV,可以带家属。
有家属的都带了家属,就我没带。小昭还问我是不是跟家属吵架了,我说人加班。

唱到一半的时候接到电话,他问:“我来接你,还是司机来接你?”
我幸灾乐祸的告诉他,我只能打车回去,原因叫他自己想。

跟小昭一块拼出租车回家,小昭突然惊喜的指着后视镜:“快看!老板的车诶!”
小昭说那天晚上是她最幸福的一个晚上,因为老板的车跟了我们一路。

十、

孙姐怀孕了,大家都特别照顾她。

我在复印机那儿遇上老板,他自己拿文件过来复印。
于是我谄媚的拍他马屁,顺便列举了一下怀孕的种种不便。
说了半天他也无动于衷,最后把我手里的文件拿过去复印完,才说:

“你就算讲到天花乱坠,最迟明年,咱们一定得要孩子。”
靠!什么世道!

竟然看别人生孩子也眼馋。

十一、

生日的时候同事们凑份子买了蛋糕送我,还有花和好大一只绒毛玩具。

我幸福的抱着花和玩具回家。
有人什么都没送给我。;

我觉得他真小气,真睚眦必报。
就因为上次他生日,我送他一打那啥啥。

十二、

某人还是送我生日礼物了。

我很没出息地在看礼物时哭了。

他送给我的是机场的监控录像带。

录像里面我拿着个手机哭得惨兮兮傻兮兮。
而他就站在通道玻璃后面。风

我从来不知道那时侯,他也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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