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爱华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希望你喜欢。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一一、图书馆借书须知
1、图书馆报刊阅览室对已办理借书证的师生员工开放。
2、读者凭本人借书证进图书室,不得将书包、雨具和私人书刊带入库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
3、借阅图书时,须保持室内整洁和安静;严禁在书库里吸烟、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
4、图书室开放时间:周一、五中午12:00——14:00;周二、三、四下午15:00——17:30。
二、图书馆借书证发放和使用规定
1、凡我校教职工和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学生都可按规定凭有关证件申请领取借书证。
2、新生办理借书证应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或由图书馆采集学生电子照片信息,集体制作借书证。
3、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借书证要妥善保管。如有涂改、缺角的,均属无效,不得使用。
5、借书证如遗失,应及时来馆挂失,如挂失后找到了原有借书证,应到本馆注销挂失。如补证后又找到原借书证,须将原证交回本馆。如发现仍用原证借书者,作违纪论处。
6、补办借书证须提供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凭校牌或学生证自行到图书室办理补证手续。
三、借书规则
1、凡借阅本馆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借书以一册为限。
3、借书期限,每次为一个月。如确实需要,可在到期前来馆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的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馆的要求,主动到图书馆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回本馆,否则本馆不予签盖离校证明。高三学生须在5月1日前还清书籍,否则暂缓发放毕业证书。本校师生员工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四、书刊损坏赔偿、罚款规定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并支付加工费2元。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两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借图书超期者,每超期一天罚滞纳金0.10元。
五、开架借阅图书的几点要求
1、进入书库必须出示证件,以证换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查阅资料。
2、读者要正确使用代书板,每人一次限取一册书刊资料,并以代书板代替所取资料的位置。
3、书库内的图书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由取阅。浏览完毕,须将所阅资料对号放回原处,并取回代书板。
4、必须保持书库内书刊排列的秩序和整洁,书刊看后不借要放回原处或平放书架一侧。
5、未办好借阅手续的书刊,不得携出室外,如有发现,将视为窃书;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面批评教育,或本人作出检查,或报告学校给予全校通报等处罚。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二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七、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八、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教师阅览室管理制度
阅览室是广大教职工读书看报的场所,为保证阅览室的正常开放,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二、爱护书刊,不准在书刊上乱涂乱画,损坏书刊的,照价赔偿。
三、书刊看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四、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大声喧哗。
五、不准私自拿书刊离开阅览室,否则按偷窃论处。
六、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定期开放,每天做好书刊的清点工作,对室内所有书刊要登记入册,分类编号摆放整齐。
七、保持室内清洁,每天打扫一次。
学生阅览室阅览规则
为规范学生阅览室的管理,提高书刊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生持阅览证均可进学生阅览室阅览。学生阅览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阅一本,取书时将阅览证放在原书位置,阅览完毕,将书放回原处,取走阅览证。
二、学生阅览室书、刊严禁携出室外,自带书、刊及书包等放在指定场所,不准带入室内。
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安静。
四、保持室内清洁,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吃东西。
五、自觉爱护书刊,取放有序,不准任意涂抹、撕页,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六、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阅览规则。
七、阅览室按时开放,满足学生阅览需要。
学校图书馆管理制度范文三一、图书管理员工作制度
1、在主管校长、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馆工作,处理日常和对外事务。
2、对图书馆所有书籍和其他一切财产应负全责。
3、主持馆务,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计划并组织实施。撰写学年度总结。
4、根据上级拨款、学校财务预算,制定图书采购计划。
5、负责申报图书、期刊的报废、注销工作。
6、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科学合理地编辑各类书籍。
7、及时推荐、介绍本馆新到的优秀读物,热心指导读者利用电脑查检图书。
8、督促并指导读者使用“书位牌”,培养读者养成良好的借阅习惯。
9、珍惜所藏书籍资料,做好书库的防火、防尘、防潮、防蛀、防晒和防盗等保护工作,对书籍应经常清点整理、修补、合订、保管及剔旧报损工作。
10、及时追回借阅超过期限的书籍,对损坏、遗失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
11、做好图书出借记录、流量统计和财产帐目。
12、教职工因业务式进修要而自行外出采购的图书应事先经校领导同意并及时办妥入库出借手续。
13、图书工作人员应树立为师生全心全意服务的思想,不谋私利,不讲私情。
二、图书及其他刊物借还制度
1、教职工借阅各类图书,总数不得超过十本,图书阅读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小说文艺类书籍不得超过一个月,业务进修类书籍不得超过二个月,连续续借不得超过四个月。
2、本校在籍学生可凭借书证借书,每卡每次限借一册。学生借书每次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不得续借,过期不还者,每超期一个月须缴纳滞纳金五角。
3、借书时应遵守图书馆的各项制度,服从管理员的安排,讲文明、讲礼貌、不乱翻书籍、不损坏图书,保持外借室的安静。对违返图书馆制订的同学,应根据不同情况加以教育、批评,严重者可停借书籍。
4、图书馆的新报刊杂志只限阅览使用,不予出借,过期杂志可办理出借手续,借期不得超过二周。
5、新购进书籍,未经验收、采编不予出借。
6、借书必须由本人前业办理借阅手续,教职工之间转让,须办被转借的同志前来办理手续。借书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不得涂改。
7、大型综合性工具书(如《辞海》《汉语大辞典》等)一般不出借,仅供查阅。个另特殊情况者,可酌情临时出借,但不超过三天。
8、读者必须爱护书籍,凡遗失、损坏应赔偿原名书籍,确实购买不到的按原价三倍赔偿。
因遗失借书证而需补领者,应先写申请报告,经查明确已遗失后,再到后勤财务室缴纳手续成本费,才能允许补领新证。
9、教职工调离本校,学生因毕业、转学、停学等等原因离校时,必须归还全部所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