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不足严重阻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那么电力工程设计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力工程设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电力工程设计合同范文一
委 托 单 位:
(以下简称甲方)
勘测设计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设计依据:
二、勘测设计项目、规模及范围:
三、勘测设计主要技术要求:
根据国家、电力工业部(含电力规划设计协会)有关电力勘测设计的规程、规定、导则等技术标准及要求执行。
四、勘测设计基础资料和外部协议: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基础资料和外部协议。科目如下:
1、设计委托书,该工程设计范围、最终设计规模以及本期设计规模;
2、项目政府相关批文;
3、线路资产所有方对甲方要求迁改的线路的迁改答复书。
五、完成设计成果时间按具体项目补充协议确定。施工期间,乙方有随时到场服务的义务。竣工验收投运一月后,提交竣工图。
六、设计成果文件份数:
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文件份数规定如下表:
七、勘测设计内容的名称、规模及设计费见下表:
八、双方责任:
1、甲方:
(1)按时提供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并对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勘测设计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设计进度,按时付款给乙方。
(3)维护乙方设计成果,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
不得转让给第三方及本工程以外的其它工程使用。
(4)负责安排以及主持办理施工交底会。
(5)参加乙方组织的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查。
2、乙方:
(1)乙方在勘测设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对电力工程设计方面的规程、规范、设施的要求及对概预算编制的规定要求,进行本项目的勘测设计工作。按时提供各阶段设计文件及概预算书。若因甲方原因(如范围有变动、方案更改、未按时审查等)乙方可顺延。
(2)配合进行图纸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上的问题。
(3)负责向甲方提供安装图及补充的材料,工程安装的预算费用等全套资料。
(4)参加甲方安排设计审查以及图纸交底。
3、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变更计划(如停、缓、改)而解除合同时,甲方已付给乙方的勘测设计费,乙方不予退回。
(2)、如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时提供勘测设计上必须具备的资料,而造成设计返工、窝工或需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耗返工的工作量另行增加勘测设计费,工期并顺延。
(3)、如因乙方责任推迟提供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超过
一周以上,则每延长一天扣勘测设计费10%,但总扣累计不得超过勘测设计费总额的20%。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乙方除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2% 。
(4)、如因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影响勘测设计图纸、文件等迟期交付时,则不作甲乙双方违约。
九、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份数:
1、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勘测设计费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其他: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力工程设计合同范文二
发包人: XX
设计人: XXXXX
签订日期: (电力工程)河北省唐山市XXXXXXXX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工程设计院 二〇一五年 月 日
发包人: 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人: XXXXX电力工程设计院
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协商一致,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唐山市XXXXXXX区域改造项目电力工程施工图纸的设计以及天津XXX设计院电气图纸的对接和补充设计工作。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1.3、唐山市XXXXXXX区域改造项目的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提交的文件、图纸等基础资料
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①、项目所在地电力部门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②、现行的《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③、现行的《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书;2、其它有关文件。
第四条 本合同承发包主要内容和涵盖范围
4. 1、该项目建筑红线范围内商业配电室电气设计、住宅变配电室的基础提资设计、室外电缆管线土建设计。
4.2、该项目范围内的变配电室低压动力供电系统设计。
4.3、制冷机组10KV动力配电系统设计。
4.4、对天津XXX设计院电气专业变配电系统的设计图纸中未完善的或缺项的部分进行对接和补充设计。
4.5、因为各建筑的各功能分区的低压配电系统XXX设计院已经做出设计,
因此,已有XXX设计院的设计可做为变配电室低压出线的依据。变配电低压系统应根据所需为各个单体建筑选择出线开关和出线电缆的型号规格及参数。
4.6、因该项目总体施工图审查的需要,XXX设计院对变配电室照明、变配电室接地、变配电室火灾报警系统已经做出设计。但因变配电设备位置等不确定的原因,所以不能作为最后施工的依据。该部分由本合同设计人审核确定或重新做出设计。
第五条 设计成果要求
5.1、设计文件、图纸等设计成果(含设计采用的设备、材料、电线电缆、元器件的规格、型号、参数等)须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以及供电部门的规范、规程、规定和相关要求。
5.2、设计人承诺本次设计与该项目的总体设计单位(天津XXX设计院)的设计成果无缝对接,并对天津XXX设计院的设计进行完善和补充,做到不留空白。
5.3、设计成果须通过工程所在地供电部门的审定并达到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的深度。
第六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6.1、发包人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提供以下6.2款所述的资料。
6.2、发包人提供天津XXX设计院设计的该项目的全套施工图电子版(含全部专业)和电气专业的施工图纸质文件各一套。
6.3、供电方案由发包人按照供电局的要求进行审批,完成后提供给设计人作为本次设计的依据。供电方案的申办事宜设计人应无偿提供技术性配合。
第七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7.1、交付时间:发包方将供电部门批准的供电方案提交设计人后20日内。
7.2、交付地点:项目所在地
7.3、交付的设计文件和份数: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经供电审核部门审核通过的纸质版施工蓝图8套。
第八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8.1、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并承担责任。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8.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发包人原因解除本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不支付违约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因设计人原因发包人解除本合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