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把握公共管理的公共性质,才能保证公共管理实践正确的发展方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公共管理本科论文,供大家参考。
公共管理本科论文范文一:变革时代公共管理思路摘要: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使得我们所处的时代具有显著的变革特征,社会治理方式、体系的变革是支撑社会变革的重要内容。同时,在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强的背景下,政府间的竞争直接体现在社会治理改革中的方方面面,公共管理的改革不仅体现出公共行政的发展趋势,其更是强化政府治理能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以及政府绩效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变革时代;公共管理
公共管理作为现代管理科学的重要分支,具有自身显著的特征,如主体多元化,客体不断扩展,不断提高社会公共利益等。随着社会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变革时代下公共管理体制、手段的创新及其控制、调节作用的更好发挥受到了广大学者及公众的高度重视。
一、变革时代下公共管理主题的突出
随着社会经济、科技、文化等各方面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政府改革已成为新时期各国面临的新问题。如何提高社会管理效率、促使管理方式转变以及优化政府职能受到了各国重视。公共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公共资源、项目及社会问题,在社会变革时代下其管理模式的转型主要受到以下几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一,政府财政压力不断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社会治理的改革为政府改革发展的主要表现形式,而公共管理作为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在社会经济矛盾不断突出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缓解作用。其二,政府与市场关系转型,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市场发挥着配置资源的关键作用,政府不断减少对市场经济的干预,从宏观层面发挥调控、稳定经济的作用,政府与市场新关系的构建为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提供条件。其三,全球化、信息化为政府改革提供动力。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不仅对国家整体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究其本质,在全球化背景下政府间的竞争日趋明显,政府治理受到了国际竞争力影响的同时,也促使人们从民族国家主权的角度对社会治理进行重新审视,公共管理面临转型。此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得公共管理事务更加多样化、复杂化。信息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公共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及新技术的应用也提供了条件[1]。
二、变革时代的公共管理新模式
随着我国政府不断深化改革发展,公共管理在政府不断简政放权、分权治理的改革背景下其服务性特征更加突出,相较于传统管理型模式呈现出政府力量。首先,公共管理的服务性更加突出,实现了形式、实质上服务性的结合,管理的主、客体成为服务者与被服务者,政府不再是唯一进行实施管理的主体,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社会组织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也包含在公共管理的范畴内,进而促使了现代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新型公共管理模式相较于传统政府行政管理具有本质上的差别:其一,以服务为导向,管理意识及活动的实施不再以控制为目的;其二,以公正为导向,管理效率意识削弱,以真正解决社会公正问题为核心;其三,以服务客体为导向,管理主体价值的实现以其为客体提供的服务为衡量标准。同时,服务主体实现了多元化,不再单一由政府进行管理和控制;其四,以开放管理为导向,在治理主体打破单一化的基础上,管理方式不再是封闭、神秘的,管理过程及内容透明化、公开化,不同管理主体间构建起相互监督、合作的关系[2]。其次,公共管理的民主性、可参与性得到加强,服务式的行政管理通过赋予社会公众提供参与管理的权利,使得政府在实施决策、管理、执行的过程中不再将公众隔离,打破了公众与政府间的陌生感与紧张感。公众参与公共管理实际上是对政府治理垄断地位的打破,通过让公众参与公共管理的决策、执行等环节,将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最终以政策的形式体现出来,才能真正提高公共管理实效,切实维护公众利益,避免社会危机的发生。同时,为公众提供表达意愿的途径,如听证、协商、咨询及公示等,收集公众对社会问题的意见及建议,能够将社会问题所涉及到的各方利益真实反映出来,进而促使提高政府决策的公平公正性,在兼顾效益的同时达到公平,为服务型公共管理新模式的顺利转型奠定基础[3]。最后,公共管理新模式的服务性、公开性、合作性是其未来发展中期望达到的理想形式,同时也是实现民主行政的重要途径。在目前公共管理主体非政府化、多元化的发展形势下,政府与社会管理主体间合作关系的构建成为公共管理未来的发展前景。
三、结语
总之,变革时代中的公共管理打破了以往以政府为中心的社会治理方式,社会其他主体的参与不仅促使了公共管理主体的多元化,更调整了政府与社会间的关系,打破了传统治理中政府中心化、社会边缘化的状态,公共管理在各方主体平等参与的基础上全面展开并坚持信任、公平、服务的基本原则,使得公共利益切实得到了保护。因此,新时期应明确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地位,其宏观调控全局的地位仍未变化,但其不再是唯一的主体,而是公共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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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霞.公共行政变革的现实路径[J].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41(3):29-34.
公共管理本科论文范文二:新公共管理理念下契约管理模式分析[摘要]随着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入,传统高校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而契约管理比制度管理更加符合高校管理的服务宗旨,在学生管理工作中能够更加全面地体现出学生的主体意识,并促进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关键词]公共管理;契约管理;高校管理
新公共管理运动最初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英国由胡德提出,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对二十世纪以来经济学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该理论着重强调了公民为本、结果导向、民户参与、分权协作等理念和指导原则。在高等教育改革转型时期,改进高校管理模式,积极落实高校自主办学主权等策略对当前高校发展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新公共管理理论视角下的多样化管理模式中,可以选取契约管理、董事会管理、政府购买管理、中介管理等模式进一步深化我国政校分开的高校管理改革,其中契约管理模式是当前最受公众青睐的管理模式之一。
一、基于高校契约管理模式的探究
(一)政府与高校之间的契约管理
契约在法律上通常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但是随着法律不断完善,民事合同与行政合同的差别也逐渐明显。一般来说,民事合同是指处于平等主体之间设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相同,并自愿遵从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义务和权利。而行政合同是指行政机关以行政职能为目标,与公民和法人代表共同协商的权利义务协议。由此可见,为了进一步深化政府对高校管理改革的整体规划、推动高校自主办学权的实现,高校契约管理模式应运而生。政府与高校之间的契约与责任关系是建立在《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并由政府实施宏观指导和经济支撑,高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也就是说,在契约性质上,政府与高校的契约关系属于行政契约关系,包含着行政的公务性和契约的履行性。政府与高校之间制定契约的程序:首先,高校初步制定自身发展规划,包括发展目标、项目建设等,政府根据高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性质对其办学章程及发展规划进行指标要求;其次,高校与政府双方项目确认各自的责任和权利,并经双方确认后签署;最后,政府对高校的发展规划提供政策、财政支持,高校在契约框架下可以实行自主办学。总之,从政校关系、评估认证、拨款扶持等几个方面,可以看出政府与高校之间实施契约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契约管理模式对双方的互助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学生与高校之间的“心理契约”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契约管理模式逐渐成为高等教育管理中的重要方式之一。心理契约最初源自社会心理学,用来描述社会组织中雇佣双方之间的人际关系和互助关系,该契约管理形式代表了一种非正式的隐性契约关系。高校管理中的心理契约在最初形式的时候,受到传统习惯和观念的引导,公众通常将高校视为强势群体,而将学生视为弱势群体,建立在不对等条件下的契约模式是不符合心理契约的构建标准的。但是如果心理契约受到违反,将极大挫伤契约组织成员的认同感和积极性,进而引发不同程度的负面效应。首先,近年来信息技术的普及发展在无形中也逐渐影响了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和思想观念,大学生对网络媒体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同时互联网也为高校管理工作提供了新的工作手段,也是传统制度契约管理模式所无法满足的。其次,当前的高校学生中90后占多数,新时代的大学生具有思维独特、主体意识强等特点,他们对新生事物的好奇心较强,但是多数学生的成长环境存在较大差异,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生的差异性和功利性较强,给高校学生管理带来了困难。而心理契约管理模式符合现代大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能够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发展需要。
二、“心理契约”管理模式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一)创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校园文化
新时期的高校学生管理从以往的制度管理逐渐过渡到了文化管理模式,在高校管理中坚持以学生为服务主体,创建以学生为本的校园文化主导理念是心理契约管理模式的改革重点。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能够培养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同时有助于校园管理工作的顺利展开。高校应在满足学校与职工之间的良好心理预期下建设以学生为本的校园文化,为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供宽松的学习氛围。这就需要学校充分考虑当前大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为学生确定合理规范的价值观念和制度标准,注重给予学生较大的发挥空间,充分实现学生管理工作与学生价值观念的吻合,提高学生对学校相关管理条例的认同度,为深入巩固学生与高校管理工作之间的心理契约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
高校在制定和实施相关规章条例的同时,应充分收集学生的意见,并尊重学生对高校管理建设的相关建议,可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是确保契约平等原则的关键环节。为了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需求,消除其心理顾虑,高校必须在管理层面建立全方位的沟通体系,以便学生和教职工能够及时向学校反映其思想动态,良好的沟通机制也有利于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尽可能减少学生和学校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心理契约的基点需要契约双方互相了解,并随时保持互动联系,及时有效的沟通交流可以缓解不利因素对现有心理契约产生的消极影响,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心理契约越明确,它在高校管理中的作用就越强大,很难被外界环境引起的干扰因素所破环。
(三)契约双方对心理契约的有效维护
心理契约的双方必须积极并认真履行彼此的职责和义务,并在明确各自的心理期望和心理需求以后,以实际的行动对心理契约进行有效维护。制度契约是实施心理契约的基础,心理契约是完善制度契约的关键,如果契约主体中的任何一方出现了不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的行为,那将无法继续延续心理契约模式的长久发展,心理契约管理模式在高校管理工作中的应用也就无从谈起。首先,学生和高校双方必须做好自身的本职工作,并彼此对照双方的心理期望。学生的契约职责就是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道德意志;高校的契约职责就是为学生创建优美的学习环境,为高校发展提供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并确保教学设施的完善和充分的后勤保障。其次,契约双方需要对各自的职责履行情况以及履行满意度进行适当评价,特别是作为契约的主要调控者,高校应时常检查自身的管理工作,以学校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客观判断学校的各项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学生的价值期望和现实能力。只有确保心理契约在高校管理工作中的构建质量,才能充分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以心理契约补充完善制度契约
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对高校现有的制度契约管理模式进行适当的补充和完善的同时,应坚持自由、平等、诚信、救济等原则,在心理契约的精神指导下,高校和学生之间的契约形式也逐渐规范化,从而使其更好地适应当前高校学校管理工作的基本需要。学生作为高等院校中最为重要的智力资源,在传统制度契约管理过程中总是处于被忽视的位置,学生常被看成主要的管理对象,心理契约式的高校管理模式需要采取必要的激励措施。一方面,学校应对学生的创造能力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并在学生管理中投入一定的人文关怀,充分激发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在学校中充分发展才能。另一方面,学校应深入观察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状态,增强学生、教师、学校之间的信任程度。当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学校应体现其人文关怀的本质特征,给予学生较多的实际帮助,增强学生和学校之间的心理契约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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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靳来.浅谈如何在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中引入契约理念[J].青年时代,2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