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积金中心日前公布,为进一步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手续,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政策和业务流程等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放开了直系亲属公积金的提取,简化了个人提取的流程。此规定8月17日实行。
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据了解,之前虽然也可以提取父母或者子女等直系亲属的公积金,但是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必须自己也交公积金。而现在,省直公积金中心解除了这一限制,调整之后,“购房者本人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可提取各自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其购房消费和偿还住房贷款,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还贷)实际支出总额。”
也就是说即便你自己没有交纳公积金,也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这样一来对于自己不交公积金的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福利,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公积金使用的灵活性。
个人提取公积金流程简化
另外,本次调整还将进一步简化个人提取公积金流程。新政策实施后,将取消个人公积金提取业务单位盖章,只需填写提取申请表即可。
但以下两种情形仍需单位盖章:
(一)单位专管员办理公积金批量提取业务;
(二)住房补贴提取业务。
除此之外,提取公积金的其他流程没有发生变化,本次调整从8月17日开始正式实行,具体业务政策和操作细则可拨打服务热线12329-0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