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购房者采用贷款方式在宁波买房,如何高效的将公积金提取出来还房贷呢?购房者向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即可,那么申请过程中需提前准备好哪些资料呢?房天下购房指南针对购房者常采用的四种贷款方式来一一为您说明。
一、取得本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
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取得其他中心发放的公积金贷款:
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④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
三、取得商业贷款:
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首次提取时提供); ④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首次提取时提供); ⑤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必须载明上一年[12个月]已还款本息)
四、提前结清贷款:
1、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
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④房产证原件; ⑤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情况证明》; ⑥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
2、自筹资金还贷
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②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 ④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房产证原件; ⑥银行还贷情况证明书
注意事项:
1、职工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的
职工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由单位出具的购房人或配偶在该地工作的证明或系该地居民的有效证件,或由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提供的购房者父母、子女系该地居民的有效证件 ,其中购房者与其父母、子女的关系证明也应由户籍管理部门出具。
2、职工提取本人帐户不足,需提取其直系亲属的
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尚不足购买住房所需资金,在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并另需提供以下资料: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书,被提取人单位开具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取人与被提取人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若房产所有权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