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是以哪个时间为区分点?是房产证的办理时间还是签约的时间?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有什么区别?房屋的归属又是怎样?这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下面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解答。
1、婚前房产还是婚后房产,以购房时间为区分点
婚前一方交首付款,网签在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遇到这样的问题,究竟应该怎么划分呢?是以结婚前付款的时间为准,还是以结婚后网签的时间为准呢?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的财产归个人,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这个需要区分两点,一是从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即领取结婚证的时间;二就是买房的时间,一般指网签的时间。所以,婚前付款了,但是没有签合同,婚后网签,那么就属于婚后的房产了,不算婚前的房产。而如果是婚前付款,婚前网签,那么就认定为是婚前的个人房产了。
2、婚前买房和婚后买房大的区别就是房产的分割问题了
主要的就是一个是婚前个人房产,而另一个则是婚后共同房产。个人婚前房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买房除约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外,一般情况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婚后购买的房产,房屋的归属是怎样的?
婚前购买的房产
(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目的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全额出资,但以另一方名义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全额出资的一方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为婚后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出资的,将会对其很不利,该房屋在很大程度上会被认为是登记方的婚前财产。
(4)婚前以双方名义购房,但只是一方出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另行约定,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另一方的出资会被认为对未出资方的赠与。如果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又无按份共有的约定,该房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如果产权证上明确按份共有,或者双方有书面约定双方按份共有,则按份额分配。如果明确约定双方结婚了才能共同共有,那么,只有在结婚后,共同共有才能生效。
(5)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为个人财产;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购买的房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