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 什么样的收养行为不具法律效力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能看到被收养人与收养人,但是他们的收养关系是合法的吗?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收养行为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什么样的收养行为不具法律效力?

(一)违反《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 什么样的收养行为不具法律效力

(1) 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收养行为无效。

(2) 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收养行为无效。

在收养行为中,所谓意思表示真实,就是收养行为必须出于当事人的自愿、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收养关系的当事人并没有真正通过收养建立父母子女关系的内在意思,而是试图通过收养而达到其他不法目的;或者通过收养来规避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或者当事人表示出来的收养的意思不是出于当事人的自愿,而是被欺诈、胁迫的结果等。只要有这些情形,就说明当事人从事收养的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由此而形成的收养关系不具备法律效力。

(3) 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收养行为无效。

(二)违反收养法的行为无效。

(1) 违反收养法基本原则的收养行为无效。

(2)违反收养法规定的实质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主要指违反收养法规定的收养当事人资格条件的。

(3)违反收养法规定的程序要件的收养行为无效。

二、收养被确认无效后,收养关系怎么处理?

《收养法》第25条规定:“收养行为被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

被收养登记机关撤销收养登记从而无效的,也应如此。这就意味着,凡事被确认无效的收养行为,不产生收养关系成立的任何法律后果。无效收养的当事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如收养人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父母借收养名义出卖亲生子女等,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责任。

相关阅读:

收养的办理程序

(1) 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 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 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成立效力

收养成立的效力,是指收养关系成立后所产生的一系列民事法律后果。依据中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成立后,会形成如下效力:

1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2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或者旁系血亲关系。《收养法》第23条第一款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法律规定。”

3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收养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但是,养子女与自然血亲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消灭,《婚姻法》关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

4关于养子女的姓氏。《收养法》第24条规定:“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姓,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法律的这一规定,属任意性规定,即不强制要求养子女必须改变姓氏,但现实生活中养子女随生父母姓的现象并不多见。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aihuau.com/a/254361/794255586.html

更多阅读

自由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界限 不正当竞争行为

自由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界限《判案研究》2013年第21期——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案例】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简要提示】由

录音录像等电子视听证据的法律效力 电话录音证据的效力

录音录像等电子视听证据的法律效力录音录像等电子视听证据的法律效力一、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9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价格垄断行为的法律认定 垄断行为包括

戴冠来今天我们结合新公布的反垄断法专门讲一下价格垄断行为的法律认定.主要讲五个内容:1、反垄断法规定的价格垄断违法行为有哪些形式?2、价格垄断行为就由哪个机构查处,由哪一级机构查处?3、认定价格垄断行为的法律要件是什么?4、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大理著名专家律师--马培杰律师】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房产升值较快,房屋拆迁涉及巨额补偿款,政府强拆后损失的补偿等。在诉讼中,当事人对于农村

传真件签订合同的法律效力 传真件有法律效力吗

在现实商业活动中,为了提高交易效率,很多交易双方都会选择采用传真这种高效快捷的形式来订立合同,双方来往的信函、订单等也都通过传真的形式发出。传真这种合同签订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方式,被大量运用于商事活动中,特别是相距遥远的当事

声明:《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 什么样的收养行为不具法律效力》为网友好小伙潇潇洒洒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