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说第一人称叙事视角的产生和发展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其用法你掌握了吗?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第一人称的用法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第一人称的用法
使用第一人称叙述,表明“我”既是作品里面的人物,也是作品外的故事叙述者。“我”所讲述的都只能是“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亲身经历的事情(也包括所感所想),同时,“我”的叙述还必须符合“我”的身份地位和性别年龄等特征。
在第一人称叙述中,不能出现“他心想……”之类的叙述越界,否则读者就会质疑,你是怎么知道的?叙述越界,就是忽略“我”的存在,忽略“我”只能讲述“我”所知道的事情,这是最常见的纰漏。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把自己当作一个受审者在写供词,老老实实交代问题,交代和自己有关的问题。在这种语境下,你不得不时刻提防警察的断喝:你是怎么知道的?
第一人称叙述视角主要适用于“当下的生活”,因为“我”的参与,让作品有真实感和现场感,同时以回忆的语气追述自己过去的事儿,情绪主观化,个人色彩浓厚,让作品又增添了亲切感和真实感。总体来说,这样的作品情感饱满,韵味醇厚,故事情节紧凑,语言简洁,容易引起读者共鸣,极富感染力。这是优点。缺点是因为叙述视角的限制,不擅于叙述情节过于复杂的故事。
一些历史题材的小小说,作者为了追求新颖的“自圆其说”,也喜欢采用第一人称作为叙述视角,给“死者”开口申辩的机会。比如杨贵妃“我”在安史之乱中的感受,比如项羽“我”对霸王别姬的描述,等等。
如果不是特别必要,我个人建议新手们慎用此类的叙述视角,因为一旦把握不好,就会让人感觉虚假做作,有文字游戏之嫌。当然,若能把握好的话,也确实能起到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如贾平凹的《武松杀嫂》,虽然通篇都是武松个人的内心独白,但作者在开篇和结尾各加了一句话——“依我看,武松是这样杀的嫂”和“于是,武松把潘金莲杀了”——非常自然地克服了第一人称在历史题材上的弊端。再如凌可新的《秦桧》,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深入人物的内心世界,从不太常规的角度去探究一个奸相的智慧人生与处世之道,可谓别出心裁。
第一人称叙述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故事情节和作者本人没有任何关系,选取第一人称纯粹是为了叙述的需要。既然故事几乎是虚构的,和作者本人无关,那么“我”在作品里面扮演谁,则取决于故事内容和主题立意的需要。多数情况下会选择主要人物,“我”作为主要事件的集中者,贯穿整个故事情节。有时也会选择次要人物,“我”作为事件的讲述者,与读者一样也是旁观者。
第二种情况,故事本身带有自传或半自传的性质,“我”与作者之间有很高的重合度。这种情况对作者情绪的控制要求较高。有些作者,一旦写到自己熟悉且印象深刻的生活,就收不住手,将文字当成发泄情感的工具。即便搁置数日再去修改,依然激情澎湃,鸡毛蒜皮的细节当宝贝一样供着,一旦遭到删减便割肉般心疼。第一人称的叙述,无论涉及过去多么刻骨铭心的感动、伤痛、屈辱、仇恨或彷徨,作为当事人,都应该懂得情感隐忍节制,以劫后余生的微笑,以历经沧海桑田的平和,去冷静陈述。而且,叙述愈不动声色,艺术感染力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