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创业的大学生越来越多,然而大学生应该要怎么做好创业的准备呢?看完小编整理的大学生怎样创业准备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大学生怎样创业准备大学生有创业热情,但由于经验欠缺、能力不足、意识偏差等原因,导致创业成功率明显偏低。对此,大学生创业指导专家、中国大学生创业网总裁赵加德先生分析认为,大学生创业必须具备以下硬件:
硬件一:创业知识的储备
眼高手低、纸上谈兵是大学生很容易陷入的误区。因为他们长期呆在校园里,对社会缺乏了解,特别在市场开拓、企业运营上经验相当匮乏。因此,大学生创业前要有充分的准备,一方面,靠在企业打工或者实习,来积累相关的管理和营销经验;另一方面,靠参加创业培训,积累创业知识,接受专业指导,为自己充电,以提高创业成功率。
硬件二:资金的准备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近一半的大学生认为“资金是创业的拦路虎”。没有资金,再好的创意也难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在获取资金前,首先得明白自己需要多少资金,如何获得资金,资金的来源渠道如何。创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商业概念,是选择债权作为资金来源还是选择股权作为资金来源,你选择什么东西给你的投资人作保障,这些基本问题将决定创业的前期是否成功。大学生要开拓思路,多渠道融资,除了银行贷款、自筹资金、民间借贷等传统途径外,还可充分利用风险投资、创业基金等融资渠道。
硬件三:技术和兴趣
用智力换资本,这是大学生创业的特色之路。一些风险投资家往往就因为看中大学生所掌握的先进技术,而愿意对其创业计划进行资助。因此,打算在高科技领域创业的大学生,一定要注意技术创新,开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产品,吸引投资商手中的资金。
硬件四:个人能力
创业是一个由简人繁的过程,比如刚开始缺乏对市场的判断力,那么就应该从简单的市场做起,从而积累经验。大学生在技术上出类拔萃,理财、营销、沟通、管理方面的能力却普遍不足,不熟悉经营“游戏规则”。要想创业获得成功,创业者除具备很强的执行能力(有毅力,能坚持),还要具备基本的商业能力。
如今的创业市场虽然商机无限,但对资金、能力、经验都有限的大学生创业者来说,并非“弯腰就能拾到地上的财富”。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创业只有根据自身特点,找准“立锥之地”,才能闯出一片真正适合自己的新天地。
大学生创业之前需要做哪些准备工作?心理准备
自谋生路,或当老板,比做一般的雇号要承受更大的压力。对于工薪阶层的职员来说,公司垮了可以另谋职位,而对于经营者来说,稍有不慎,整个事业有可能毁于一旦。在人生旅途上,总是充满各种困难和挫折,有的挫折是由于自己不慎造成的,有的则是不可避免的或意想不到的。
资金准备
有些项目不需资金或仅需少量资金,关于这些项目将在以后章节重点介绍。但你拥有的资金越多,可选择余地就越大,成功的机会也就越多。因此,要有必要的准备资金。
硬件条件准备
即使选择在家工作挣钱的业务,也必须准备诸如电话、传真、电脑、维修工具,裁剪及缝纫设备、交通工具等挣钱的基本硬件。
商业知识的准备及开业手续
自谋生路,不论干那一行,都要具备一定的商业知识和经营之道。你一旦选择了自谋生路,就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没有丰富的商业知识和经营之道,就难以把握商机,甚至开展不了业务。
创业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只有准备工作做好了,才有可能取得创业的成功!
推荐阅读:2016大学生开店创业指南一、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照须知
一、法律依据: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凡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个人和家庭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二、办理条件:
(一)、设立登记
1、申请人(负责人,下同)必须是具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由经办人员向申办人书面告知并注明法律依据);
(二)、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及其他登记事项发生变动时,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歇业、被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停止所有经营活动、依法缴交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收缴或吊以及不具备登记设立的法定条件时应当办理注销登记。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先行办理注销登记而后重新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三、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必须提交的文件:
(一)、设立登记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开业登记申请书;
2、申请开业登记表;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就业状况证明(待业证、务工证或劳动就业手册、无业证明、离退休证、下岗证、停职辞职证明等证明的复印件);
5、申请人的计生状况证明原件:(男50周岁、女45周岁者免交)
(1)、本市:已婚已育者应提交独生子女证或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证明;未婚或已婚未育者应提交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2)、外来人员:提交暂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计生审检证明。
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使用永久性自有房的应提交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2)、合法使用期限不少于申请经营期限的固定性经营场所应提交有权批准机关出具的合法使用证明原件。
(3)、村民在自留地、承包地上搭建的固定性经营场所应提交村委会同意意见及申请人签署的服从拆迁保证书原件。
(4)、租赁他人场所的应提交租赁合同及出租方出具的有效使用证明,涉及改变公房用途的应提交公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意见、经营场所属军队产权的应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上核准的经营场所,若租赁期满、租赁双方依法提前解除合同或者承租方依法必须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同时出租方能向登记部门提供能证实上述情形的相应证明文件原件的,该场所可作申办执照经营场所用。
(6)、以借用、受赠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的,应提交注明使用期限的借用、赠与证明原件以及出借、赠与方的合法用房证明复印件,上述证明是否必须经过公证由登记部门决定。
(7)、其他类别经营场所证明的合法与否由市工商局书面认定。
7、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前置审批的,还须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或许可证(由市工商局明文确定,承办单位书面告知申办人并注明法律依据)。
(二)、变更登记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登记表;
3、根据所变更的事项提交的有关文件、材料;(由经办人员书面告知申办人)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由经办人书面告知申办人并注明法律依据)。
(三)、注销(歇业)登记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歇业申请登记表;
3、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依法可免办税务登记的除外);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材料(由经办人员书面告知申办人并注明法律依据)。
四、具体程序:
1、受理:申请人向经营辖区所在地工商所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的须预先申请名称核准),对材料齐全的由工商所出具受理通知书。
2、审查:由申请人经营辖区工商分局个体科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登记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查。
3、核准:由经营辖区工商分局分管局长作出准予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对驳回申请的,由承办单位或承办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规范、完整的行政审核通知书。
4、发证:对符合设立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对符合变更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发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