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会议讲话稿 森林公安会议讲话稿

森林公安作为生态建设的参与者、生态安全的维护者、生态文明的建设者,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有力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保障了林业建设和改革的顺利进行。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森林公安会议讲话稿,仅供参考。

森林公安会议讲话稿(一):

邹城市有林地面积58.4万亩,其中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公益林20万亩、省级森林公园2.62万亩、活立木蓄积12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7.83%。近年来,在大力发展林业生产的同时,我市始终坚持把森林防火作为保障林木资源安全、建设生态邹城的重要举措来实施,重点在组织领导、宣传教育、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等四个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全市森林防扑火能力持续增强,连续多年没有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有力保障了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一是在组织领导上下功夫,防火责任体系逐步健全。坚持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了以主要行政负责人任指挥长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市与镇、镇与村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防火责任全面落实到了镇、村、林场,真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切实保障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负。进入防火期后,我市在林区主要路口设置了森林防火检查站,对进山人员实施逐一检查,杜绝一切火源火种进入林区。先后3次组织开展了火灾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儿童、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逐一落实了监护人责任,彻底消除了各类火灾隐患。按照以督查促落实、以问责施压力的工作思路,先后多次从纪委、监察局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森林防火组织保障、经费投入、设施建设、带班值班、巡查管护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全市通报批评,并实施行政责任追究,严格的督查和问责制度有力促进了森林防火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二是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防火安全意识不断强化。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第一道防线来抓,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固定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设置固定宣传墙、宣传栏600块,粉刷张贴防火标语、温馨提示3000余条,在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防火标语37条次,举办电视专题讲座12次,出动宣传车100余辆次,发放森林防火知识手册5000份、宣传单4万份。以森林防火知识和科学扑救常识的面对面宣传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月、防火知识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形势的严峻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使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警钟长鸣,防火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三是在设施建设上下功夫,火灾防御水平显著提升。坚持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财政每年列支5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常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又追加投资70万元,购置风力灭火机200部、防火服900套。目前,我市共建设高标准瞭望台6座,护林房460间,配备森林防火指挥车1部,风力灭火机560台,油锯30部,二、三号扑火工具3500把,在十八盘山、五宝庵山等4个重点林区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在进入防火期之前,先后3次聘请机械厂家的技术员深入镇村、林场,对现有的防火设施、通讯器材、运输车辆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所有防火器械设备能够正常发挥效用,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不断创新封山育林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模式,研究出台了《加快森林防火阻隔带建设的意见》,建立了财政补助引导机制,对验收合格的石砌封山墙按照每米30元的标准由市财政予以补助,目前我市共建设各类防火墙120公里,重点林区防火墙的建设,既大大提高了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又起到了永久封山育林的效果。

四是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火灾扑救能力持续增强。着力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按照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组建了60人的森林消防大队,在重点镇街、国有林场建立了15支3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中队,与民兵预备役部队联合组建了240人的森林防火民兵营,设立了2个森林防火民兵连,凡辖区内有林场或重要林区的镇街均落实了专兼职护林员,目前,全市共落实专兼职消防队员826人、护林瞭望员1216人。同时,高度重视森林消防队伍扑火技能和实战能力的提升,先后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技能专题讲座5次,培训人员1400余人次;深入各镇街开办技术培训33场次,发放技术资料5000余份,培训护林员5000余人次;组织开展实战演练7次,拉练专业防扑火队员550余人次,通过实战演练和培训,森林消防队伍的应急反应、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后勤保障等能力显著增强,综合作战水平持续提升。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森林消防队员昼夜在岗,随时待命,护林员24小时巡逻看护,严密监测火情,有力保障了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探索建立了火灾联防扑救体系,将相邻的镇街、村居、重点防火区域纳入火灾联防共同体,制定了科学完备的联合扑救应急预案,确保联动区域内任何一个地方出现险情,都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集结最多的优势兵力,迅速实施扑救,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近一个时期,我市在森林防火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严峻的防火形势要求相比、与兄弟县市区相比,还存有不小的差距。下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虚心借鉴学习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做到防火责任再强化,防控措施再完善,扑救能力再提高,坚决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和持久战,为推动全市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森林公安会议讲话稿(二):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由局党组同意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森林公安推进信息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交流经验做法,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森林公安的一系列重点工作任务。刚才,振波政委传达了全国森林公安推进信息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济南、青岛、淄博等10个单位分别介绍了近年来在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业务用房建设、执法办案等工作上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讲的都很好,各具特色、各有亮点,听后很受启发和鼓舞,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就全省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当前森林公安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全省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两年来,省局和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和“核心工程”来抓,作为提升工作现代化水平、提高整体战斗力的重要途径,在年终考核、评先树优和警衔晋升等方面,对信息化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并将信息化建设与财政转移资金分配挂钩,建立健全了奖惩和激励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各地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家林业局确定为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的“强力推进年”,将我省确定为首批全国森林公安信息化示范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快了我省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步伐。省森林公安局先后八次与公安厅信通部门,就森林公安机关接入金盾网、办理数字证书、加入公安厅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双方达成了共识,形成了工作合力。3月15日,省林业局与省公安厅签订了信息化建设责任状,明确了建设任务、工作重点和完成时限。4月17日,省林业局、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全省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四个100%”的要求,即,年底前全省所有森林公安机关(机构)公安网接入率达到100%,民警的计算机配备率达到100%,数字身份证书配备率达到100%,民警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按照《通知》和责任状的有关要求,省森林公安局开发了全省森林公安内外网门户网站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实施完成了全省森林公安数字监控项目。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也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按照先接网、后建设,先平台、后软件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据初步统计,两年来各级财政投入建设资金1600多万元,其中省财政投资487万元,市以下地方财政投资1100多万元,为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菏泽、济宁等市的森林公安机构全部一次性接入了公安信息网;东营、淄博两市提前实现了民警公安网计算机配备率100%的目标;莱芜市率先实现了森林公安网上办理刑事案件工作。截止目前,全省90.7%的森林公安机构已经接入公安信息网,民警计算机配备率达到了65.3%。

通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全省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初步显示出信息化引领森林公安工作的优势。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才刚刚起步,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一是有的领导干部工作理念比较陈旧,仍习惯于传统警务工作模式,存在着不想用的思想,对开展信息化建设的劲头还不足。二是在业务应用上,有的民警信息化知识更新速度较慢,存在着不会用的现象,导致公安网虽然接入却成摆设,发挥不出应有的作用。三是在系统建设上,全省公安已建成八大基础数据库和几十个重点应用系统,存储了数百亿条基础数据,而森林公安警综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信息资源还未形成完整体系。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

根据全国林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和公安部“金盾工程”的总体部署要求,我省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是,以全省公安机关“六大平台”建设和应用为载体,按照“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的建设要求和“全警采集、全警应用、全警共享”的应用格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实施,到“十二五”末,基本构建起森林公安信息化工作业务体系,基本形成“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同作战、信息共享”的电子警务新机制,全面实现信息化与森林公安工作的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森林公安机关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围绕建设总体思路,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全面接入公安信息网,配齐配全干警信息化装备。目前,全省尚有10%左右的单位没有接入公安信息网,年底前必须完成接入工作,确保实现公安信息网全覆盖、全接通、不留死角。网络带宽低于10M的市、县(市、区)森林公安机关和低于2M的森林公安派出所,要抓紧扩大容量、增加带宽,提高上网浏览量和工作效率,同时为开通视频会议打好基础。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所在市公安局信通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数字身份证书的制作配备工作,按照国家林业局的要求,明年年底前民警数字身份证书配备率要达到100%,确保每位干警都能够正常进入公安信息网开展工作。要多方筹集资金,为每位在编民警配备一台公安网专用计算机,为每位执法民警配备一部执法记录仪,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

(二)全面启动信息采集系统和执法场所信息化建设。按照完整、准确、鲜活的要求,年底以前,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全面完成辖区内涉林重点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和维护工作,逐步完善丰富森林公安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形成功能强大的信息应用平台。今年上半年,省局已为具备条件的104个森林公安机关(机构)购置了数字监控设备,并将很快进行安装。其他森林公安机关要加强办公办案场所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尽快达到安装监控设备的要求,尽快安装上监控设备。明年年底前,每个执法单位要建成一间标准化的信息采集室,配备指纹采集等设备,夯实刑侦工作基础。

(三)加快全省森林公安警综平台建设。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依托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于年底前建成我们自己的基本型警综平台,实现网上办理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行政案件及林区治安案件。要积极开展办公自动化、网上督察、网上考评等工作,实现内部工作流转信息自动化。同时,省局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森林公安内外网门户网站,近日已上线试运行。请各单位确定一名业务精通的、工作固定的网站更新维护人员,及时做好网站的调试和管理维护工作,主动反馈有关问题,确保内外网门户网站安全有序运行。

(四)完善指挥调度系统和情报研判系统建设。省局将以公安网络为载体,部署构建全省森林公安视频会议系统,各地要提前做好视频会议室的内部装修和有关设备的配备工作,确保明年底前建成全省森林公安视频会议系统。各地要积极参与公安机关“大情报”体系建设,依托公安机关情报平台,开展森林公安专业型信息采集和收集,推进森林公安情报综合应用平台建设。同时,通过采集、交换、汇集与存储等手段,完成森林公安基础业务类信息、案件信息、情报信息三大类专题数据库建设,积极构建警情处置高效化、资源图像可视化、技术保障专业化、指挥调度扁平化的森林公安新型指挥调度体系和应急处置警务模式。

(五)加强森林公安干警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对我们来说是一项全新的、技术要求比较高的工作任务,熟练掌握了就会利于工作开展,掌握不熟练可能就会成为我们工作的拦路虎,甚至造成工作无法开展。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加强信息化业务培训。参加这次森林公安信息化应用培训班的同志,今后就是我们信息化建设的业务骨干,要把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吃透弄懂,切实担负起信息化应用培训工作的重任。要采取一级抓一级,一级培训一级的方法,确保年底前民警(含在编离岗)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使每位森林公安民警都能做到会操作、用的上、用的好。

三、着力做好当前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各项重点工作

第一,强化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做好政法专项编制落实工作。一是抓紧配齐配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森林公安局主要负责人没有高配或者没有进入同级林业局领导班子的单位,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尽快落实国家和省里的政策,实现进班子或者高配的要求。去年新理顺的机构,要抓紧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尽快扎起架子、挂起牌子开展工作。同时,森林公安班子建设还要提升领导干部讲政治讲大局的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与网民及新闻媒体正确交流的能力。二是尽快充实警力,实现队伍的满编运行。国家局明确要求,今年底,对空编却迟迟不能招警的市、县,省局要协调省编办把空置编制调整到警力紧张的地区,国家局也将协调中央编办收回省区的空置编制在全国重新分配。目前,我省森林公安警力821人,今年计划招录96人,尚缺编303人。各地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统一招考和从公安等机关选调相结合的方法尽快充实警力,确保在年底前实现齐编满员或者列入2013年招录计划。三是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公安专业人员比例。各地招考森林公安民警,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招录森林公安、法律专业的人才,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增强队伍的战斗力,为下一步全省理顺森林公安执法权限,行使刑事、治安办案权打好基础。

第二,落实森林公安独立办公办案场所。目前全省有近110个森林公安机关(机构)达到了房间数不少于8间、办案区在楼层一层或者平房的标准,房间数量和布局基本满足执法办案工作的需要。其他县市要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森林公安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多方筹集资金,积极协调当地发改委,争取早日立项建设,实现森林公安机关独立办公办案。

第三,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破坏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是法律赋予森林公安的神圣职责。截止目前,济宁、泰安、莱芜、烟台、东营、淄博、滨州等市已理顺了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权限,其他各市也要积极协调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执法权限理顺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要准确把握涉林违法犯罪形势,当前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盗挖大树、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行为,适时开展区域性、专项性严打行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第四,继续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的意见》,全面提升森林防火能力。一要加强林火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重点林区瞭望台和远程林火视频监控建设,尽快实现重点林区瞭望率达到90%以上。要按照省局下发的建设标准进行建设,对不按标准建设的单位,将不再安排同类项目。二要规范林区墓地建设。大力推进重点林区墓地集中规划、散坟外迁和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隐患。三要加强林区防火通道及隔离带建设。要依托林区现有和新建道路,按照每侧50米的标准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3年内要完成重点林区的隔离带建设,建立起单片面积不大于100公顷的林火阻隔网络。四要加强森林防火机具装备建设。要加大投入,增加森林消防专业队先进、新型、高效的森林扑火机具和水灭火装置,提升控制重大森林火灾的能力。

同志们,加强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起来,积极行动起来,凝聚共识、齐心协力,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加快推进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为森林公安各项工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警务信息保障。

森林公安会议讲话稿(三):

各位领导、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森林公安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是在全县经济社会加速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深入推进“生态立县”战略目标,构建桥头堡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非常及时,非常必要。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州森林公安局X局长和X主任一行莅临会议指导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州局对我县森林公安工作的高度重视。首先,请充许我代表县委、政府对X局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忠心的感谢!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森林公安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以来森林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森林公安工作,进一步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推动森林公安工作的强大合力,鼓舞和动员全县森林公安民警振奋精神,勇于进取,进一步开创森林公安工作新局面。下面,我先讲四点意见。稍后,陈局长和县委祝主任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讲话精神,真抓实干,努力推动森林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措施,精心组织,森林公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森林防火会议讲话稿 森林公安会议讲话稿

“十一五”期间,我县森林公安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州森林公安局关心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秉执“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理念,忠实履行职责,积极服从服务于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目标,狠抓“三项建设”和“三基”工程建设,以加强森林公安机关能力建设为主线,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生态安全,维护了林区秩序和谐稳定,树立了勤政为民、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森林公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警务保障水平取得新提升。一是森林公安机构设置得到规范和提升。自机构改革以来,森林公安机构实行由县林业局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党政工作以县林业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公安业务以县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共同管理为主,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设实职副科级干部9名,核定政法编制28名。二是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的方针,认真开展民警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保持廉洁从警,不断用政治理论武装民警的思想,自森林公安成立以来,无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同时,按照新时期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发展需要,注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民警执法规范化明显提高,队伍素质明显提升。三是森林公安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办公经费得到全额保障。

(二)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明显改善。共争取建设资金近XX万元,改扩建森林公安局办公用房XX余平方米,新建小桥沟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XX平方米,XX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正在筹建中;配备单警装备,保证执法办案工作的运转,有效促进了森林工作的顺利开展;深入推进信息化工作,通过升级改造,网络覆盖趋于完善。截至目前,共配置各队、室、所办公电脑28台,22台接入公安专网,实现了网络化、无纸化办公,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三)林区管理不断加强。六年来,森林公安发挥林业执法的尖兵和拳头作用,探索林区治安管理新方法、新经验、新模式,坚持打、防、建并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一是深入开展“查大案破大案行动”、“绿盾二号三号行动”、“春绿行动”“绿盾行动”“春季行动”、“保护森林资源行动”、“森林火灾破案攻坚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遏制了各类重、特大涉林案件的发生。共受理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32起,其中:立刑事案件28起,破28起;立林业行政案件204起,查处204起。处理违法、犯罪分子250人次。没收树木26株,收缴非法木材229.7立方米,为国家挽回大量经济损失,林区和谐稳定。二是全力投入森林防火。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全县森林公安机关从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级政府森林防火责任落实的高度,将森林火案查处工作作为森林公安案件查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安排部署,采取分片把守、包干负责、责任倒查等一系列措施,全面加大了森林火灾预防和森林火案查处工作,森林火灾得到全面控制,近年来,全县连续无重特大火灾的发生。

(四)执法工作全面规范。按照“巩固,加强,推进”森林公安工作发展思路,经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和“三项重点工作”,民警执法规范化明显提高。同时,建立了执法活动考核制度、案件评审制度、案件审核审批制度、民警执法档案管理制度等,有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县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基本形成。我县森林公安机关按照执法权限,森林刑事、林业治安、林业行政执法权拥有独立的审核、行政审批和提请逮捕权。森林公安执法办案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质量明显提高,2011年,在全州森林公安执法质量考核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同志们,“十一五”以来,县森林公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县林业改革发展、为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立县”战略的实施做出了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政府和州森林公安、林业、公安部门共同关心支持的结果,是森林公安民警忘我工作、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政府为保卫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稳定作出无私奉献的全县森林公安民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不断增强做好森林公安工作的自豪感和使命感 森林公安工作在山,责任在林。在推进桥头堡和森林XX建设、打造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进程中,森林公安既是重要的参与者,又是建设成果的保护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省政府办公厅12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森林公安在“桥头堡”和森林XX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加强和改进森林公安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县位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喀斯特生态区位,保护好森林资源,对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加强森林公安工作是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将XX建设成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重大部署,明确将加快林业建设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重要目标。胡锦涛总书记在首届亚太经合组织林业部长级会议上对森林功能和价值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林业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态、物质、精神、文化需求和福祉;温家宝总理明确了林业的“四地位”和“四使命”,省委、省政府做出了“绿色经济强省”、建设“森林XX”的决定,把建设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作为推进“桥头堡”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之一,并制定了实施意见;秦光荣书记在省第九次党代会上提出在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伟大征程中,一定要树立高原情怀,倡导大山精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服务桥头堡和森林XX建设的意见。这些都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政府已经把林业建设摆上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县作为山区贫困县,县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林业发展工作,把林业作为生态立建设的主体抓紧抓好抓落实,提出了“生态立县”战略。随着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体系更加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 “生态立县”步伐的加快和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依法治林,保护管理森林资源的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森林公安机关所肩负的任务将越来越繁重。在这种形势下,加强森林公安工作势在必行。

(二)加强森林公安工作是林业建设肩负的使命要求

林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担负着改善生态和促进发展的双重任务。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县林业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是,由于长期的过量采伐和多种毁林行为给森林资源遭到一定层度的破坏。近年来,随着各项营林工程的大力实施,虽有好转,但森林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仍然非常脆弱,仍然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任重而道远。而发展的基础是保护,没有对现有森林资源的严格保护,林业的改革和发展就无从谈起。森林公安具有刑事、治安、行政执法职能,承担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的重要职责,加强森林公安工作对加快林业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必须放到林业建设的全局中去谋划,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建设森林公安,发展壮大森林公安。

(三)加强森林公安工作是森林资源管护的现状要求

当前,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与林业发展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从客观上讲,由于我县经济欠发达,林区、山区群众收入水平不高,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加之随着林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出,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的森林火灾给森林资源构成了威胁。从主观上讲,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一是森林公安投入不足,装备设施落后,基层工作薄弱,制约了职能的发挥;二是警力不足,目前全县共有林业用地面积77.3万亩,现仅有民警25人,工作点多面广,森林资源保护任务繁重;三是部分民警信息化运用、规范化执法办案的能力有待提高,法制意识、执法水平难于适应森林公安工作需要,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林区“三情、四网、两管理”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投入不足,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依法维护林业发展秩序、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的任务十分艰巨;五是一些历史积累的矛盾随之显现,诱发涉林案件的因素增多,排查、调处林改矛盾纠纷的任务十分繁重。这些都要求必须不断强化森林公安工作,提高森林公安机关服务林业大局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为此,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找准森林公安工作定位,紧紧围绕中心,发挥好森林公安职能作用,不断开创森林公安工作的新局面。

三、明确任务,克难奋进,扎实抓好森林公安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和建设滇东南生态安全屏障以及生物多样性宝库的总体目标,紧紧抓住XX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和“生态县”建设的战略机遇,全面加强森林公安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服务“生态立县”战略目标。

围绕上述目标要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深入推进林区防控体系建设。要建立森林公安统一组织实施、各部门协调配合、林区群众积极参与的林区治安防控工作新格局,逐步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重点由事后打击向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转移,不断推动林区治安管理工作科学发展。要进一步加强林区治安防控力量建设、基础建设、网络建设、机制建设和能力建设。运用各种手段科学整合现有的警力和社会资源,把防范、控制、管理、服务等多种措施有机结合,实现统一指挥、整体联动、快速反应,对林区社会治安实施全方位动态防控。加强林区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加大重点林区、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护,布设林区治安卡点,深入推进林区警务战略,规范林区警务室建设。加强林区治安防控机制建设,建立情报信息、应急处置、区域联防、专项整治和跨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林区治安防控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要切实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是法律赋予森林公安的神圣职责,是建设生态文明、促进林业发展、构建和谐林区的必然要求,也是森林公安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要切实加强刑侦基础工作,加大刑事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查处破坏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要认真研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规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手段,坚持查处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运输木材等多发性涉林案件,坚决遏制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势头,确保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林地是发展森林资源的基本条件,是林业发展的依托,要以各类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为重点,严厉查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要认真研究森林火灾案件的规律特点,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火源管理,严厉处罚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惩故意纵火和过失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犯罪分子,切实保护林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要继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质量是森林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森林公安整体工作中意义重大。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经常性教育内容,大力倡导、积极实践既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执法又坚持理性文明执法的理念,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根植于民警头脑、践行在执法环节。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管理,强化执法活动的动态监督,健全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实现执法管理与队伍管理的有效衔接。注重以信息化手段推动执法规范化,全面提高执法能力、执法质量和执法效率。解决好执法环节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好林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努力避免在执法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加强林业执法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拓展森林公安的林业行政执法权限,积极推广由森林公安整合林业执法队伍、统一承担林业行政执法任务的工作模式,逐步确立森林公安在林业执法中的主体地位。

(四)要扎实推进“平安林区”创建活动。近年来,森林公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林区社会治安、生态安全呈现出持续平稳的良好态势。从目前全县林区情况来看,林区诱发的问题仍然突出,我们要妥善处置好群体性事件,努力把影响稳定的苗头和事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初始阶段。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解决信访问题,规范上访者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等行为的发生。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是我们森林公安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超前谋划、精心部署,扎实开展“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全力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五)要不断提高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水平。要抓住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这一机遇,进一步加快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配套资金,强化项目监督管理,确保“十二五”期间完成森林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和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切实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根据当前全县森林公安机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实际,财政部门要把森林公安上缴的罚没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用于支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及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同时,要逐年加大对森林公安建设的投入力度,全面改善森林公安基础设施、装备及信息化水平。

(六)要认真抓好省政府办公厅126号文件贯彻落实。《意见》是我省第一个有关桥头堡建设的文件,既充分体现了推进我省桥头堡和森林XX建设中我们森林公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又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森林公安工作的关心重视。抓好省政府办公厅126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从今年开始,县委、县人民政府将从每年植被恢复费和育林基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装备及信息化建设。并按照行政公安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标准,逐步改善森林公安执法执勤用车困难,实现基层科队和森林公安派出所业务用车配备率和达标率达到100%,切实解决办案车辆不足问题。建立健全“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经费保障体制,安排落实转移支付地方配套经费,确保森林公安经费与当地行政公安机关同等类别、同等标准保障,并根据实际情况同步增长,逐步建立健全森林公安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七)要全面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群众工作是森林公安工作永恒的主题,要深刻把握当前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对加强群众工作的新要求,积极构建新型和谐警民关系,按照 “四群”教育活动和公安部“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的具体安排,在真抓实干上动脑筋、在求真务实上想办法,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和群众工作教育,带头访问民情、访察民意、访排民忧,认真组织开展评议工作、评查问题、评选先进活动,不断改进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切实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要通过广泛开展警民共建、挂钩扶贫、下派锻炼、走访慰问等活动,实实在在地帮助林区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帮助林区群众发展经济、改善生活,努力增进同林区群众的感情,回应林区群众的诉求,拓宽群众工作的思路,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把森林公安工作深深扎根于林区群众之中。要抓住群众最关心的林区治安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把森林公安执法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过程。

四、固本强基,提高素质,全面提高森林公安发展建设水平

(一)从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全面加强对森林公安工作的领导。近年来,我县森林公安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在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保护生态安全,建设森林XX,构建“平安林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县总体财力有限,森林公安在经费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警力配备等方面与州内其他县(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形势任务的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森林公安机关担负着生态保护及林区维稳的重要职责,在当前生态建设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形势下,森林公安维护林区稳定和生态安全的职能显得更为重要。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 如既往地加强对森林公安工作的领导,把森林公安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经常听取森林公安工作汇报,经常深入森林公安机关检查指导工作,经常研究森林公安工作发展问题,高度重视森林公安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对森林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千方百计帮助其解决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森林公安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大的支持,使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强化和凸显。发改、财政、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森林公安工作,通过适当调整项目资金支出结构,提供优惠倾斜政策,做到举措有创新、支持有力度、发展见成效,合力推进森林公安能力建设,共同完成全社会生态安全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任务。

(二)大力推进森林公安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森林公安是国家公安机关派驻林区的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力量,肩负着打击各种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重任,接受林业、公安双重领导,这种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在队伍建设上必须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必须持之以恒地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第一,要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坚持素质强警,注重加强教育管理,强化民警信息化应用培训,坚持开展警务技能大练兵,切实提高胜任工作的职业素养和应急处突的能力水平。要加强森林公安干部任用,重视提拔使用森林公安优秀人才,促进人才正常流动,形成有利于森林公安队伍健康发展的人才交流机制。第二,要加强人才建设。森林公安要有大作为,必须要抓住人才建设这个根本,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拓宽引入人才的渠道,不断为森林公安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县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支持森林公安完善内设机构,根据形势任务发展的需要,在保持现有机构稳定的基础上,逐步增设工作急需的森林公安局技术等内设机构,以不断规范完善森林公安机构设置。同时,要按照森林公安警力配置要求,结合林地管护面积、自然保护区和林区治安实际,逐步增加森林公安人员编制,解决森林公安警力不足问题。按照规范化建所的要求,优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布局,夯实林区防控体系基础,力争将森林公安建成机构齐全、警力充足、职能完善的专业执法机构,为“生态立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第三,要狠抓警风建设。要坚持纠建并举,进一步抓好基层所队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培训工作,强化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公安队伍纪律严明的良好职业风范。

(三)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务实高效廉洁新形象。一要严格教育。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森林公安民警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深入开展法纪教育和公正执法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廉政教育;二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森林公安要紧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五条禁令”,把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贯彻好、学习好、落实好,努力锤炼一支作风端正、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执法队伍;三要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加大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力度,对有违法违纪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四要强化涉林案件监管。要严格管理,认真执行各项制度,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糊涂案,预防涉林职务犯罪。

同志们,保护森林资源,捍卫生态安全,森林公安举足轻重;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巩固林业建设成果,森林公安责任重大。让我们以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坚忍不拔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森林公安工作,建设一流公安队伍,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新XX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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