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乡县住房保障局官方网站了解到,为促进宁乡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加速“品质宁乡、幸福家园”建设,本着“政府补贴、企业让利、实惠民生”的原则,决定在宁乡县第六届宜居文化节活动期间实施购房补贴,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执行时间
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
二、对象范围
凡活动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自然人。
三、补贴办法
(一)支持自然人购买新建商品房
凡宜居文化节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含商铺、别墅,不含车库、限价商品住房、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的自然人,不论其购房面积大小,均给予5000元每套的购房补贴;在县域内购买新建商铺的,同时享受相当其所缴契税50%的购房补贴。
(二)鼓励县内农村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凡宜居文化节期间农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除享受自然人购房补贴外,同时享受200元每平方米且每户高不超过2万元的购房补贴(不含选择房票结算补贴的征收拆迁户)。
(三)激活二手房交易市场
凡宜居文化节期间购买二手住房的,可享受5000元每套的购房补贴。
四、补贴要求
(一)所购新建商品房
1.必须在规定时间内(10月11日至10月31日,下同)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2.在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商品房销售合同备案登记;开具与合同约定首付款金额一致的不动产销售发票和全款契税发票。
(二)所购二手住房
1.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手房网签。
2.在2016年11月15日前开具不动产销售发票和契税发票,提供不动产登记权证原件。
(三)县内农村居民购房
除提供上述1或2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五、适应范围
以上政策适应于参加本次节会集中展示且相关手续齐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六、兑付时间和地点
兑付时间:2016年11月15日-12月15日。
兑付地点:县住保局房政服务大厅(玉潭街道花明北路99号)。
本办法由宁乡县住房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