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细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经常地从纯自然的环境中产生出来,而一个强烈而持久的期望,则只能来自于法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律安全伴我行手抄报,希望大家喜欢。
法律安全伴我行手抄报1:法制标语1、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2、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3、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4、弘扬法治,崇尚文明,做诚信守法好市民。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6、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7、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8、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9、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法》,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0、加强质量安全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法律安全伴我行手抄报图一
法律安全伴我行手抄报图二
法律安全伴我行手抄报2:范蠡的“捞人”哲学随着反腐惩贪持续发力,一个个贪腐官员应声落马。人们在一些贪官的人生经历中可以看到,许多丧心病狂、贪得无厌的腐败官员出身于十分贫寒的家庭,甚至于在幼年时期饥寒交迫、逃荒要饭。于是,有人据此得出结论说:出身贫寒的人更加贪财。
显而易见,这个结论过于偏颇、武断、绝对,与实际情况并不符合。然而,许多腐败案例却又不断显示,这个结论似乎包含几分道理。而且,“出身贫寒的人更加贪财”的看法也并非始于今日,而是自古即有。近日,在读《史记》时,司马迁所记述的越王勾践的谋臣范蠡的一段故事似乎就反映了古人对这个问题所持有的同样观点。
范蠡协助越王勾践“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历尽卧薪尝胆的辛酸,最终击败吴国、报仇雪耻,成为春秋霸主。范蠡认为勾践只可共患难、不能同安乐,便隐姓化名、弃官从商并最终大获成功,成为远近闻名、腰缠万贯的富豪。
然而,不幸的是,在他的三个儿子中,二儿子却因为违法犯罪在楚国被拘押。全家人为此忧心如焚,但派谁去楚国“捞人”?曾经历尽贫寒的大儿子认为自己责无旁贷,便自告奋勇。但范蠡认为应当派自幼锦衣玉食的小儿子去。但大儿子以死相争,取得了去楚国“捞人”的资格。
结果不言而喻,大儿子由于自幼历经贫寒,过于看重钱财以至于背信弃义,使“捞人”的任务功败垂成。当大儿子带着弟弟的尸体回到家里时,全家人痛苦万分,抱尸大哭。然而,范蠡却笑了并说了一番发人深省的话:“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也就是说,范蠡之所以不主张派大儿子去“捞人”,就是因为大儿子从小与范蠡一起拼搏奋斗,历尽贫寒与辛酸,性格充满贪欲,过于看重钱财,最终必然会害死其弟。而小儿子一出生便是“富二代”,口含金汤勺,花钱如流水。在托人办事时,该花的钱花到了,人自然能够捞出来。
范蠡主张派小儿子去“捞人”的故事虽然与今天人们认为的“出身贫寒的人更加贪财”一样偏颇、武断、绝对,但的确可以给那些出身贫寒、历尽艰辛、最终身居高位的人敲响警钟,切莫把贫寒记忆在不知不觉中转化凝聚成体内的负能量,最终让贪欲之念毁了自己的理想和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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