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租客在租到房子后因为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需要离开,但是房租没到期,房东不退还剩余房租,为了不使房屋闲置就将房子转租出去。但是,不是的出租房都是可以转租的,限制房屋转让的情形有哪些呢?在转租的时候应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限制房屋转租的情形: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4、违背双方意愿的。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承租人要想将租来的房屋再次转租他人,一定要经过业主的同意,否则就是违约,业主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所以,在转租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1)房屋转租之后,原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是有效的,如果第三人将房屋内的设施破坏,仍然要由承租人来对房屋业主承担损坏赔偿义务,所以在挑选租客时,请慎重选择可靠租客;(2)房屋转租时,应当订立转租合同,由房屋业主在转租合同上书面表示同意,并办理转租登记备案;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另外,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3)转租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也就是说转租房屋长不能超过承租人租房的截止时间,除非经过业主同意延长租期;
(4)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终止,为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承租人在转租房屋时应将原租赁合同的内容向新租客作出解释说明。
现实生活中房屋转让的现象越来普遍,只有了解了哪些房租不能转让,发生转让时应注意的事项,才能在转让时尽可能的减少自己利益的受损,避免矛盾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