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在面对国内外新形势新问题的时候提出的。那么你对社会主义改革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改革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社会主义改革的介绍
1992年召开的党的十四大,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史中的地位不亚于1978年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目标。以此为标志,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不再限于经营权的调整,而是深入到产权制度层面,它的主流是以股份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公司制度建设。
由于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我国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要集中力量解决这个矛盾,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成先进的工业国。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社会主义改革,就是要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来解决社会的基本矛盾。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依靠社会主义自身的力量,通过对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进行调整,从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社会主义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改革开放,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一次新的伟大革命。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提出的理论路线和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最鲜明的特征就是改革。通过改革开放,我们实现了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冲破了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形成了对外开放的全新格局,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道路。
社会主义改造的步骤
改造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把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资本主义;第二步是把国家资本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
1953年6月,中共中央根据中央统战部的调查,起草了《关于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意见》。9月,毛泽东同民主党派和工商界部分代表座谈,指出国家资本主义是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必经道路。
10月,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召开了会员代表大会,大会传达了中共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指引下,到1954年底,主要的大型私营工业企业多数已经通过公私合营的方式转变为公私合营企业。在商业方面,则在国家掌握一切重要货源的情况下,通过使私营商业执行经销代销业务的方式向国家资本主义商业转变。
1955年下半年,不少大中城市出现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趋势。11月,中共中央召集各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人会议,加强了对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领导。这时,农业合作化高潮的兴起,最后地断绝了资本主义和农村的联系,资本主义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条件已经成熟。全行业公私合营,是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是使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大步骤。
1956年1月10日,北京首先宣布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接着,上海、天津、广州、武汉、西安、重庆、沈阳等大城市以及50多个中等城市相继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在1956年的第一季度末,全国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私营工业已达到99%,私营商业达到85%,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本主义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中,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出一系列指示,对民族工商业者的选举权、工作和生活作了充分保障,使民族工商业者在不太勉强的情况下接受社会主义,从而保证了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浪潮中,也存在着过急、过快和过粗的问题。同一时期,中国共产党还顺利地开展和完成了对于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胜利完成,为新中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