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整治房地产土地五项措施,进一步稳定土地供应、平抑地价。厦门也是其中一员,但还有特殊情况,资金上面要注意。
福建整治房地产土地五项措施
一、合理调控用地供应节奏
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小于12个月或房价上涨较快的市、县,应扩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规模,调整优化布局,加快供应节奏,满足市场需求,稳定市场预期。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的市、县,应明显减少商品住宅用地报批、供应规模。商品住宅或商业办公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市、县,须相应暂停出让商品住宅或商业办公用地。
二、完善土地公开出让方式
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土地竞价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时,现场拍卖可中止,并采取“限地价,竞房价”,即限定地价,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现场竞综合房价,综合房价报价低者为竞得人;或采取“限地价,竞配建”,即参与现场竞价的竞买人报价超出高限制地价后,转为竞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投报配建面积高者为竞得人。
三、加强购地资金管控(尤其是福州、厦门)
福州、厦门两市要严格执行有关金融及财政政策,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发行债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融资的资金用于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各级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禁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土地市场。
四、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
①不得将商品住宅用地与宾馆、酒店、物流、医院、工业、养老、文体娱乐或风景名胜设施等其他用途用地捆绑,作为一个标的予以发布土地出让公告;
②不得约定由竞得人(受让人)出资建设出让宗地外的公园、绿地、广场、道路、场站、桥梁、河道等公用设施及交通运输设施;
③不得将要求竞买人提供经过有权机关批准(核准、备案)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作为土地出让前置条件。
五、处置闲置土地
各地要针对房地产闲置土地的不同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置力度,依法依规逐宗制定处置方案,报原批准供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①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严格按违约处理;
②对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责令限期整改或依法收回。
在整改到位或按约定履行合同前,除按已有规定处罚之外,禁止相关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土地交易活动。
在调控房产交易市场后,厦门土地市场将受进一步调控,今后土地出让与投资限制就增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