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便整理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一:同志们:
正值全县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县政府组织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集中整治非法营运,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下面,就如何抓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视问题,扎实抓好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和营运市场秩序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县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方面,先后采取了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和经营模式的不断变化,在一定范围内非法营运行为依然严重,交通运输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县域内利用轿车、面包车、客货两用车、摩托车非法从事客运经营屡禁不止。特别是德江至贵阳、德江至遵义、德江至铜仁线路,非法载客行为尤显突出。二是县城区重要路口、客运站、校园周边,面包车、摩托车非法载客行为现象严重。三是乡镇(街道)主要集镇路口、通村公路上,面包车、客货两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现象也较突出。四是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利用私车上下班沿途拉客赚取油费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些行为导致各类非法营运车辆有增无减、有恃无恐,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打击整治,必将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开展好这次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一)充分认识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是交通运输安全的迫切需要。凡从事非法营运车辆相当一部分是破旧的二手车和报废车辆,技术状况较差,安全运行无法保障,且非法营运车辆的驾驶员不具备营运从业资格,没有定期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没有认真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安全意识薄弱,违规现象突出,导致安全事故隐患严重。加之非法营运车辆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常常害怕被管理部门查处,作贼心虚,精力不集中,很容易诱发交通安全事故。
(二)充分认识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是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迫切需要。由于非法营运行为的存在,客观上逃避了相应依法管理的税费,严重冲击了合法经营者正常经营,恶意竞争不但分割抢占了营运市场份额,也扰乱了正常的行业秩序,导致从事运输行业守法经营者成为受害者,运输行业社会信誉度受到了极大破坏。同时,非法营运车辆的存在,也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由此引发的交通肇事事故,无论是责任还是处理起来的难度都将更大,非法营运带来的一系列社会危害问题,相关法律责任难以追究,因而又将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和上访事件,严重损坏政府与群众的关系,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这不仅是维护合法经营者利益的需要,也是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化解群众矛盾的现实要求。
(三)充分认识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加速发展,交通事业也有了较大飞跃,以交通营运为服务功能的现代人流物流业发展迅猛。特别是杭瑞高速公路的建成和我县乡村公路的逐步改善,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十分活跃,由于监管的缺失和相关服务的不到位,在煎茶、合兴、复兴、枫香溪等地形成了非法营运和组客场所,导致煎茶和合兴收费站口存在甩客、倒客、卖客的行为,使本地非法营运车辆与外籍旅游客车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作为卖客等行为的交易点,滋生了非法营运行为,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给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因素,制约着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四)充分认识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是构建良好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交通是发展的命脉,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更是彰显一个地区魅力和良好形象最直接的标志。我们所抓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社会事业等工作,都与交通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可以说,交通运输行业是流动的形象窗口,是外界透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感观。如果没有良好的交通营运秩序,我们就可能因此失去外商投资德江的信心,破坏我们通过多年辛苦努力营造起来的良好发展环境。因此,坚决整治非法营运行为,是我们为群众服务、为发展服务,在交通运输事业上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站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关注民生的高度,深刻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突出重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统筹推进,重拳出击。为进一步加强抓好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我县印发了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县直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综合执法组,整合执法力量,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各乡镇(街道)也要抽调精干力量,以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密切协作”的工作要求,全力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县新闻媒体单位要切实发挥作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宣传资料等载体,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知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让广大群众都参与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来。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完善举报投诉制度,进一步开辟信息渠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以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交通、安监、公安、交警、运管、乡镇(街道)等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交通运输经营者合法权益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捆绑使用人力、物力,将工作落实到打击整治工作一线。形成上下贯通、纵横相连的打非整治网络。
(三)依法行政,严肃纪律。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坚持以“依法治理、文明执法、秉公执法、处罚透明”的原则,对我县交通运输市场中的机动车数量、车况、相关手续健全与否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分类梳理统计和登记造册,做到边检查、边清理、边整顿、边打击。要采取联合执法、综合整顿的方式,坚决杜绝敷衍塞责、走马观花等不负责任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整治,重点突击。这次打击治理非法营运车辆、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涉及面广,我们必须突出重点,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不断扩大整治覆盖面,将职业性非法营运经营者、非职业性非法营运经营者等作为重点打击对象,既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又要把私车拉客赚取油费、客货两用车非法载客作为工作重点,全力以赴进行清理整顿。交通、安监、公安、交警、客管、运管等单位执法人员要集中对车站、董家水井、武装部门口、物资局路口等重点部位、重点线路进行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要集中力量对集镇出入口、学校门口、农村公路等重点部位、重点线路进行重点检查,要结合“黑车”运行特点,实行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巡回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晚检查相结合的稽查方式,特别要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日、赶场日等重点时段的整治力度,要确保形成覆盖全县、全方位监管的专项整治网络,让非法营运车辆无机可乘、无缝可钻。
(五)科学整治,疏堵结合。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既要着眼当前,又要兼顾长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务必做到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同时,必须按照“党政同职、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监管职责,完善监管信息通报制度,定期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以便及时有效解决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正确处理好整治与稳定的关系。交通部门要充分运用市场经济调节功能,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推动客运市场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对通行客运车辆的通村公路,可实行一车多牌,采取区域经营模式,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求。
三、明确责任,确保交通营运市场秩序良好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分片包干”监督工作责任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健全日常巡查和集中重点整治制度,建立非法营运行为电子档案,将连续违规违纪经营者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监管、长期监管。各有关部门要逐级分解任务,将责任落实到岗、细化到人。要按照“全面清理、不留死角,严肃查处、不留后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对各类违法营运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对非法营运对象,要坚决依法打击,决不姑息、迁就。
县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对各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积极配合打击非法营运整治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县公安部门:要配合做好道路运输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工作,对阻碍执行公务、暴力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要加强对车站、旅客集散地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无事生非、串联、煽动、造谣、滋事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协助运管、客管、乡镇(街道)做好打击非法营运取证工作。县客管部门:要联合安监、交警部门在县城区各出城路口、校园周边等区域开展路检路查,重点对7座(含7座)以下面包车、摩托车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查处,实施有效治理,并按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对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查证核实后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处罚,将处罚结果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建立健全处罚台账。县运管部门:要联合安监、交警部门开展路检路查,重点对县城区7座以上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进行调查取证,证据确切的出具法律文书,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要配合乡镇(街道)开展好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对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查证核实后按照规定标准进行处罚,将处罚结果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建立健全处罚台账。县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治,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酒后驾车、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无证驾驶、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加强与交通、安监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的沟通和联系,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配合做好校车和校园周边的交通运输秩序整治工作。县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及其驾驶人的管理,加大打击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力度。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客运车辆及农村客运站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客运车辆超员、串线经营、不搞安全例检等违规行为,督促辖区客运车辆配齐安全防护设施、客运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农村客运车辆进站经营。没有客运站的乡镇,要督促农村客运经营者开展客运车辆每天发班前进行安全生产自检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案,确保客运车辆运行状态良好。同时,要加强本辖区农村道路运输监督管理,对集镇出入口和各通村公路进行路检路查,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营运、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同志们,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要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明确目标,坚定态度,主动出击,果断行动,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市场积极稳定、有序向好。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二: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先从两方面作总结部署。一会儿,李县长还将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过去一年,全县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管”、“防”、“严”、“实”四字方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司其责、严肃问责”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着力强化目标管理,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升防控能力,继续推进打非治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是安全生产运行情况总体趋好。去年,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受伤9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受伤人数增加4人。各项安全生产事故指标均控制在市下达目标以内,未发生工矿商贸和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绝对控制指标占市考核指标的50%,事故结案率100%。
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县委出台四家班子领导带队督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分区划片、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全覆盖”。去年,共查出一般隐患1756起,责令立即整改1736起、限期整改20起,整改率达100%。
三是重点行业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去年,工矿商贸、水上交通、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旅游等行业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目标,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四是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去年,法定节假日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县“两会”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此外,摩托车治理、去冬今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总结工作,既是为了肯定成绩、鼓舞士气,也是为了查找不足、改进提升。大家要清醒地看到,我县安全生产领域还存在很多突出问题、很多薄弱环节,时刻都面临着风险、充满着挑战,总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一是安全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力。个别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不确定性、动态性、危害性、负面性认识不足,存在被动应付甚至人为设置障碍的现象。个别企业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投入、重眼前轻长远”思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管理混乱,要钱不要命,麻木不仁,“三非”现象(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时有发生。
二是安全制度不健全,职责履行不力。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党政同责”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管体系不健全,责任不明、监管不严,不敢担当、不善担当、不能担当,工作流于形式,主动性、积极性不强;监管责任人素质不高、水平有限,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三是安全基础不牢固,隐患整改不力。高危行业中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绝大部分煤矿是由小煤窑改造而来,建矿时间不长,安全起点较低,安全设施不配套,技术装备滞后。乡村公路临江、临崖、急弯、陡坡地段大多无标识、无安保设施。安全生产涉及行业多、门类广、领域宽,工作力量弱,监管任务重,隐患排查还有盲区死角,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及时、不彻底。
四是安全形势不乐观,随机应对不力。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新开工项目、新投产企业、新修建公路、新购买车辆、新招聘员工、新添置设备逐渐增多,无证上岗、违章操作、违法生产等新隐患随之而来,特别是商场超市、文化娱乐、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形式较复杂、监管难度大,致使个别部门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时束手无策。
五是安全执法不严格,打非治违不力。监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心慈手软、姑息迁就,存在“讲人情、看关系、放梭子”现象,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不严、打击不力,导致重点防范行业、重点防范领域、重点防范路段事故易发局势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如果存在的问题不去整改、出台的措施不去落实,一味麻痹大意,一再心存侥幸,那就必定会出大事。玉水街道黄门垭采石场“1·16”塌方事故,4人被埋死亡,教训惨痛,再次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试问,事故发生前,相关部门督促到位了吗?相关企业整改到位了吗?这难道不是疏忽懈怠酿成的苦果吗?仅仅此起事故就占去全县全年控制指标的36%,影响十分恶劣。因此,各级各部门务必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绩、抓安全生产也是政绩,不搞好安全生产、就没有全面履行职责”的观念,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确保把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促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年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9人以内,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较大安全事故,亿元gdp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均控制在规定指标以内,工矿商贸从业人员死亡率控制在4‰以内。围绕上述任务,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始终坚持“改善基础、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强化措施、健全体系,提高素质、从严监管,科学发展、促进和谐”思路,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创新监管举措,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实现“一提高、两下降”(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降低事故起数、伤亡人数,降低事故等级)目标。
(一)落实“六项制度”是前提。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文件,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
1.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既要努力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又要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确保做到两不误、双促进。
2.落实“黄牌警告”制度。凡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单位,县委、县政府将亮“黄牌”予以警告,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从第二季度起,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乡镇、街道和部门,按事故起数由多到少进行排名,排名前两位的必须在全县大会上作检讨发言。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醒,绝不能去碰触安全生产这条“带电的高压线”。什么是“带电的高压线”?安全隐患不排除是“带电的高压线”,发生安全事故是“带电的高压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是“带电的高压线”,违规违章操作也是“带电的高压线”等等。这些“高压线”,一根也不能“碰”,更不能让它传“电”。绝不能以鲜血和生命来交安全生产的学费,绝不能以鲜血和生命来增盲目发展的gdp,绝不能以破坏环境、牺牲子孙后代利益来换今天短暂的幸福。我们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好头、履好职、尽好责,把问题想得更透一点、隐患查得更细一点、功夫下得更深一点、工作做得更实一点、措施拿得更硬一点,确保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自今天起,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对达不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单位法人,实行严厉的经济处罚;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导致1人以上(含1人)死亡的,一律按照“渎职必查、失职必处,违规必惩、违法必究” 的原则,由安监局牵头,公安局、监察局、总工会参与,检察院介入,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查处,并从重追究经济、纪律、法律责任;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或者瞒报、漏报的,也要依法予以查处,追究责任。
4.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突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超出统计指标的要进行处罚),取消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5.落实“督促整改”制度。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要认真落实“一旬一督查、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的工作机制,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一是查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对工作掉以轻心、玩忽职守,导致监管失控的进行通报批评。二是查制度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是否落实“三个一”制度(签订一份责任状、发表一封公开信、举办一期培训班)。三是查重大安全隐患是否挂牌治理,整改通知是否送达,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对未按期整改的相关责任人是否依法实施处罚。四是查安全经费是否落实到位,原则上安全生产所需费用,一律从主管单位办公经费列支。五是查事故统计、事故查处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追究事故责任。
6.落实“绩效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部署工作、开展一次大检查推进落实,并将安全生产开展情况纳入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
(二)抓好“七项工作”是关键。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核心,集中精力排查,集中力量整改,看牢盯死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坚决守住“不出事故”底线。
1.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要紧紧围绕“减少事故、保证畅通”这一中心任务,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一是以9座以上客运车辆为重点,整顿规范城乡交通运输市场,严把市场准入关,强化源头管理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执行车进站、站管车制度,强化对公交车、长途客车、短途微型车、校车、客货两用车和农用车辆的管理,严防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二是进一步加大路检路查力度,集中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查侵占路产路权和乱停乱放行为,对“三超一疲劳”、醉酒驾驶、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派出机构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处罚,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三是加强对危险路段的全面排查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查处问题必须立即整改,切实做好安保工作。四是加强对驾校的管理,严把驾照发证关,严格运营车辆尤其是客运车辆从业资格管理,杜绝马路“新杀手”。
2.抓好煤矿安全。一是加强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对正在进行兼并重组、停产歇业的矿井,严防偷采盗采行为;对没有加入主体企业的矿井,要严格监管、重点防控;对规模较小、机械化程度较低的矿井,要进行专门巡查。二是工作要有重点、有区别,实施最优先、最强度、最严格的安全监管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
3.抓好非煤矿山安全。举一反三,认真吸取“1·16”事故教训,切实加大对露天采石场等非煤矿山的整治力度,重点做好当前复工验收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加快矿井标准化建设,搞好地质灾害和地表治理,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巩固矿权整顿整合成果。凡整合不到位的,一律不准复工;凡证照不全的,一律不准复工;凡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没有足额缴纳的,一律不准复工;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准复工;凡未按开采设计进行开采、未执行台阶式开采的,一律予以关闭。
4.抓好消防安全。一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日常监管;二是严格消防安全审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重点对宾馆、饭店、网吧、学校、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聚集场所、小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进行监督检查,着力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完善消防安全布局,按照国家标准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四是继续加强对农村50户以上集中居住村寨、小集镇安全用火用电的宣传教育,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训练、演练工作,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抓好建筑施工安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重点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施工从业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持全县建筑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6.抓好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安全。要深入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生产储存企业、油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企业,油库、加油(气)站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严格实行生产、物流、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流向登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好险源。
7.抓好校园、卫生和职业健康安全。重点做好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店,工业企业、高污染行业等职业健康和环境卫生,重点查证照是否齐全,来源是否可靠,质量是否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并落实到位。
(三)强化“八项措施”是保证。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具体、配合紧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责任落实,着力解决政府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放到同等重要位置来抓,使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点。要狠抓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对安全统计工作和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依法严惩重罚,确保工作全面推进。
2.强化监督管理,着力解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要制定出台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解到车间、班组,落实到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严管重罚。一是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经费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商业责任保险等规定,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设施条件。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要动员和组织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监管体系和规章制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要突出重点,抓大促小,以点带面,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三是运用好各种安全生产强制措施。要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采取“黄牌警示”等有效措施,彻底改变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能赚钱”的错误观念。
3.强化教育培训,着力解决监管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全面加强对安全监管人员和管辖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年内强制培训不得少于2次。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检查,严格执法,认真落实高危作业人员挂牌上岗制度,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4.强化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隐患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要突出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非法小煤窑、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食品卫生、职业健康等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5.强化联合执法,着力解决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问题。县安监局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管、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整合资源,加强协调配合,确保非法违法行为处于“零”发生状态。
6.强化安全投入,着力解决安全基础差的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整合资金,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努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7.强化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力量薄弱的问题。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人员,加强教育,加大培训力度,真正建设一支作风过硬、执法严明的安全监管队伍。
8.强化效能督查,着力解决执行不力、执法不严的问题。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委办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随时启动效能督查机制,对推诿扯皮、推动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该通报的坚决通报,该问责的严肃问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
同志们:全国两会拉开帷幕,新的一年百业待兴。能不能在这个时候顶住压力、兼顾各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对我们执政能力、施政水平的严峻考验。如果我们抓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到位,就难免会因疏忽造成人员伤亡,导致一个家庭不和谐,生活返贫甚至妻离子散;如果我们抓安全生产的责任不到位,就难免会因失职发生事故,导致一方社会不稳定,经济受损甚至发展遇阻。因此,我们各级党政干部务必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即使事情再多、任务再重、压力再大,也要紧急行动起来抓生产检查、抓隐患整改、抓制度建设、抓宣传教育,思想绝不能疲、劲头绝不能松、力度绝不能减、措施绝不能软,确保做到未雨绸缪、防微杜渐、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努力为我县全面建设“实业德江、活力德江、满意德江”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领导讲话稿三: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并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召开的,刚才,县安监局袁仕军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副县长何茂同志对管口安全工作作了部署,安排得很具体,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增强危机意识,以群众路线活动指导安全生产
6月18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上通报德江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死亡人数同比上升300%,占市政府下达全年严控指标的44%,排名全市靠后,形势十分严峻。因此,我们必须警醒起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大局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务必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结合全面小康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来做好安全工作,做到思想重视、行动务实、成效明显;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应急能力,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事事为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狠抓关键环节,以改革创新思维落实安全生产
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认真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台账登记管理,并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
(一)煤矿安全。开展“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由县安监、能源、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开展煤矿安全检查和巡查,明确专人盯紧看牢关停矿井;县安监部门要督促落实煤矿安全包保、驻矿安监员管理责任制度,要将煤矿驻矿安监员派到一线,充分发挥守门员作用;各产煤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严防关停矿井死灰复燃,确保全县煤矿关停到位。
(二)非煤矿山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要求,严格执行非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民爆物品审办程序和使用管理、矿山实际开采行为与《开采设计方案》、《安全设施设计》是否相符实行严格监控。县安监、公安、国土资源部门要正确行使职能职责,严格把关,对证照不齐全、安全投入不足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非煤矿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心存侥幸、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工)整顿,并给予上限处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吸取“1·16”非煤矿山事故教训,对本辖区内所有砂场进行认真清查,对无证开采、安全设施未达标的一律关闭整顿,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决不姑息。
(三)道路交通安全。县交通运输、公路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联合开展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临水临崖,以及高落差路段进行实地勘测,完善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县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对运输(客运)企业、客运车辆重点监控、随时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县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路面管控和巡查力度,对重点路段、重要时段实行全方位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各乡镇(街道)要开展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检查,逐村逐户排查,建立详细台账、签好责任书;要落实好“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从源头上控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事故发生。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一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许可核查。县安监、公安、商务部门要以行政许可现场核查为契机,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业停产整改,经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对逾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或无证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的企业,一律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依法进行处罚。县城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城市燃气管理,对安全距离不够、离居民区太近的各经营点,要督促业主进行整改;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规范燃气经营使用市场秩序。二是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责任主体,对多次违规、有令不止的企业,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五)建筑施工安全。针对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主管部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的现象,县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大项目建设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各业主单位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重点防范建设过程中出现坍塌、坠落等安全事故;县房产、发改部门必须落实行业主管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六)社会消防和水上交通安全。县消防部门要开展好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为重点,充分依靠社会力量、群众力量加强防范,营造全民重视消防、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乌江沿线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履行水上生产行政许可职责,严格执行船舶生产、营运等申报程序;要加大水上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对农用船、渔船等要重点监控,对非法从事水上生产活动、船舶生产的行为要重点打击,对非法生产、营运的船舶坚决予以肢解;要加大对码头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加强巡逻值守,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此外,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做好森林防火、园区建设、企业用工、冶金工贸、电力、旅游、地质灾害、水利设施、特种设备、娱乐场所、商场超市、食品医药卫生、校园及周边等行业领域的安全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制,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台账记录和材料归档,彻底排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三、强化措施落实,以科学监管制度推动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面广、要求高,各级各部门必须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切实做到安全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安全目标责任的全面落实到位。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意识,落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三级安全责任包保制度,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安全包保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要带好头、担起责,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县财政部门要按照适度前瞻的原则落实安全经费投入,进一步巩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和有关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向上对接力度,争取专项经费投入,确保我县各项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完善安全生产督促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单位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在重要环节、具体细节、易出问题的环节上抓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要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反馈。要及时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人员通过全程的督查督办,保证各项工作措施得到落实。要以“安全生产活动月”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县委、县政府将成立以县级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督查,“两办”督查室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当前督查工作的重点,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不力、自查不彻底的单位,要在全县进行通报。
(三)完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机制。根据省、市要求,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一律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县政府将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干部群众没有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和“五个一律”(当事人一律处理、单位一律通报、单位领导一律问责、企业一律整顿、损失一律追偿)原则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同志们:当前,我县正处在大开发、大建设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在抓发展的同时,必须抓好安全,决不能有带血的gdp。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县的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切实扭转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被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