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总会遇到一些困惑并期待答案,商品房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那么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住宅质量保证书由哪个单位监制的呢?
住宅质量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1、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住宅质量保证书由哪个单位监制
如果买方对房产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维修,是完全正当的,一次不行可以多次,直至满意为止。
开发商不能满足买方的正当要求,买方可以提出赔偿或退房,也可以起诉开发商。《住宅质量保证书》是给买方质量验收时参照用的,是否盖章都没有关系。《峻工验收备案表》没有规定必须给买方。
1、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各地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样本,由房管部门和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负责监督和审查的。
2、建设部关于《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相关法律条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规定。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