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很多人来说,房屋维修基金未被充分利用,一方面在于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另一方面在于其使用要求过于严苛。以前小区公用设施坏了,想用无锡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必须征得2/3的业主同意。但根据新的规定,以后这一问题将会有所改善,当出现6种紧急情况下相关单位就可申请启用房屋维修基金。
实现双“三分之二”太难
按照住建部相关规定,想动用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经小区“双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才行,即占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后才能使用。可是对于一些入住率较低的小区想实现双“三分之二”难度太大,还有的小区业主对使用维修基金想法不一,这些都导致小区动用维修基金困难重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无锡市房产和住房管理保障局于2014年下发“关于规范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的通知”,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经双“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可一次性授权业委会统筹使用维修基金利息。一旦小区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等需要维修、更新和改造,经业主授权的小区业委会可提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利息。但依法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费用,比如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还有人为损坏造成的修复费用等,不在此列。
5万以下可“先修后报”
据了解,使用小区单项申请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需先提出申请,且在小区内将维修基金使用方案公示7日(房改房维修项目除外),后经由市物管中心受理。中心将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人员到场踏勘,然后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踏勘建议,主要是看是否符合维修的范围、有多大等,并让第三方机构对修缮工程所需的总金额进行核定,核定后再施工。
而项目金额5万元以下的,且符合维修基金使用相关规定的项目,相关单位(物业公司、相关业主)自行组织施工并等经验收合格后,再向市物业管理中心提出结算申请。考虑到监督问题,5万元以下的项目金额也需在事前和事后公示,如果有业主发现有严重不符的实际情况,可以向所在区房管局进行举报。
6种情况可提出应急申请
根据规定,遇到6种紧急情况,在不符合双“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物业、业委会、社居委(村委)或相关业主,也可向市物管中心提出应急维修使用申请。这6种情况包括:
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
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公共护(围)栏破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3、楼体单侧外立面有脱落危险的;
4、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5、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情形。
6、小区内突发情况严重影响到居民生活的,管理单位可立即组织抢修,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资料报市物管中心确认。
为保证资金安全,单项费用在5000元(含)以上的应急使用维修基金,由专业人员到场踏勘,由审价单位对决算进行审价。应急单项维修费用不足5000元的,可以经利害关系业主、业委会或是物业管理委员会同意,委托市物业管理中心进行决算审核。
该规定的出台,无疑大大便利了小区住户使用房屋维修基金,让其不再陷入沉睡。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小区将以往未曾利用的房屋维修基金合理的利用起来,为住户提供更多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