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年前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引领中国走向了改革开放的新时代,那么今天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能给中国带来什么改变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心得体会篇一
最近我国召开的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不仅引起了国民的高度重视,也寄托了我们对习主席带领的新一代领导团体制定我国新时期的发展方针的期盼。中共十八大之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当前,全球经济仍处于金融危机引发的大调整、大转型之中,中国发展阶段、发展条件也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既存在难得的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艰巨性、复杂性前所未有。所以我们的道路如何走下去?国家改革的未来在哪里?十八届三中全会给我了我们一个强有力的回应。
11月12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圆满落幕。当日晚些时候公开发表的公报,以及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引起了世界媒体的关注,目光聚焦在中国新一届领导层施政纲领的首次系统性亮相上,可谓罕见。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所以产生如此强烈的反应,主要来源于执政党在中国走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升级新时期,作出了高瞻远瞩、影响深重的伟大决策,而全会闪烁出来的10大看点,则成为中国未来几年甚至10年进一步崛起的强大支点,关乎中国梦的实现,也关乎世界借力。
作为一个法律的学习者,当然最关注的应该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司法改革的策略。首先在司法改革方面的内容有以下几点:第一个内容是三中全会将提出新型的反腐机制,包括三个主要内容。一是各地法院独立出地方政府和地方政法委,由北京通过最高法直接领导,拨款、人事都由最高法院决定。二是把监察局和反贪局从行政序列中独立出来,参照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模式,变成一个独立的由上至下的独立机构,不受地方政府和党委领导。中纪委直接管理反腐败局,各省市分支机构直接由总局领导,拨款和人事由总局决定。各地方反贪腐局官员采取三年任期,定期调换。三是加强人大的作用。加强人大代表豁免权,使人大代表真正作为人民代表,代表人民对官员实行监督,并立法赋予更大的弹劾权力。第二个内容是经济继续改革开放。其中也有三大重点,一是降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规范地方政府发债行为。二是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流转,使乡村居民最大程度享受集体土地增值带来的利益。三是重新调整分税制,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财政,调整为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地方政府自主事权必须和财政收入基本匹配。在适当时机开征遗产税和房地产税,补充地方收入。第三个内容是地方政府职能转变。主要精神是减少政府干预权力,对各级政府事权进行大幅度调整。其中包括精简机构和人员,减少对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直接管理,通过大的政策对社会及宏观经济进行管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让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在三中全会报告中,中央政府上收部分事权,提要中建议可上收的事权包括司法、社保、教育、医疗(包括全民医疗保险)、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方面。也就是说,对于地方政府改革的篇章也占据一定位置,一方面是对地方政府机构人员的精简,另一方面则是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预计,未来九年内,地方政府需要精简五分之一的机构人员。中国以往采取由上至下的条块管理体制,上级指定政策,下级政府则负责实施。未来中低层政府部门的决策权力将大大增加,但对其的限制也将会有明确的条文规定。
我的感想是,对于司法的大力改革是推进我国法制建设的必经之道,也能完善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许多学者都认为,当前我国全面推行审判独立的时机已经成熟。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可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只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古至今,法是一个国家耐以生存的根本,也是约束人民行为准则,衡量道德的标准,不论是世袭制度时期的王法,还是如今行使的宪法,无不令人敬畏诚服。“法”是人民心中的“天秤称”,与人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它象征着正义与公平公正,也赋予着为民平反冤屈,伸张正义的神圣使命。
随着公权力的滥用,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干扰,冤假错案的繁生,公众权益的受损。形成了公众有冤无处伸,有屈无处诉,执法人员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等一系列的司法歪风腐败现象,让公众对司法的公平公开公正产生质疑。如若司法不独立推行,行政公权就会干预,行政公权一干预,审判就不独立,审判不独立,司法就有失公平公正,司法失去公平公正,就会损害到人民的合法权益,丧失司法公信。现行司法制度下突显的尖锐问题,不仅大大无法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还让司法机关办案人员苦不堪言。由此可见,推行司法独立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更是迫在眉睫。
近日,最高院下发的“意见”重申了法院和法官依法办案的基本要求,细化了干涉、干扰审判独立的因素。对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规定,更加确定了只有从制度上保证司法审判不受干扰,才能有效行使国家司法公正权力,才能使得公众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推行司法独立,重塑起了公众对司法公平公正的信心。此次三中全会中的司法变革与公众的权益保障息息相关,让我们共同期待改革的成功。期待改革推动“中国号”巨轮展开新的航程。
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心得体会篇二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备受各界关注的情况下于11月9日开幕,11月12日闭幕。为期4天的全会听取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中共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上任后“首次提出的政策目标和改革路线图”,“被视为中共未来10年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对中国今后的政局走向、经济发展、区域平衡等都有深远影响”。此次会议的意义重大,有学者说,其地位与作用可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媲美,甚至超过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影响。通过阅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我们可以感受到这次会议所传达的改革力度是前所未有的,会议以围绕改革为主题,涵盖了经济、文化、生态文明等各方面。海内外都十分关注这次会议并给予了积极地评价。读完《决定》相关的内容,我对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很有感触。
此次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改革中,国家做出了这几种调整,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等。依法治国是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前提和基本构架,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中国的整体战略布局,翻开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发展的新篇章,使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深入改革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
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坚持人民的权威、执政党的权威、国家的权威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体现为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主要体现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目前法治建设领域的主要矛盾,如今集中在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上,我觉得十八大报告已经提出了,有学者总结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和老的十六字方针有非常大的区别,老的提法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次三中全会强调法律权威,就是要从“有法可依”向“科学立法”的转变,前者解决的是法律“有和无”的问题,后者解决的是法律“好和坏”的问题这是一个更高的要求。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是凭空而来的,良法善治才有权威。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始终确保改革正确方向,努力实现我们的法治梦、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