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喜欢猫咪,应该是觉得猫咪很可爱吧,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初中爱猫的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初中爱猫的文章:爱猫
猫是人们宠爱的小动物,它温驯,活泼,可爱,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欢心。刚出生的小猫,眼睛闭着,叫声细弱,浑身光秃秃的,好似一个会蠕动的肉团团。
满月以后,绒毛才全部长齐。有的颈圈是白色,四肢长满白毛,背部黑中杂有灰白,尾巴灰黑;有的从头到尾披一件油墨“大氅”,脚掌却是白色,人们说是良种,叫“乌云盖雪”;有的通体黄色,现虎斑纹,人们给它美名“金不换”;还有一身白毛配上一条黑毛尾巴的,被称为“雪里拖枪”。刚满月的猫离不开奶,走路也不稳。
猫吃的是杂食,最爱鱼和瘦肉,倘若扔一个水果或蔬菜之类的给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开了。
猫的脚掌生有肥厚而柔软的肉垫,走路悄然无声,不致惊跑鼠类。脚趾末端生有锐利的钩爪,可以随意伸缩。这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还能沿壁上房,爬树跳墙。老鼠被迫得丧魂落魄,很少能逃脱厄运。
猫的牙齿尖锐如锥,舌面粗糙,有许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猫爪抓刺,猫齿撕咬,顷刻之间,作恶多端的老鼠就开肠破肚,血肉狼藉。
猫的这些身体结构特征,使它具备了捕鼠的各种优越条件。俗话说,不管白猫黑猫,捉住老鼠才是好猫。会捉老鼠的猫是不大叫的。当它发现鼠踪,立刻伏下,耐心等待出击时机。当老鼠靠近时,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去,一下子把老鼠咬住。
猫还有随身携带的探测器--胡须。别小看猫的漂亮胡须,很灵敏,一般等于自身胸围的最大长度,所以,猫是否能深入洞穴,只要胡须量一量洞口就知道。
猫还有一个绝招:骨头软,能在半空自觉翻身,所以,即使它在高楼失足,也摔不死,总是四足先落地,晃晃脑袋,耸耸身子,舔舔脚掌,伸个懒腰,又若无其事地踱开了方步。
猫是老鼠的天敌,之所以有高强的捕鼠本领。首先是因为有一双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随光线的强弱而收缩或放大。在强光下瞳孔缩成一道细缝;黑暗里,眼睛睁得又大又圆,即使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难逃脱。
它的耳朵很灵活,能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哪怕是极细微的声音,也能及时辨出。
最惹人喜爱的,就是脱奶以后的“童猫”。它们极不安分,好奇心特别强。你瞧,一团毛绒朝小猫滚过来,它大概以为是个“怪物”,倏地一跳,躲得远远的,毛绒团停住了。小猫趴下死死盯着,好一会儿,见线团没有动静,就悄悄地移步向前,“咪呜--”叫了一声。线团还是一动不动。这时候,小猫再也耐不住,壮着胆子靠拢线团,围着转了几圈,而后伸出前爪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当它明白线团并不存在危险时,便毫无顾忌地玩起来,一会儿用鼻子嗅嗅,一会儿叼着“胜利品”,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像母鸡生了鸡蛋会“咯咯”叫那样,逮住老鼠的猫会发出“呜----”的叫声,表示快乐,显示胜利。
猫,应该得到人们保护和宠爱。
初中爱猫的文章:爱猫小记
提起猫,我们的眼前往往会浮现出一个捕鼠能手。但是,今天我们文章中的主角却与众不同——它永远宁静地蹲在那儿,是一只玩具猫。
它确实小巧玲珑,只有普通猫的一半大小。椭圆形的脸庞上,嵌着那双宝石般明亮、纯真的眼睛,深黑色的瞳仁里如同明镜般映出你的影像。脸上浅灰色的绒毛中突出了纯白色的一块,而那个浅红色的小鼻子总是在中间若隐若现,似乎在不停地翕动着。小嘴用一条粉色粗线绣了出来,弯成一个优美的弧度。白色的三角形耳朵时刻竖立着,给它平静的神态平添了几分机警。而它全身的毛皮只由三种简约的色调构成——黑、白、灰。尽管长毛稍微有点儿凌乱,但却浓密柔软。除了腹部和四只小爪子是洁白的以外,其他地方全都是深灰和浅黑相间的条纹。它优雅地蹲着,尾巴微微上翘,目光却似乎是移动的,有时好象在仰望蓝天,有时又似乎把目光投向前方,有时却又似乎在居高临下地俯瞰着什么。
与它的邂逅,是在一个玩具店里。逛街时,我偶然发现了那个堆满毛绒玩具的小店,信步走了进去。我原本并没有打算挑选东西,但玩具堆中的一双眼睛却始终吸引着我的注意力——尽管这双眼睛的“主人”皮毛上的色调并不艳丽。迟疑中,我放下了手中一只姜黄色的猫,把手伸向了那双黑色双眸的“主人”,全然没有看到旁边许多色彩夺人眼球的玩具。于是,它就乖巧地蹲在了我的掌心里。可我尽管喜欢上了做工精良的它,却还犹豫不决。看着手中这只优雅的小猫,再看看旁边更多同样漂亮的动物,我无法果断地下决定。此刻,优柔寡断的我在小店里徘徊,正在思考是否把它带回家。好几次,我把它扔回了那堆玩具中,但每一次都还是捡了回来。最终,我还是带着我的新朋友——这只我始终钟情的小猫离开了玩具店。
把它带回了我舒适的家,它开始伴随我学习——当我读英语时,它在复读机旁,一脸专注地侧耳倾听那些优美的英语词句;我看书时,它的目光忠诚地一行行追随着我;我做数学题时,它也蹲在我的作业本边缘,试图弄懂那些复杂的公式定理;就连我在电脑前移动鼠标时,它也紧盯着Photoshop界面上我单击的那些复杂指令和随之出来的奇妙效果。
时间幸福地流逝,而在和它嬉戏的过程中,我会开玩笑挑剔它的长相,比如鼻子不够红。我认为,一个如同草莓般鲜艳的小鼻子会更引人注目,也让它的相貌更富有层次感。于是,我找出了一支大红色的粗水笔,开始轻轻地给它的小鼻子“增色”。很快,它鼻子的塑料表面就变成了樱桃般明媚的红色,但也有美中不足——色调有点儿不均匀,这里深,那里浅,鼻子上全是斑块。于是,我小心翼翼地用纸巾擦了一层,问题解决了,可新的问题又来了——那些绒毛也被顺带染了色,由乳白色变成了粉红色。我不得不操起剪刀,谨慎地剪掉了几簇绒毛。还好,鼻子还是掩映在绒毛中,只是它的颜色由鲜红色变成了桃红色。
此刻,小猫正凝视着敲击键盘的我,时不时,我们会四目相对。而我在它的眼睛里,似乎能读出这样一句话:自从在玩具店里相遇的那一天起,我就开始与你同行,就成为了你多姿多彩生活的一部分……
初中爱猫的文章:我爱猫
我在翻看一本外国神话故事集的时候,曾经看到过一副大图:在蓝幽幽的背景下,画着一只硕大无比的猫,眼里面闪烁着绿盈盈的光芒,今天就让我来谈一谈猫这一个神奇的种族吧!
猫总是来无影去无宗的,软软的脚爪是它们在黑夜中舞蹈的工具,人们也总能从它身上得到灵感,不然哪来猫步这一词呢?
我是十分爱护小动物的,尤其是猫,我家旁有着许多野猫,每一次我回家的时候,总是能看到一两只或白或黑的身影从我身边一跃而过,几下便逃窜了出去,这些便是野猫,喜欢三三两两的在月黑风高之夜唱起猫夜曲,记得有一次,我走进楼梯,才刚进入就看见了一团肉球一下子越过了全子,逃了出去。还有几只估计是才刚刚出生的小猫,也慢慢腾腾的跟着它们的妈妈逃跑,这时我才知道它们已经在这儿生儿育女呢!认识了它们以后,我便常常试图接触这些小生灵,但是毕竟野猫难顺,每每我这个大“怪物”接近它们的领地之后,常常郡猫一哄而散,四处逃窜。
我爱猫,这个可爱而又灵敏的小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