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写字楼的买卖与其他平台住房的买卖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因为房屋的性质是不同的,在进行写字楼的买卖时,需要交纳的税费和普通住宅是不一样的。
买卖写字楼的一般流程
1、买方、中介公司、卖方三方要签订《房产的转让合约》,收取买方的诚意金。
2、产权在经查档无误以后中介公司要将买方的担保金继续转交卖方。
3、买方要将楼款存入到中介公司代管账户里面。卖方开出的收据给买方。中介公司要开出楼款的存入代管证明拿给卖方。
4、买方(个人)要提供购买人的身份证明。如过办理了委托,需要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买方(单位)要提供公司得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的证明。如委托了别人,需要提交授权的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5、卖方(个人)要提供身份证明、房地产证。国土分局所开具的已经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证明。卖方(单位)要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房地产证、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法定代表的人身份证明、公司公章。国土分局征收科开具的付清当年土地使用费证明。如委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6、买卖双方签订《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现售)》,涉外交易需要公证。
7、买卖双方到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递交文件及《房产权转让登记申请表》。
8、交易查档、初审、复审、核准、同意申请、登记楼款、办理产权变更登记(22个工作日,1个月自然日)。
9、缴纳税费。出新《房地产证》买方凭税票及回执领取,开楼款。
10、中介公司转付全部楼款到卖方账户。
11、卖方付清物业管理、水电、空调等费用,提交管理处费用、交清证明,交接物业。
买卖写字楼的相关税费
卖方应交税费
税:元(评估总价的10%)
营业税:元(评估总价与原总价差额的5%)
城市建设维护税:元(营业税的7%)
附加税:元(营业税的3%)
地方附加税:元(营业税的2%)
个人所得税:元(评估总价的1.5%)
印花税:(评估总价的0.05%)
交易服务费:(面积*3)
公证费:元(评估价格*0.3%。境外人士需要支付)
买方应交税费
契:税:元(评估总价的3%)
印花税:元(评估总价的0.05%)
交易服务费:元(面积*3)
贴花:元(每本5元)
登记费:元(每本50元)
公证费:元(评估价格*0.3%。境外人士需要支付)
注意:
1、以上税费计算供参考。以国土局实际税单及合约为准。
2、卖方为企业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核原件)。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原件)等。境外企业提交的资料需经过公证或认证。
3、卖方为企业。应先将税。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交与当地地税局再过户。
住宅的交易过程和写字楼的交易过程基本相似,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写字楼的交易时,需要交纳的税费比较高,应注意核算成本和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