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实现法制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标志。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迫切要求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建立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加强司法机关的执法力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下面小编带給大家的是法制法规黑板报
法制法规黑板报内容:公共安全与法律安全曾有个流传甚广的外国寓言故事:汤姆和伊凡一起旅行,两人分别讲述了自己遇到的“最快乐的事”。汤姆曾遭遇入室盗窃,窃贼不仅将他的现钞、银行卡、金银首饰席卷一空,而且把他的笔记本电脑也顺手牵羊了。电脑本身不值多少钱,但里面存着他刚完成的一部书稿,这是他历经十年、呕心沥血创作出的小说。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警方最终将窃贼抓获,成功追回了汤姆的财物和书稿。这起失而复得的经历,使汤姆感觉“非常快乐”。
法制法规黑板报图片
听了汤姆的故事,伊凡默不作声。在汤姆再三追问之下,他也讲述了自己平生“最快乐的事”:一天,他跟太太、孩子正在准备生日晚餐,忽然两名警察敲门而入,严厉地说:“伊凡,你被捕了,跟我们走一趟!”伊凡自知凶多吉少,与太太和孩子抱头痛哭。在紧张收拾行囊的当口,伊凡的太太怯生生地问道:“我们这栋楼里还有一个叫伊凡的,可否请你们查查,有没有可能抓错人了?”一名警察微微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逮捕证,又仔细查看了伊凡的证件,说:“对不起,打扰了。我们要找的是楼上那个伊凡!”
这个故事近乎天方夜谭,却非常形象地说明了一个道理:要过上一种安宁、平和的生活,人们既不希望受到违法犯罪者的侵害,也不愿意受到国家公权力机构的无理骚扰。为躲避违法犯罪者的侵害,避免损失财产、受到身体伤害甚至丧失生命,人们渴望获得警察的有效保护,罪案发生后期待警察迅速破案,抓获真凶,严厉惩治,使“正义得到伸张”。而为了摆脱公职人员的无理骚扰,避免受到任意逮捕、无理起诉和错误定罪,人们又强烈要求约束他们的权力,为逮捕、起诉和定罪设置严格的法律手续,给予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辩护的机会,并在警察、检察官、法官违反法律程序、滥用权力后,也能使“正义得到伸张”。
在法律理论中,我们把前一种需求称为“公共安全”,就是不受犯罪侵害的社会安全;而将后一种需要命名为“法律安全”,亦即不受国家公权力机构任意侵犯权利的安全。
为维护“公共安全”,需要设立警察打击暴力犯罪,任命检察官来惩治腐败案件,并对罪案提起公诉,要建立法庭来审判,对犯罪人定罪判刑。还要建立监狱执行已经生效的刑罚。甚至在必要时,为对付极端严重的有组织犯罪,还可以动用国家的军事力量。在对付犯罪方面,国家公权力机构“有的是办法”。
那么,为了惩治和控制犯罪,需要颁布法律吗?答案是否定的。人类文明史已经告诉我们,为了控制犯罪,维护社会安宁,没有必要制定法律。就连那部经常被人误解为“打击犯罪之工具”的刑法,如果仅仅为了有效打击犯罪,也完全没必要存在。新中国成立前三十年的经验证明,没有刑法,犯罪案件照样得到了处理,社会的秩序和安宁大体得到了维护。
至于刑事诉讼法,更是对“有效打击犯罪”没有益处。君不见,在1980年代初的“严打”期间,当局强调从重从快地打击各类犯罪分子,其中的“从重”直接与刑法规定背道而驰,而所谓的“从快”则对刑事诉讼法造成了冲击。要单纯地追求打击犯罪的效果,可以不要任何法律,只要恢复军事管制状态,按军事化的模式管理社会,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