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两限房和经济适用房之后,您知道规定的是满几年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如何买卖呢?
适用房和两限房满几年可以买卖
北京市规定,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未满5年的,不得出售,确需出售的政府折旧后回购。满5年的,购房人应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房价格之差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上交后可以转让。北京市有限价房预售合同,建议跟开发协商,签订限价房预售合同,该合同在市工商管理局网站上有模版。
适用房和两限房如何买卖
首先讲解一下两限房如何买卖的流程:
1、提出购买两限房的申请,符合购买昌平两限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并且领取核定表一式三份,按照填写要求填写核定表上的内容;
2、开具住房证明和收入证明,向自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住房和收入情况证明,工作单位必须在核定表的相应栏目中签署意见,并且加盖公司印章;如果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那么就由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入户调查、信函索证及邻里访问等方法,对申请人住房、收入进行核定,并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提交申请购买昌平两限房的材料
4、乡镇政府及时作出是否受理该申请的决定,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家庭交报的材料后,应该及时做出是否受理该申请的决定,并且向两限房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
5、上报市住房保障部备案
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以上就是是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满几年可以买卖如何买卖的相关政策规定,申请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两限房,但是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