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离婚吗?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离婚的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离婚条件常见法律问题一、什么情况下法院会判离婚?
1、出现离婚的法定理由;
2、第二次起诉离婚;
3、一方被判刑,刑期较长;
4、一方被宣告失踪;
5、一方出轨(非重婚和同居),情节较严重。
关于离婚条件常见法律问题
二、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女方在怀孕期、哺乳期或流产,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对,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在怀孕期、分娩后一年内或流产半年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女方可以起诉。
四、对方下落不明,能否起诉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实践中,对方下落不明起诉离婚的具体做法:
(1)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2)法院按一方当事人提交的邮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若被退回,初步证实对方下落不明。
(3)由起诉方当事人或法院向有关部门收集另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补强证据,进一步认定对方法律文书地址无法直接送达。
(4)由法院在公告栏和相关媒体上刊登公告,进行公告送达。在公告中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及时参与诉讼的法律后果。公告其国内案件为六十日,涉外案件为六个月。
(5)公告期满,视为送达,进行缺席开庭和判决。一般会判决离婚。
五、没有法定理由,第一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判离婚?
没有法定理由,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不会判离婚。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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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具体手续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便捷与繁琐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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