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防法又新规定了哪些内容呢,我们应该怎样学习相关的重要内容呢,下面就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消防法方面的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的明确规定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消防法对维护农村消防安全有哪些新规定?
近年来,全国包括我省农村消防安全形势非常严峻,火灾起数、损失和人员伤亡居高不下,农村消防安全问题突出。主要原因,一是农村地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二是消防安全机制不健全;三是消防力量不足,群众安全意识淡薄等。《消防法》从消防工作全局出发,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对农村消防工作专门作出具体规定,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现行《消防法》将原《消防法》中的“城市规划”修改为“城乡规划”,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一字变,“城”、“乡”并重,体现了我国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高度重视。
新消防法学习、消防培训主要内容
1、新《消防法》自 2009年(5 )月(1)日起实施的。
2、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 、(预防)火灾、(报告火警) 的义务 。
4、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5、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6、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7、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 每日 )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9、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