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植树节黑板报图片:
民国植树式
孙中山是中国近代史上最早意识到森林的重要意义和倡导植树造林的人。1894年,他在《上李鸿章书》中就强调“急兴农学,讲究树艺”。1915年,在孙中山的倡议下,农商部呈准大总统,以每年清明节(每年4月5日前后)为植树节,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学校指定地点、选择树种举行植树节典礼,并从事植树活动。该决议于同年7月21日获批准,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执行。自此,中国正式有了自己的植树节日。
1928年4月7日,民国政府通令全国:“嗣后旧历清明植树节应改为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1929年2月,农矿部为遵照孙中山先生遗训,积极提倡造林,于1930年2月呈准行政院,规定自3月9日至15日一周间为“造林运动宣传周”,并于12日孙中山先生逝世纪念日举行植树式。北方地区则出于三月初旬寒气未消,不适于栽树的缘故,将造林宣传运动周延至清明节左右。而后,行政院院会通过了《植树节举行造林运动办法》,通令全国实施。
新中国植树节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逐渐加深了对植树造林重要性的理解。1979年2月23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根据林业总局的提议,通过了将3月12日定为中国植树节的决议,这项决议的意义在于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植树造林,加快绿化祖国和各项林业建设的步伐。将孙中山先生与世长辞之日定为中国植树节,也是为了缅怀孙中山先生的丰功伟绩,象征中山先生生前未能实现的遗愿将在新中国实现并且要实现得更好。
1981年12月13日,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决议指出,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11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棵至5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决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人人动手,每年植树,愚公移山,坚持不懈”。1982年的植树节,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邓小平率先垂范,在北京玉泉山上种下了义务植树运动的第一棵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