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的职责是完成采购部门的采购任务。具体如下:
a.了解采购部门的职责权限
采购部门的职责权限如下:
(1)审查请购单的内容,包括是否有采购的必要以及请购单的规格与数量等是否恰当。
(2)与技术、品质管制等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合格供应商的甄选。
(3)执行采购功能,包括询价、比价、议价及订购。
(4)交货的稽催与协调。
(5)物料的退货与索赔。
(6)物料来源的开发与价格调查。
(7)采购计划与预算的编制。
(8)国外采购的进口许可申请、结汇、公证、保险、运输及报关等事务的处理。
(9)供应商的管理。
(10)采购制度、流程、表单等的设计与改善。
采购部门的职责按其重要性来排列,其前九项重要工作项目顺序如下:
(1)评估现有的供应商。
(2)选择及开发新的供应商。
(3)安排采购及交货日期。
(4)谈判采购合约。
(5)从事价值分析的工作。
(6)自制或采购(外包)的决策。
(7)指定运输方式。
(8)控制交货。
(9)租赁或买断的决策。
b. 熟悉采购核准权限
采购员的作业流程一般为请购、报请核准、实施采购作业。采购员采购的物品可分为物料、财产及总务用品三种类。这些物品的核准权限如下:
b-1物料
(1)请购金额预估在一万元以上者,由采购主管核准。
(2)请购金额预估在一万至五万元者,由采购经理核准。
(3)请购金额预估在五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准。
b-2财产
(1)请购金额预估到二千元以下者,由采购主管核准。
(2)请购金额预估到二千元至二万元者,由采购经理核准。
(3)请购金额预估到二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准。
b-3总务用品
(1)请购金额预估到一千元以下者,由采购主管核准。
(2)请购金额预估到一千元至一万元者,由采购经理核准。
(3)请购金额预估到一万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核准。
c. 采购员的职责
采购员的职责如下:
(1)经办一般性物料采购。
(2)查访供应商。
(3)与供应商谈判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日期等。
(4)要求供应商执行价值工程的工作。
(5)确认交货日期。
(6)一般索赔的处理。
(7)处理退货。
(8)收集价格信息及替代品资料。
(9)请购单、验收单的登记。
(10)订购单与合约的初步拟订。
(11)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