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范本
贷款方:
借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 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 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两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 ,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 借款时间共 年零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
借款分期如下: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2. 还款分期如下: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还款资金来源:
还款方式: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 借款方用 作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 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 借款方有义务接受 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 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倒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外,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借款方不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规定减收利息。
借款方使用借款 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借款方追回借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