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题,是公选和竞争上岗的主要试题、必考试题。那么你对公共基础知识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爱华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及答案(一)
1.我国国有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和改革方向是实行( )。
A.租赁制 B.承包制 C.公司制 D.合作制
2.孙某因不堪忍受其患精神病的丈夫而把他杀害,恰好被其儿子赵某看到,法院通知赵某出庭作证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赵某拒绝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B.赵某必须有正当理由才可以不出庭作证
C.法院不可以强制赵某出庭作证
D.以上都不正确
3.有“古代历史博物馆”之称的( )省,是古代秦国的所在地。
A.陕西 B.山西 C.河南 D.安徽
4.2015年12月4日,广西( )核电1号机组实现满功率运行,我国西部首座核电站已进入商运前的最后冲刺阶段,西部即将用上核电。
A.防城港 B.北海 C.崇左 D.柳州
5.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就要形成中心牵引、协调推进、重点突破、全盘激活的抓落实机制。( )
A.正确 B.错误
6.下列属于公共危机管理的主要原则的有( )。(多选题)
A.时间性原则 B.效率性原则 C.协同性原则 D.科学性原则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C。解析: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指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故本题答案为C。
2.【答案】C。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百八十八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赵某作为被告人孙某的儿子,法院不可以强制赵某出庭作证。故本题答案为C。
3.【答案】A。解析:陕西是中华文化发源地之一,有丰富的文物资源,文物点密度之大、数量之多、等级之高,均居全国首位。故称“古代历史博物馆”。古代秦国定都咸阳,大体位于今陕西境内。故本题答案为A。
4.【答案】A。解析:2015年12月4日,防城港核电1号机组实现满功率运行,我国西部首座核电站已进入商运前的最后冲刺阶段,我国西部即将用上核电,开启清洁能源的有“核”时代。故本题答案为A。
5.【答案】A。解析: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水平,就要形成中心牵引、协调推进、重点突破、全盘激活的抓落实机制。
6.【答案】ABCD。解析:公共危机管理的主要原则的有时间性原则、效率性原则、协同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全选。故本题选ABCD。
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及答案(二)
1.货币供应是包括现金和存款两部分,现金是商业银行的负债,存款是中央银行的负债。( )
A.正确 B.错误
2.初唐四杰是唐初文学家王勃、杨炯、骆宾王和( )的合称。
A.卢照邻 B.李白 C.杜甫 D.白居易
3.孟德斯鸠提出“三权分立”,奠定了资产阶级政权的理论基础。
A.正确 B.错误
4.随事之体,贵于精重意少一字则乙炔,句长一言则辞妨。这句话主要标明公文写作要求。
A.简练规范 B.可定有文 C.庄重大方 D.合乎逻辑
5.“三严三实”的“三严”是指,严以修身,严以养德,严以用权。
A.正确 B.错误
6.李某外出时在自己的住宅为安放了防卫装置,某日,张某撬门侵入李某的住宅后被防卫装置打为轻伤,李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伤害 B.正当防卫 C.防卫不适时 D.刑事侵权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B。解析:央行发行货币就相当于拿了人民创造的财富,不给国民相当于欠人民的债务,但是央行是发行现金的,所以说现金是中央银行的负债。
人民把钱存到商业银行相当于商业银行借了人民的钱,商业银行不发行货币只接受存款,所以可以说存款是商业银行的负债。因此,现金是中央银行的负债,存款是商业银行的负债。故本题说法错误。
2.【答案】A。解析:“初唐四杰”是指王勃、杨炯、卢照邻、骆宾王。
3.【答案】A。解析:三权分立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民主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其代表作《论法的精神》中提出的“三权分立”理论。他在《论法的精神》中,将权力分为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所谓三权分立是通过法律规定,将三种权力分别交给三个不同的机关管辖,既保持各自的权限,又要相互制约保持平衡。
4.【答案】A。解析:公文写作要求简练规范,不可语句繁冗,言不达意。题干体现的是简练规范要求。BCD项排除。故本题选A。
5.【答案】B。解析: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讲话中,提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称为“三严三实”讲话。
6.【答案】B。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事先安放防卫装置是正当行为,制止张某撬门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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