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十: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代表人: 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xx小区 栋 单元 号 房屋产权人:
电话:
为了便于停车位的正常管理和车辆的有序出入,xx开发商将小区现有的停车位委托给甲方进行经营管理。据此,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小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编号、位置、面积
停车位编号: 位置:
面积:
第二条 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三周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甲方无须将乙方列入下一期车位租赁计划内。
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一车位每年人民币 元。
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根据xx开发商的授权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负责停车位的公共秩序维护工作;
3、负责停车位的卫生清洁工作。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机动车辆;
3、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的,应告知甲方;
4、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5、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经甲方许可;
6、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第五条 停车位的所有权及维护
停车位的所有权xx开发商。
其维修养护工作由甲方根据所有者的授权进行维修养护。
第六条 甲方免责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或甲方没有履行职责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丢失的,除乙方有证据证明是甲方的行为所致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将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 其它
1、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于 日前通知乙方;
2、甲方将建立健全停车位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况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互相免责,但双方应尽量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扩大部分的损失责任方应予赔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缴纳停车位的租金,不得以任何原因拖欠租金,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爱华阅读aIhUaU.com/zl/转载请保留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报xx开发商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篇十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一、甲方车位: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二、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车主姓名车辆颜色备 注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将地下 层 号 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 元/月(大写: ),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
3、甲方提供金色家园智能卡壹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 ,收取押金 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 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25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2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示金色家园智能卡及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 表: 住 宅 单 元: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签 署 日 期:
篇十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出租 珠海市斗门区西江月花园地下停车位,车 位号码是 629 号。
二、租期期限及车位租金: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 )。租金由乙方在签署协议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租赁期内的车位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三、双方只构成车位租赁关系,不构成保管关系。乙方应自行做好车辆的安全防护工作,如因车辆受损或车内物品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乙方停放至停车位上的车辆如因车辆受损,由乙方自行向损害方索赔。
五、在租赁期内,该车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该车位只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该车位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六、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停车位的用途;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物品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