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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云南昆明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房地产调控的因城施策还在上演,当全国多个热门城市相继开展限贷限购,一片严字当头之时,云南省省会昆明却打出了一张“宽松牌”。
10月25日晚,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夜发布公告,宣布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受理条件。
公告称,在云南省其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套数认定仍按原来的规定执行。
这一政策自10月26日起正式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
昆明作为一个房地产库存较高的三线城市,加速去库存仍是当务之急。易居研究院发布的70城住宅库存报告显示,截止6月底,昆明商品住宅库存总量为847万平方米,其中1-6月共消化库存325万平方米,平均去化周期为15.6个月,商品住宅库存总量环比下降4.9%。
此前,云南省发布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方案”等文件,也均要求该省各州市积极实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该省部分州市随后实施。
不过,昆明却一直“按兵不动”。按照昆明过去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云南省内其他州市工作的职工在昆明购房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时仍必须拥有昆明户籍人口。
根据昆明市房产信息网数据统计,上半年昆明新房成交53030套,成交面积44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