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节运输将于1月16日开始,2月24日结束,为期40天。根据调查预测,今年我县公路客流量将达到35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水路客流量约0.73万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0.75%。为提高对2014年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广大旅客在春运高峰期、恶劣天气及路堵等情况下走了走好、走得安全有序,特制定如下应急方案。
一、成立运输应急领导小组
县局春节运输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即为春节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值班电话:87223033、87222174(白天),87229110、87222118(夜间);传真电话:87223033(白天),87229110(夜间);投诉电话:87223033(白天)、87229110(夜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运输组织、运力调度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4个保障组,分别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保障一组设在县公路管理站,负责春运期间公路畅通保障;保障二组设在县航道管理站(港口管理局),负责航道的畅通保障及港口安全监管;保障三组设在县运输管理所,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工具及机驾人员的组织、调度和指挥、协调;保障四组设在县地方海事处,负责通航水域和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督管理。
二、春运指挥网络
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信息畅通、行动迅速、处置及时,特建立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春运指挥网络(组成单位及人员见附表)。
三、具体职责分工
公路部门: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春运前对险桥险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安全检查,对险桥险段和安全设施不完善的路段,及时集中人力、物力抢修,一时难以修复的,要增设警示标志;对在修、在建公路,公路路政、养护部门要与施工单位一起,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加强现场管理,做好车辆的疏导工作,做到施工、畅通两不误。
航道部门(港口部门):确保春运期间航道安全畅通。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加强航标维护、碍航物清除等工作,保证物资运输船舶航行安全。加强港口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客运码头及危险品作业码头的监管,确保港口安全。
运管部门:确保春运期间运输组织安全有序。做好春运期间运力的组织调配,确保旅客走了走好,做好“三关一监督”工作,为旅客出行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海事部门:确保辖区内通航水域安全有序。加强现场监督,重点抓好客船、危险品运输船的监督管理,保障春运期间通航水域秩序。
客运企业:客运公司(淮洪公司)、汽运公司(洪宁公司)、公交公司等客运企业要做好车辆的管理与调度,加强机驾人员的安全教育,服从上级部门的运力调配,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安全有序。
货运企业:航运公司等应保障节日期间煤炭及其它物资运输供应。
四、应对措施
(一)客流高峰应对措施
据预测,虽然学生流在春运前已释放,但民工流和探亲流将高度叠加,延续时间长,预计春运第12天至第14天(1月27日-29日)将出现客流高峰,主要是县内旅客出行和农民工返乡。节后,探亲流、学生流和民工流叠加,预计节后客流高峰期为春运第18天至第24天(2月2日-8日)。
1. 各客运企业要根据客流情况合理编制加班计划,每日向县局春运办汇报旅客的流量、流向及滞留情况,及时掌握客流动态,便于县局春运办统筹安排。
2. 突出淮安、南京、上海、苏州、无锡、常州等客运线路的加班安排,并在保证干线和城乡客运的同时,特别注意组织好农村支线客运。
3. 提前与苏南企业签订对口支援协议,确保高峰时运力支援。
4. 客流高峰期,公交公司要增设相关线路车次,必要时启动专车输送;各客运企业要及时启动应急运力,运政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并及时调配运力,确保及时疏散。
5. 县局春运办对全县所有营运车辆和驾乘人员实施统一调度管理,全力解决局部地区(方)因客流过大造成的运力不足现象。
6. 客流高峰期,客运站要增设售票窗口,增加站内人员,维持好站内秩序。
7. 发生旅客大面积滞留时,各运输企业应及时向县局春运办汇报,县局春运办将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局春运办汇报,请求运力支援,确保旅客及时疏散,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及时到现场做好解释工作,维持站内秩序,客运站要为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信息和食宿服务,妥善做好安置工作。
(二)恶劣天气应对措施
1. 遇到大雪和冰冻封路封航,各有关单位要立即报请县(镇)政府组织沿线群众清扫路面积雪,组织机械进行航道破冰,保证公路、航道畅通。
2. 遇有积雪冰冻天气,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县(镇)政府加强交通指挥疏导,在急弯、陡坡、桥梁等路段,采取铺撒煤渣、沙石、盐或铺垫草包等防滑措施。
3. 遇有大雾或积雪冰冻天气,严重影响车船安全行驶的,运输企业要停止车船运行;可以运行的,在车船运行前,客运站、车船单位应警示机驾人员行车(船)时减速慢行,提醒注意行车安全,运输单位要落实“早送晚迎”制度。雨雪冰冻天气所有发出的班车,必须配备防滑链,无防滑链的禁止发班。当大雾等级达到橙色以上时,车船应暂时停止运行。
4. 因恶劣天气发生旅客大面积滞留时,相关部门和人员要到现场做好解释工作,维持站内秩序,客运站要为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信息和食宿服务。
(三)事故应对措施
1. 班车途中抛锚,在XX县内的,请求本县专业运输企业组织救援;在XX县外的,应及时与当地交通运输局春运办或运输企业联系,请求救援,及时疏运旅客。
2. 主要路段受阻时,在XX县内的,请县公安交巡警部门尽快疏通道路;在XX县外的,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春运办协调解决。对短时间内难以恢复畅通的,改从距离相对较近、路况较好的线路运行,并向途经地政府春运办汇报,请求途经地交通、公安部门予以放行。
3. 车辆在途中发生行车事故,有关运输企业应立即启动事故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县局春运办汇报具体情况。
4. 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上报,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