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讯 龙岩市民陈先生最近有点烦,今年1月他在一展销会上购买了价值万元的进口商品,未贴有中文标签,随即向龙岩市食药监局举报,该局查实并处罚了该商家。
陈先生认为,自己的举报按规定应得奖励,但龙岩市食药监局却以其举报不属于奖励范围为由,不予奖励。陈先生一纸诉状,将龙岩市食药监局推上被告席。近日,新罗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事件回顾】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 商家遭举报被罚98万元
今年1月26日,陈先生在龙岩市体育公园一进口食品展销会上置办年货,买了价值约1万元的红酒和奶粉。但他发现,这些进口食品均没贴中文标签,“只有英文标签,也没有标注产品的相关信息”。
次日,他向龙岩市食药监局举报了该展销会,随即,龙岩市食品药品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该展销厅现场核查,并以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为由,对展销会的商家立案调查。
最终,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经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98万多元的处罚。
陈先生认为,自己的举报行为按相关规定,该得到奖励,于是向龙岩市食药监局提出奖励申请。但他的申请却被拒绝了,理由是,他的举报不在奖励范围。
今年5月,龙岩市最新出台的《龙岩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下称《办法》)中,并未对无中文标签进口食品举报作奖励规定。
陈先生认为,《办法》第五条第八项规定: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也可以给予奖励。
“既然食药监局对被举报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就证明被举报人有违法行为,自然就应该对举报人进行奖励。”陈先生说。此外,他还提出《办法》也并未规定,举报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的违法行为不属于奖励范围。
陈先生认为,相关部门既然出台了政策鼓励市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就应该按照规定对举报者进行奖励,这样才能调动市民对食品药品监督的积极性。
【部门回应】
理解有偏差,举报不涉及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