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锋枪”是国内对“submachine gun”的称呼,港澳地区则一般采用“轻机枪”或“手提式轻机”之类的叫法。按照《兵器工业科学技术辞典——轻武器》中的定义,冲锋枪是“单兵双手握持发射手枪弹的轻型全自动枪”,注意“发射手枪弹”和“轻型全自动”这两个关键词,国内对冲锋枪的划分方法是习惯以这两个关键定义作为分类标准的。
一般公认世界上第一种冲锋枪是意大利在1915年设计和生产的帕洛沙,这是一种发射9mm手枪弹的双管全自动轻型武器,不过帕洛沙其实是要作为超轻型的机枪使用。后来德国人施迈塞尔(Hugo Schmeisser)在1918年设计的MP18冲锋枪被认为是第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冲锋枪。
在不同的国家,对于冲锋枪有不同的叫法。德国人使用Maschinenpistole(字面:机关手枪),所以德军采用的冲锋枪都冠以“MP”的编号,例如二战时著名的MP-38/40,现在流行的警用冲锋枪MP-5,就连战后德军采用的以色列UZI冲锋枪在德军内的正式名称也为MP-2。俄国人的叫法是Пистолет-пулемет(相对于英文是pistolyet-pulemyot),前一个单词是手枪,后一个单词是机枪,这种叫法和德国人是类似的,所以俄国人的冲锋枪编号一般都以ПП(英文PP)作为编号的开头。
英语里面冲锋枪的名称为submachine gun(字面:小型机枪),日语的“轻机关铳”和港澳地区的“轻机枪”估计就是对这个词的字面翻译。英国人比较有趣,他们曾经有一段时间并不使用美国人发明的submachine gun这个词,他们认为这种发射手枪弹的短枪械怎么都算不上“机枪的老二”,因此有一段时间英国人是用“machine carbine”(机关卡宾枪)来称呼冲锋枪的。
冲锋枪是一种单兵连发枪械,它比步枪短小轻便,具有较高的射速,火力猛烈,适于近战和冲锋时使用,在200米内具有良好的作战效能。
冲锋枪结构较为简单,枪管较短,采用容弹量较大的弹匣供弹,战斗射速单发为40发/分,长点射时约100~120发/分。冲锋枪多设有小握把,枪托一般可伸缩和折叠。
冲锋枪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开始研制的,当时主要是9毫米口径的冲锋枪。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不同型号和不同口径的冲锋枪相继问世。战后以来,随着自动步枪的发展,冲锋枪与自动步枪的区别越来越小,有些已很难定义和分类,如德国的STG44突击步枪、前苏联的AK47自动步枪等通常也有称为冲锋枪,其口径多在7.62毫米左右。
冲锋枪是一种短枪管、发射手枪弹的抵肩或手持射击的轻武器,装备于步兵、伞兵、侦察兵、炮兵、摩步兵、空、海军等。冲锋枪是冲击和反冲击的突击武器,在前两次世界大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冲锋枪的基本特点可概括为:体积小,重量轻,灵活轻便,携弹量大,火力猛烈。但由于冲锋枪枪弹威力较小,有效射程较近,射击精度较差,加之步、冲合一的突击步枪的问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其战术地位逐步下降。从国外轻武器发展势头来看,除了微型、轻型、微声冲锋枪仍有生命力以外,常规冲锋枪将被小口径突击步枪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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