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针对肉类产品标签的新规定1日起正式生效。新规要求绵羊肉、山羊肉、猪肉以及禽肉在制成鲜肉、冷却肉、冷冻肉等肉类产品销售时,必须标注动物饲养地和屠宰地。 新规要求,针对猪肉产品,如果宰杀时动物大于6个月,可按最后4个月的饲养地来标注;如果动物小于6个月且重于80千克,就按长成30千克以后的饲养地标注;如果动物小于6个月且不到80千克,就按整个饲养过程所在地标注。
针对绵羊肉和山羊肉产品,按照宰杀前最后6个月的饲养地来标注;如果宰杀时动物小于6个月,则按照整个饲养过程所在地标注。针对禽类肉产品,按照禽类宰杀前最后一个月的饲养地来标注;如果禽类小于1个月,就按育肥所在地标注。
另外,屠宰地必须单独标注。如果动物出生、饲养和屠宰都在同一个国家,那么肉类产品标签上就可以把饲养地和屠宰地简化标注为“来源国”。
欧洲上世纪90年代末暴发疯牛病疫情,畜牧业损失惨重,因此从2002年起,欧盟规定牛肉必须标注产地。2013年初,多个欧盟国家出现的“挂牛头卖马肉”事件,再次引发消费者对欧盟食品安全制度的质疑。为此,欧盟也在逐步完善和严格其肉类产品标签管理办法。
近日,在永安镇天瑞生猪养殖场,从事生猪养殖行业18年的刘堪瑞犯了难。看着自己养殖场内一头头生猪,让这位55岁的生猪养殖大户没了主意。“近几年养猪利润并不是很大,现在我所养的每头猪,刨去每头猪饲料钱与人工费,天天往里搭钱。”刘堪瑞说。
记者从刘堪瑞讲述中了解到,2011年生猪养殖行情最好,每斤收购价为9.8元,所以许多大型养殖场与散养户大都将母猪存栏。可自2011年出现短暂“暖春”后,猪肉价格涨幅不大,价格阶段性走低,让许多散养户退出了生猪养殖行业。
“这里是我养殖的外三元,虽然它们生长周期短出栏率高,但是现在行情平均每天掉价1-2毛左右,每天光饲料钱就得7000元,合计每头出栏的猪我得赔300元左右。”刘堪瑞介绍自己面临的困境。
接着,记者在该养殖场北侧一处养殖棚内,刘堪瑞指着存栏猪讲道,“这些是其它养殖户放弃养殖的本地猪,以前他们用我这的饲料,由于行情不好他们将猪交给我抵饲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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